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县的档案托管费!!!!!!!!!!!!! [打印本页]

作者: 搞不懂    时间: 2009-7-9 18:39
标题: 远安县的档案托管费!!!!!!!!!!!!!
真的是要疯了,所有人都来评评理!!!!!!!!!!!!!
今天接到单位电话说,人事局要你明天去一趟,本来你的工资我们单位已经给你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了,但是人事局就是不承认,强制性要求你们自己去人事局交300块钱,不然不给你们调工资,
什么意思啊?????
人事局的收了钱就该把该做的事做好 ,绝对没得一个人敢放屁,但事实上是怎么回事啊?
大家现在随便到一个单位去问问,别个单位都会说:钱(档案托管费)是交给人事局了,可事情还不是我们自己单位搞的!
拿涨工资来卡我们交档案托管费,是不是有点子太龌龊搭!!
一个人一年300,一个新来的大学生一个月才7、8百块钱,你们说你们是不是有点子过分啊!!!
是不是成心欺负新来的大学生????
作者: 嫘祖清风    时间: 2009-7-9 18:41
标题: re:据我了解,如果档案不在单位的话,挂在人事...
据我了解,如果档案不在单位的话,挂在人事局或者教育局什么的,是三年三百吧!
作者: 从陌生人到亲人    时间: 2009-7-9 19:05
标题: re:谁叫你在这种地方混呢?就得受这些鸟人的统...
谁叫你在这种地方混呢?就得受这些鸟人的统治
作者: 凤凰城主    时间: 2009-7-9 22:34
标题: re:据说是一年300,没办法,同情下
据说是一年300,没办法,同情下
作者: 彦妮    时间: 2009-7-10 11:29
标题: re:一年三百,我也交了的,是不合理,但不交又...
一年三百,我也交了的,是不合理,但不交又不行,实在是没的办法啊,
作者: 注册的新用户    时间: 2009-7-10 14:35
标题: re:回搞不懂: 根据《宜昌市人事局关于在大...
回搞不懂: 根据《宜昌市人事局关于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通知》(宜人[2000]55号)、《宜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通知》(宜人[2001]3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远办发[2001]9号)、《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意见》(远组文[2002]23号)文件规定,新进编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实行了人事代理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为其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身份和计算工龄;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为其向有关单位出具工作、生活所需要证明;根据申请为其办理晋升或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为其调整档案工资和核定工资标准等(具体见人事代理合同书)。你工资标准的核定你所在单位已无权为你办理,这是一项人事制度,你所述该做的事没做好不知道有哪些方面没做好,欢迎你为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你所述的要交300元钱是这样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2000]236号)规定,人事代理费为25元/人月。此项收费做为非税收入我们如数上缴县财政,由县财政统一使用。
作者: 山野村夫    时间: 2009-7-10 14:58
标题: re:实行了人事代理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为...
实行了人事代理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为其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身份和计算工龄;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为其向有关单位出具工作、生活所需要证明;根据申请为其办理晋升或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为其调整档案工资和核定工资标准等

除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为其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外,好象别的工作都没做啊?
作者: 搞不懂    时间: 2009-7-11 08:12
标题: re:[QUOTE][b]下面引用由[u]山野...
下面引用由山野村夫发表的内容:

实行了人事代理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为其保管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身份和计算工龄;以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为其向有关单位出具工作、生活所需要证明;根据申请为其办理晋升或确定专业技术资格;为其调整档案工资...

同意山野的观点,人才交流中心只是把档案放在那而已,别的事情,你们做了多少呢?  遇到初级职称考试,你们给我们打过一个电话了吗???
遇到调工资,你们通知过我们吗?
作者: 小人物    时间: 2009-7-11 09:27
标题: re:这个问题现在明显就是人事局和县直单位在踢...
这个问题现在明显就是人事局和县直单位在踢皮球!!!!!!!!!!!
档案托管费不管一年收多少钱,都应该由人事局和各单位人事部门协商解决的,这么多年来哪个听说在单位上班还要自己去交档案托管费的??????
绝对不能因为300块钱一年的费用高了就推到大学生身上来。
卫生、教育系统一年要进多少人?如果都推到新来个大学生头上来算是怎么回事?????   人事局和各单位的人事部门是不是有点不作为?
你们这个皮球踢的是不是太没得水平了?
作者: 为爱疯狂    时间: 2009-7-11 09:36
标题: re:事实胜于雄辩!为什么有人会议论这个事...
事实胜于雄辩!
为什么有人会议论这个事?  
1、人才交流中心收钱了,但事没做或者没做好
2、宜昌市、远安县是有文件,但是文件是发个我们大学生个人看的吗?
不对!文件是下发到各县直事业单位的,是集体行为,因为新进的大学生是单位的人,所以档案托管这项工作应该由单位人事部门来做,是单位行为,而不应该是个人行为。
这个钱让大学生自己出,出的冤枉。
作者: 枫峦    时间: 2009-7-11 15:12
标题: re:各位喝杯茶息怒“以钱养事”,不搞...
各位喝杯茶
息怒
“以钱养事”,不搞点事出来怎么搞钱?
虽然事还是单位搞但文件下来就是管档案的搞事收钱
人家一辈子的铁饭碗树老根深
不搞我们后来人搞谁?
说白了
就是从在就业中心签了合同的新人搞起!
因为我们合同签的是有期限的
就是现在很多单位搞过的和正在搞的“设岗定责,竞聘上岗”
其实我们进来时就已经被划在这个范围内了
管你的合同,定你的编制你不交钱就滚蛋!
我们的钱是收了
至于剩下的钱,还是要从“设岗定责,竞聘上岗”入手
对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们施行合同(阉割)化管理
我看难度那是相当的大~~
所以,各位弟弟妹妹挨这一刀
也只能跟哥哥我一起舔着伤疤咯~~~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09-7-11 15:33
标题: re:社会黑暗啊
社会黑暗啊
作者: 宁欣    时间: 2009-7-11 17:51
标题: re:一年三百,我也交了的,确实是不合理,...
一年三百,我也交了的,确实是不合理,但不交又不行,实在是没的办法啊.为什么远安就没人管哈.关键是交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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