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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矿工遇难家属获赔30万 为分钱闹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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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陌生人到亲人
时间:
2009-7-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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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矿工遇难家属获赔30万 为分钱闹成一团
一名矿工被事故夺去了生命,煤矿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30万元赔偿金。老人担心媳妇携款改嫁,媳妇担心孩子的抚养费被侵占——还来不及抚平失去亲人的伤痛,一家人因这笔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产生了矛盾。这个家庭生活在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下鸭子塘村,昨天,当事人委托亲属来到都市时报求助,记者也为他们联系咨询了律师。
上月底,曲靖市师宗县宏兴煤矿发生一起矿难事故,造成3名矿工死亡。经过协商,煤矿一次性付给每位死者家属30万赔偿金,并签订了善后处理协议。其中一位遇难矿工名叫殷伦灿,他的妻子和家族的几位长辈就赔偿金的分配问题起了纠纷。
殷伦灿家族中的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辈对赔偿金提出了这样的分配方式——殷伦灿的父母每人3万元赡养费,他的两个儿子每人9万元抚养费,他的妻子6万元。他们还提出,为了防止殷伦灿的妻子张小召“携款改嫁”,存有两个孩子18万元抚养费的存折由张小召保管,存折密码由家族成员来保管。死者的妻子张小召极力反对这样的分配方式,她认为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由她来直接掌管。
妻子:
“他们瞒着我领取了赔偿金”
张小召介绍,他们一家是师宗县雄壁镇下鸭子塘村的。6月23日丈夫出事后,她因极度悲伤,没有直接与煤矿交涉善后事宜。 丈夫的弟弟殷伦海和堂叔殷小苟等人没有征得她的同意,就与煤矿签订了事故处理协议,并领取了30万赔偿金。
“他们向我要户口簿和身份证,我不知道他们要了做什么,但还是给了他们。结果他们把赔偿金拿到手了才告诉我。”
从6月26日煤矿和死者家属双方签订的事故处理协议上可以看到,签字按手印的家属为殷伦海。在赔偿款收据上签字按手印的是殷伦海和殷小苟,张小召的名字是代签的,并未按手印。张小召说:“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笔钱到底在谁手上,万一他们不给我们,我们娘三咋办啊?”
对于存有孩子抚养费的存折由她保管,密码由家族成员来保管的做法,张小召接受不了。“我是孩子的母亲,难道还会把这些钱乱花掉,不为孩子着想?如果密码由他们保管,今后孩子需要用钱时要去求他们,算怎么回事?”张小召说,她曾提出过30万赔偿金全部存在两个孩子的名下,但遭到了家族的反对。
丈夫堂叔:
“我们得防她携款改嫁”
昨天,记者联系到参与处理赔偿金事宜的殷小苟和殷小荣,他们是死者的堂叔。殷小荣表示,殷伦灿死后,两个孩子还小,妻子张小召又不识字,家族成员才代替张小召处理善后赔偿事宜。“如果钱全部给张小召,她改嫁了,就别指望她赡养两位老人了。”
殷小荣说,他们已经开了5个银行户头,分别把每人的钱存进去,然后把存折拿给每个人自行保管。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金,存折由其母亲张小召保管,密码由家族里选出的三个人保管。 至于何时能够把钱分到每个人手上,殷小荣说:“我只是提出了这个建议,具体的事情由殷小苟等几人在负责。”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殷小苟,他却说:“钱不在我手上,我在昆明呈贡办事情,没有负责这件事情。”之后,记者再次试图与他联系,他的电话已经关机。
律师说法:
家属都有权利参与分配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伍开国律师表示,对于这30万元的善后赔偿金,除去死者的债务和丧葬费用外,死者父母、妻子、子女都有权利分配。死者的父母应该得到相应的赡养费,死者的子女应该得到相应的抚养费,剩余的部分由5人平均分配。对家族人员插手处理赔偿金,伍律师表示,赔偿金应该由死者的父母或妻子来领取,家族人员只能在分配过程中起到一个监督作用,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的存折和密码都应该交由孩子的母亲保管,毕竟她是孩子最亲的人。
此外,伍律师认为,煤矿方面没有直接与死者的父母和妻子协商,而是与其他人签订善后处理协议,这也是不合法的。伍律师建议,如果张小召认可赔偿协议有效,就通过协商的方式把赔偿金要回来,如果协商不成,就应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张小召不认可赔偿协议,可以找煤矿协商,重新签订赔偿协议,索要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都市时报 记者 徐赵全)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9-7-1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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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质来!
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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