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广东越境查欠薪港、台、澳商 列黑名单揪逃匿老板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仁    时间: 2009-1-24 11:40
标题: 广东越境查欠薪港、台、澳商 列黑名单揪逃匿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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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海啸影响下,广东省劳资纠纷案件去年激增2.6倍,其中近半数涉及欠薪,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已下发通知,明确将把欠薪「走佬」老板列入「黑名单」,通过港澳传媒发出公告,并委托本港有关部门协查打击欠薪。

省劳保厅昨日在接受本报查询时称,具体操作细节会由省内各市与香港自行协商。

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出《关于积极稳妥处理当前企业经营者逃匿欠薪垫付问题的意见》,各地将列出欠薪逃跑老板的「黑名单」,通报劳动保障、经贸、公安、税务、工商、银监、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并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员工 的基本劳动报酬权益得到维护,确保员工在欠薪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确保欠薪期间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联合港澳台法律文书「通缉」打击

意见还称,对于港、澳经营者,可采取在港澳媒体发布公告、委托相关机构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以跨地区协作督促港澳老板尽快返回企业所在地解决欠薪问题。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响应本报查询时表示,现时正与香港有关部门联络,对于在何种媒体、以何种方式发布公告仍未达成共识,除省劳动保障厅外,各市亦可循原有渠道先行探索,「例如深圳与香港比较近,自己可以沟通。」

劳动争议案件 激增2.6倍

广东省劳动社保厅并公布,去年前11个月,全省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的人数,分别是2007年全年的2.6倍和2.5倍,珠三角部分县、区级仲裁机构在周末、夜间「加班」开庭,但案件已排期至今年6月以后,仅广州市劳动仲裁案件已积压9000多件,番禺的案件排期已至2009年9月。

去年以来,广东全省有数万家企业关闭,被欠薪的工人上街示威的事件时有发生,政府惟有预先垫支工资;针对此种现象,广东省正考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深圳早在1997年已经仿效香港建立类似基金,东莞更有政协委员日前建言称,应在刑法中增设「恶意倒闭逃匿」罪名以打击「走佬」老板。

[香港明报]


深圳港资厂员工上街示威游行,当地政府最终需为港商垫支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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