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挣学费 美法律系女生卖淫 偏遇变态已婚教授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仁
时间:
2008-12-20 12:29
标题:
为挣学费 美法律系女生卖淫 偏遇变态已婚教授
[B][/B]
网上登卖淫广告 遭掌掴视力受损 不堪SM报警
美国密歇根大学一名法律系女生向警方报案,控诉该校一名已婚教授与她进行性交易时掌掴她,但她同时自揭卖淫赚学费,结果与涉案教授双双被捕,各面临最多一年监禁。警方对这名法律系学生主动揭发自己犯法,感到不可思议。
涉案的22岁女学生在今年4月到警署报案,控诉44岁近东研究系副教授埃利亚夫(Yaron Eliav)在和她进行性交易时,两次掌掴她的面孔,致使她视力受损。她向警方透露,为了支付每年高达34万港元的昂贵学费,她在网上刊登卖淫广告,先后和多达9名客户进行性交易,每次收取多达500美元(3875港元)。
每次收费逾3000元
埃利亚夫便是其中一名嫖客。他在网上看到广告后,与女生取得联系,两人在一间酒店交易。女生对警方说,她勉强同意与埃氏玩「性虐」游戏,让埃氏用腰带鞭打她的屁股,但埃氏后来两次打她的脸,令她气愤不已。埃氏事后付给她300美元,并问两人是否可再见面,女生回答「需要考虑一下」,便到警局报案。
教授辩称两人自愿「交欢」
埃氏并没有教涉案女生。他被捕后承认付钱给女生,并说:「我猜我陷入麻烦了,是吗?」他坦承曾掌掴女生,指那「就像一个游戏」。他辩称两人是自愿「交欢」,事后更互相拥抱。他还说,他想与女生进一步发展,让她成为情妇,陪伴他外游。
检控官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控告埃氏袭击女生,但却凭女方证供,控告两人利用网络作出品行不端的罪行,两人放弃抗辩,将于本月30日宣判。女生对报案的决定感到后悔,她对警方说,现在只希望事件快些结束:「我在法学院读书,这很不好。」
负责调查的警员对女生明知犯法却主动报案的行为,感到不解﹕「或者她该在报案谈论这件事(卖淫)前,翻一翻法律教科书。」
密歇根大学已就事件展开调查。埃氏在希伯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加入密歇根大学,与妻子在同一学院任职。
法新社/Ann Arbor News
作者:
可可乐
时间:
2008-12-20 14:25
标题:
re:。。。。。无语
。。。。。无语
作者:
乙乙
时间:
2008-12-20 17:47
标题:
re:这么巧的事情!
这么巧的事情!
作者:
伟星管业
时间:
2008-12-20 18: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