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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对五粮液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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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天的心情
时间:
2009-6-3 14:14
标题:
《食品安全法》对五粮液无效?
《食品安全法》近日开始正式颁布实施,很多不注重产品质量的食品企业为此忧心重重,认为末日将近,而对于另一些企业,如五粮液等一贯保持了优秀的品质,食品安全法上的某些要求已经低于了企业实施的标准,《食品安全法》对这些注重食品安全的企业而言,实际上是不起作用的。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不得已而为之。或者说是被三鹿奶粉以及其他一系列诸如苏丹红之类的食品安全事件逼出来的。食品安全法的前身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卫生法》,距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表明了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转变。
从本次《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可以印证这样一点:好的企业是不用管的,而且真正优秀的企业往往会成为标准的制定者。
就以五粮液为例,为了高标准地保证质量监测,五粮液投入巨资购置了大量先进的分析检测仪器和设备,在白酒行业率先建立了国际领先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对出产的每一个品种、每一个批次的五粮液及其系列酒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和检测。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五粮液集团率先提出了“预防、把关、报告”的“三并重”,以及由“六道防线”衍化提升的10个关键过程和72个专检点的质量管理思想,同时公司实行自检、跟踪与专检相结合,切实做到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不合格成品不准出厂。监督部门为了切实为消费者负责,拥有严格实施质量的一票否决权。独特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充分保证了每瓶五粮液系列酒都让消费者喝着放心。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对企业而言即是挑战又是机会。好的企业会以此为契机,更加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所生产的食品标准达到或者超出国家要求的标准,不但做行业的领军者,更要做规则的带头人。将企业标准变成行业或者国家标准,这样的企业将领先一步,并且永远不会被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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