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杀人三兄弟 逃亡27年被捕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仁    时间: 2009-1-4 22:28
标题: 杀人三兄弟 逃亡27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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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兄弟杀人后逃亡27年后落网,逃亡时间,甚至超过部分参与拘捕的民警年龄。

据悉,1月2日,刘氏三兄弟被警方从广东韶关押解回上饶市横峰县。随着刘氏三兄弟落网,他们会不会被判刑、是否新旧《刑法》并用成关注焦点。

1981年秋天,横峰县某村村民李某因与刘某清、刘某盛、刘某民三兄弟发生口角争吵,继而被这三人毒打致死。事后,刘家三兄弟连夜逃跑,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2008年12月,横峰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刘氏三兄弟近日打了电话回家。

此时,离刘氏三兄弟外逃已经有27年之久,当年办理案件的民警调离的调离、退休的退休,民警翻开已经铺满灰尘的案卷仔细了解案情后,立即出击,并根据刘氏三兄弟与家人 打的电话号码,查获该三名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地方应该是广东韶关市浈江区。

该县办案民警赶到韶关,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民警从当晚在相隔20多公里的3个地方,先后拘捕了老三刘某盛、老二刘某清和老大刘某民。

此时,老三刘某盛已经在当地结婚生子。经审讯,刘氏三兄弟对27年前犯下的命案供认不讳。

有人就此提出疑问,刘氏三兄弟是否就可以免刑?因为即使涉嫌故意杀人,法定最高刑是死刑,但只需要过了20年,他们就过了被判刑的时间。

对于这一说法,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薛玉海律师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所谓过了20年,杀人犯都不会判刑的说法,是对于那些没有立案的案件,在时过20年之后才揭发的。此刘氏三兄弟案,只要警方当年立了案,就不存在追诉的时间问题。即使警方当年没有立案,也非一律不予追诉,只要最高检核准,则仍然可追诉。

(中通社)
作者: 风雨随缘    时间: 2009-1-4 22:31
标题: re: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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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乙乙    时间: 2009-1-6 15:25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风雨...
下面引用由风雨随缘发表的内容: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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