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告]二手交易交易规则暨注意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09-11-24 11:29
标题: [公告]二手交易交易规则暨注意事项
  鉴于网络二手物品出现太多纷争,行骗、出售假货、为争夺利益粗言辱骂他人的事件时有所闻,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本版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

【本版基本规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本站只提供BBS作二手交易场所,对交易物品的质量和价格一律不负责任。若交易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论,本站不会主动参与调解。请网友尽量注意交易人士的诚信及有关的交易办法是否稳妥、安全。
· 若文章内容引述失实资料、恶作剧、张贴未授权的商业广告的帖子,管理员将会立即删除。
·所有交易应遵从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得强买强卖。
·同一物品,请勿重复发布转卖的帖子,转让的物品需为现货转让,禁止预售。

【本版主要规例】
(1) 所有违反<远安论坛>相关规定的贴子,版主会立即删除,不会作出任何警告或通知。
(2) 一切没有贴子标题的二手转让贴子,版主会立即删除,不会作出任何警告或通知。
(3) 所有议价的事情,请网友各自用短信息进行交流,有关交易的短信息,请买卖双方自行保存,在出现争拗时,用作证据。
(4)如有紧急事件可向版主短消息申请置顶.

所有二手版内的交易活动,必须遵守以上规则,若出现特别情况,以上规例未能涵盖,管理员有最终的决定权,不得异议 !!!
作者: 单身鬼族    时间: 2009-11-24 13:20
标题: re:老百姓 雄起``````````
老百姓     雄起``````````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09-11-24 13:22
标题: re:楼主搞得好,版主要向你学习。
楼主搞得好,版主要向你学习。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09-11-24 13:29
标题: re:很多细节上的东西还需要慢慢来探讨!!
很多细节上的东西还需要慢慢来探讨!!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09-11-24 15: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09-11-24 19:35
标题: re:搞那行爱哪行,要对朋友门负责
搞那行爱哪行,要对朋友门负责
作者: 独步江湖    时间: 2009-11-24 20:09
标题: re:[img]http://pimg.q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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