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致远安论坛 沮漳文苑 斑竹 [打印本页]

作者: 上来逛逛    时间: 2009-4-25 11:40
标题: 致远安论坛 沮漳文苑 斑竹
我想,既然开辟了沮漳文苑这个版块 出发点肯定是希望在这里涌现出许多优秀的原创作品,今天闲来逛逛,随手看了几个帖子 就发现是自己熟悉的文章 只不过是经过了一些小小的包装之后就厚颜无耻的变成了自己的“原创” 敢问 沮漳文苑 的两位斑竹 你们在审核帖子的时候 工作做的到位么?发帖子的能标榜为“原创” 你们也就跟着为“原创”吆喝 顶帖么? 难道就没人出来揭发一下吗?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你们这是在误人子弟,你们这是在害人家! 如果说将来引起来官司,谁来买单? 不是原创的帖子,你们尽可以修改为“转帖” 这样也就避免了一场法律纠纷!
作者: 梦妮    时间: 2009-4-25 12:49
标题: re:版主都是义务兼职,他们不是万能的人,天下...
版主都是义务兼职,他们不是万能的人,天下的文章多了去了,他们不可能分清哪些文章是原创,哪些是剽窃。关键在于作者本人的素养。楼主是一位有责任心的人,敢说敢为,欣赏!
作者: 梦妮    时间: 2009-4-25 13:01
标题: re:网友“上来逛逛”所指两篇文章,查了一下,...
网友“上来逛逛”所指两篇文章,查了一下,的确剽窃的一字不漏。
作者: 独姑    时间: 2009-4-25 13:10
标题: re:1.因为你我变了2.谁也不是谁的谁。...
1.因为你我变了
2.谁也不是谁的谁。
以上二篇的确为抄袭之作。
作者: 苍苔落叶    时间: 2009-4-25 13:33
标题: re:对于楼主提出的质疑,作为新加...
对于楼主提出的质疑,作为新加入论坛“沮漳文苑”版面的版主,会在以后阅览新贴时多加注意。至于你说的"误人子弟",“害人”“官司”“法律纠纷”等问题,作为一名网络论坛的版主,听了着实害怕。这么大的罪责我和三版两个小女子可真是担当不起。还希望楼主不要让我们着了黑。
    网络资源丰富,文章的抄袭与否,实在让人难以捕捉到有力的证据。一如梦妮所言,剽窃与原创,关键还在于作者本人的素质修养。希望喜爱论坛的作者们一如既往关注本版。你们发帖时,一定要拿自己的文字标原创,而不是拿了别人的心血文字到论坛赚人气。
作者: 苍苔落叶    时间: 2009-4-25 14:13
标题: re:回龙盘鸣凤:我和三版只是“沮漳文苑”板块...
回龙盘鸣凤:我和三版只是“沮漳文苑”板块的版主,还没有禁止ID的权限。
    剽窃的确是一种无耻的行为。但在网络论坛,考证一篇文字抄袭与否,实际很难。因为一个人在网络,他可以注册不同的ID,在不同的论坛上发表文章。怎样求证他的文章就是抄袭的呢?!
作者: 只若初识    时间: 2009-4-25 16:16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梦妮...
下面引用由梦妮发表的内容:

版主都是义务兼职,他们不是万能的人,天下的文章多了去了,他们不可能分清哪些文章是原创,哪些是剽窃。关键在于作者本人的素养。楼主是一位有责任心的人,敢说敢为,欣赏!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09-4-26 09:15
标题: re:楼主所言很有道理,只是说的太重,要知道,...
楼主所言很有道理,只是说的太重,要知道,两位美女斑竹才旅任不久,
所谓才学剃头,就遇到盘嘴胡,有些难为她们了,莫黑着二位姐姐了!
至于剽窃,实际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有的人喜欢剽窃,其实远安论坛不大,
名气更小,加上在这里剽窃,也不能产生经济效益,顶多作为酒后谈资(还
得忽悠不清楚这个事情的人)
况且,抄也是学习的过程,何况是抄的文学作品,大家云:窃书不为偷也!
有人剽窃,不争的事实,只是他只为换碟茴香豆而已,我就一直迁就着,希望某天他不抄,希望某天他抄出感觉,一不小心,就出了自己东西!
看来是我的问题,不怪两位斑竹了!在这里我先道歉,再遇到一定严厉处理!杀!错,禁无赦!
作者: 三月    时间: 2009-4-26 10:55
标题: re:谢谢楼主对本版的关注!沮漳文苑板块的...
谢谢楼主对本版的关注!
沮漳文苑板块的确是大力推崇和鼓励原创作品。但对于版主刚刚履新的文苑板块来说,出现楼主所指情况,我们两位版主确实有责任。虽然有困难,我们还是愿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尽量注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再次对楼主的关心表示感谢!
作者: 再来逛逛    时间: 2009-4-26 14:27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闲人...
下面引用由闲人半个发表的内容:

楼主所言很有道理,只是说的太重,要知道,两位美女斑竹才旅任不久,
所谓才学剃头,就遇到盘嘴胡,有些难为她们了,莫黑着二位姐姐了!
至于剽窃,实际我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有的人喜欢剽窃,其实远安论坛不大...



  闲斑的话很有道理 作为一个爱好看小说 看散文的业余人士,在我看来,能品读到好的原创作品是种享受,能品读到好的 转载的 原创作品依然是种享受,因为朋友们有心把好的作品转过来跟我们一起分享!能读到一个县城内身边朋友的原创作品,更要为其鼓励叫好。但是,很不耻那些打着原创的名号 改头换面变更为自己作品的人!
  闲斑的话很有道理,也许那类人只是想讨碗茴香豆而已,而且是在不知内情的人跟前才能讨的几颗豆子!县城不大,你剽窃的几篇文章能让你成名么?我想不能,你那是在为自己掘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坏事是会传到千里之外的.“盗版”的事情总会人人皆知,也许处于国人的善良,不好当面驳你的面子,但是私底下,你会觉得有越来越多人在疏远你 就因为你的“虚伪”!!!
  借用闲斑的话,抄也是学习的过程,何况是抄的文学作品,大家云:窃书不为偷也! 希望某天他不抄,希望某天他抄出感觉,一不小心,就出了自己东西!
作者: 再来逛逛    时间: 2009-4-26 14:40
标题: re:对我帖子中一些过于严重的词语,在这里...
对我帖子中一些过于严重的词语,在这里相两位斑竹道歉!
  我还有一个疑问,我昨天注册的ID 说的只是该说的话 为何要封我的ID?是有人暗箱操作吗?
作者: 花无缺    时间: 2009-4-26 18:20
标题: re:呵呵,赫死人哒,在不敢奏声哒!
呵呵,赫死人哒,在不敢奏声哒!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09-4-26 20:32
标题: re:致楼主:封ID?是否操作失误?应该没...
致楼主:封ID?是否操作失误?应该没有道理啊!请相关斑竹解释哈!
不过现在好象你可以发言列?
感谢你的关注,也希望看见你的作品哟!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09-4-26 21:15
标题: re:首先,对楼主在帖子提出关于...
首先,对楼主在帖子提出关于转帖未注明一事,我也掺合几句。尽管楼主有个别的词语稍显过了一点儿,但是目前论坛中有些帖子确实存在剽窃嫌疑。正因为楼主对远安论坛关心,所以才能在众多帖子中发现一些问题帖,这点儿,是必须给与肯定的。如果,每个网友在转帖的时候,注明一下,对于回帖的网友来说也是一种尊重。另外,关于版权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因为有部分网站为了保护原创作者版权,是不允许转帖,或者转帖必须注明转帖地址的。

    最后说一句,楼主所说被禁ID一事,我已经在集思广益板块你的另一个主题帖子中跟帖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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