标题: 高三男女共吃苹果被开除遭质疑 恋爱可移送公安 [打印本页]

作者: 说一不二    时间: 2008-11-27 15:02
标题: 高三男女共吃苹果被开除遭质疑 恋爱可移送公安
  核心提示:河南省商丘市的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三男生因吃了女生一个苹果,两人均遭到开除处分。网友纷纷指责该校校规“太变态了”。而记者发现,该校“过分”的校规还不止这一条:男女生之间在校内“不正常交往”不仅要被开除学籍,居然还要视情况移交公安机关。
新民网11月27日报道 昨日媒体有报道称,河南省商丘市的夏邑县第一高级中学(下称“夏邑一高”)高三男生因吃了女生一个苹果,两人均遭到开除处分。

校规规定谈恋爱者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报道一出,立即引起许多网友质疑。网友zalapo表示,这样的校规未免“太变态了”,“如果男女生不能正常交往,那还不如干脆分成男生部女生部,男教师不得教女学生”。新民网记者在该校网站上发现,“过分”的校规还不止这一条。

根据《夏邑一高分校学生违纪惩处条例》,看课外书者要给予警告处分;留“怪发型”者、午休期间在校园里游逛者要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点蜡烛者要给予记过处分。

在夏邑一高整部校规中,新民网记者发现该校在男女生交往方面的限制似乎特别严苛。校规第十条规定,在男女间制造恶作剧引起“不良影响”者要给予记过处分、写求爱信“造成不良影响”者要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男女生之间在校内“不正常交往”、牵手搭背者要被勒令退学、谈恋爱者要开除学籍,并视情况移交公安机关。

11月26日,新民网就校规执行情况多次致电该校政教处主任胡占江,但对方手机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对于夏邑一高的校规,上海某中学教导主任助理王女士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认为,中学生学生谈恋爱充其量不过是对异性关注而已,是青春期的正常现象。夏邑一高之所以“舞起大刀”,可能是男女学生做了出格的事,但无论怎样,这种做法是低层次的,显示出学校缺少对学生青春期教育的能力。

“因学生谈恋爱对其处以开除学籍的处分,首先它是不合规的。”教育学者熊丙奇11月27日告诉新民网记者,对违反校规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能开除。

“青春期教育是整个学龄教育的重要一环”,熊丙奇还认为,男女同学之间正常的交往并不涉及道德或法律的问题,夏邑一高这样做显然是违反了教育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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