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经济改革后 广东将推行「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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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仁
时间:
2008-12-17 14:34
标题:
经济改革后 广东将推行「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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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过开放改革后,今后将推动新一轮改革,重点是行政体制,在广州及堔圳等5个城市率先推行。
《南方都市报》报道,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广东省委、省政府昨天推出「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 继续深化改革开放 率先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提出广东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与措施。
有关「决定」指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5个城市今后将是广东推行新一波改革的重点。
「决定」要求上述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 , 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率先建成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效能政府。
广东当局将鼓励和支持 深圳等市 , 和具备条件的县 (市、区) , 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
「决定」建议各城市 , 完善「行政问责」和「引咎辞职」制度,探索实行「行政处罚调查权」和「行政处罚决定权」适当分离,并全面推广「一站式」服务、率先推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
「决定」中对如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提出具体指示。例如,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完善人大质询、监督和代表议案办理程序。
(中央社)
作者:
游仔
时间:
2008-12-17 14:44
标题:
re:路过~~看哈~~~~~~~~~
路过~~看哈~~~~~~~~~
作者:
随缘随心
时间:
2008-12-17 14:50
标题:
re:几事才可以搞远安来哦~~~~~~~
几事才可以搞远安来哦~~~~~~~
作者:
乙乙
时间:
2008-12-17 17:59
标题:
re:看哈,顶一票!
看哈,顶一票!
作者:
党指挥枪
时间:
2008-12-17 18:41
标题:
re:呵呵 搞到远安来 谁都不晓得?...
呵呵 搞到远安来 谁都不晓得?
广东靠近香港,在政府机制和行政改革上学了不少。4年前无意间看报纸就晓得深圳有了公务员问责制度,一个污染较大的企业迟迟不能关闭。深圳的几名人大代表问责2位副市长,现场还有记者追踪报道。搞的2位副市长下不了,共产党领导下出了这种制度。当时觉得蛮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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