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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义务教育禁止分重点班 对拒不纠正者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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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生家长
时间:
2009-10-22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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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义务教育禁止分重点班 对拒不纠正者将追责
三峡新闻网消息 (三峡晚报) (驻汉记者黄璐 通讯员梁炜)昨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严禁义务教育阶段设重点校、重点班,已经分了的地方和学校,要迅速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省教育厅称,今年秋季开学以来,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出现办重点班、违规收费等现象,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关于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损害了教育公平,社会影响极坏。 为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把学校分为重点校和非重点校,把班级分为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已经分了的地方和学校,要迅速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追究领导责任。[/SIZE]
作者:
森林木
时间:
2009-10-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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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我认为,楼主的贴子领导看了才管用。
我认为,楼主的贴子领导看了才管用。
作者:
红山哥佬会
时间:
2009-10-2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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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光说不查难落到实处,查了不罚难有效果!
光说不查难落到实处,查了不罚难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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