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开展2009年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洋洋得意    时间: 2009-2-25 08:16
标题: 关于开展2009年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9年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旅游景区导游活动,提高景区导游人员素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景点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管理意见》和省旅游局《关于对<关于组织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请示>的批复》(鄂旅游人教文[2008]18号),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14日组织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热心为旅游者服务;具有适应旅游景区导游工作所需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

  2、报名时间

  各地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报名,并要求在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市旅游局导考办受理各县市区旅游局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27日。

  3、报名地点

  宜昌市旅游局导考办(市云集路25号旅游广场二楼)。

  4、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向当地旅游局领取并认真填写《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各县市区旅游局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报名。

  (2)各县市区旅游局应根据报名情况认真填写各类“考生情况统计表”,报名时需备齐下列材料:

  ①经核实无误后以Excel格式打印的上报报表(手写无效),应签名及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输入信息务必准确;

  ②按要求贴好照片的《宜昌市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每考生1份,按输入电脑的前后排序排列好;

  ③每名考生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各县市区旅游局核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份。

  (3)其他社会人员可直接到市旅游局报考点报名。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采取全市统一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导游业务、旅游职业道德和宜昌市情。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2)面试:采取室内模拟讲解,讲解时间为10分钟,讲解内容为所报考的旅游景区导游词,60分为合格。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4月14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4月14日下午14:00—18:00

  3、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6日—10日,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3、参考资料

  湖北省旅游局编写的考试系列参考资料(2006年版)《导游业务》、《旅游职业道德》和宜昌市旅游局编写的《宜昌市导游词》(2006年版)。

  4、评卷、发证

  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评卷工作由市旅游局导考办统一组织,并通过宜昌旅游政务网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后由湖北省旅游局颁发《湖北省景区景点资格证》,市旅游局颁发“景区定点导游证”。

  三、考前培训

  1、培训时间:4月13日全天(星期一)

  2、培训地点:市云集路25号旅游广场二楼

  四、费用

  为规范景区导游管理,大力支持景区发展,2009年旅游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免收培训费和考试费,考试参考资料自愿征订,资料费据实收取。

  五、其他事项

  景区导游的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实践考核由景区负责,培训内容以从事旅游景区导游工作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为主,强调职业道德教育和对实际技能的训练。为加强景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景区导游整体素质,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导游的管理和督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景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加强对考试的监管。

联系电话:381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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