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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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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门弄斧
时间:
2009-1-8 11:04
标题:
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
,“中国电信电力两年违法收费50亿元,其中电力违法收费27.4亿,这一数字还仅仅是专项检查核实的数字”。那么这高额的违法收入是如何获取的呢?
日常生活中,人们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旦你和几家共用一块电表,你就会发现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会远远超过合理的表损。如果你找到有关部门欲问个究竟,有关人员就会信誓旦旦地告诉你:“你们当中有偷电的!”接下来,你经明察暗访确信你们中的确没有偷电者而再要问个为什么或提出把电表校对一下之类的要求后,那结果会令你更加疑惑和无奈: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依然如故,而且是越校误差越大。
针对人们极为关注的供电计量上的“缺斤短两”问题,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力量对全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5%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要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地多掏10%—28%的电费。
国*家明文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均属合格产品,因为技术原因造成计量器具出现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可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些电表生产企业最终道出了实情:目前企业生产的电表大都是由电力公司统一购买后安装给用户的,一些电力公司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私下要求企业在生产电表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是越快越好,否则,就会以你的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企业为了经营和效益只好从命。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造成电力部门获取非法利益的另一关键因素,长期以来,电力部门不仅垄断了电力的经营而且包揽了一切电表的校对与安装。在很多地方,总表的校验安装不仅均由电力部门负责,而且总表也是电力部门计量收费的依据,分表虽然可由用户自行购买合格产品,但分表的计量只能作为用户自己分摊电费的依据,这也就是用户买100元钱的电却只能用70元至80元钱的电量的关键所在,也是总表与分表的误差为什么会大大超出正常范围的奥秘所在。
作者:
乙乙
时间:
2009-1-8 13:12
标题:
re:还是这个问题
还是这个问题
作者:
兵
时间:
2009-1-8 13:12
标题:
re:路过。。。顶哈。。。。
路过。。。顶哈。。。。
作者:
仙人山下
时间:
2009-1-8 22:34
标题:
re:多开几家供电公司问题就解决了
多开几家供电公司问题就解决了
作者:
说一不二
时间:
2009-1-9 09:15
标题:
re:电表经过他们一校对,转里就更快了.
电表经过他们一校对,转里就更快了.
作者:
乐乐
时间:
2009-1-9 10:15
标题:
re:我觉得有的查电表的人员根本就...
我觉得有的查电表的人员根本就没有上门去查电表!貌似是坐在家里估的数字吧!我家的电费总是一个月少一个多!很奇怪哦!
作者:
江南
时间:
2009-1-9 20:16
标题:
re:解释一下:总表比分表的总和要大,是正...
解释一下:
总表比分表的总和要大,是正常的,除了正常的各分表的表耗,还要加上总表到分表的线耗(就是总表到分表间的线路消耗的电能,不要小看这些,我们电力相当一部分的电能就是消耗在线路上的,这也是为什么农村电比城市电要贵的原因,这也是国家一直要建高压输点线路的原因,因为同样一段线路电压越高,线路损耗越小),分表越多、总表到分表的距离越远,这样的差值就越大。
另一个原因,大的表一般比小的表误差要大些,同样的允许误差,基数大了,误差的就厉害了。
电力系统根本不用通过电表来赖你的钱,这根本没有必要,你想如果你们镇上只有你一个人在卖橘子,大家只有向你买的情况下,你会通过缺斤短两来赚钱吗?只有不懂电力系统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地方电力系统这么做),价格才是硬道理,电力价格只有差半分,一年下来,就是很大的数值,一般地方三电办什么的,都会有从电价上打一些收费的,半分一分的才是厉害。
呵呵,江南大学念的就是电力系统专业,很多同学都是干这个的,所以比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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