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湖北出现首例甲流死亡病例 [打印本页]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09-11-30 08:27
标题: 湖北出现首例甲流死亡病例
楚天都市报11月29日报道 截至11月27日,湖北省累计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2199例,已治愈1989例,住院治疗56例,其中重症16例,死亡1例。

据省卫生厅通报,11月23日-27日,我湖北省新增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260例,住院治疗35例,其中重症病例9例,1例危重病例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于27日死亡。

省卫生厅再次提醒公众 五类人群染流感要及时就诊

针对近期我省甲流重症病例快速增加并出现死亡病例,省卫生厅再次提醒:五类人群若出现流感样症状,易发展为重症病例,一定要及时就诊。这五类人群是:

1、妊娠期妇女;

2、伴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等免疫功能低下者,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3、肥胖者;

4、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年龄在2岁以下的婴幼儿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5、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如果出现流感样症状后,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需住院治疗:

1、持续高热3天以上;

2、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青紫;

4、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医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近期,我省再次出现降温天气,昼夜温差加大,公众要注意保暖,避免着凉,注意保持环境空气流通,勤洗手,减少在人群密集、通风不畅的场所不必要的逗留,避免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
作者: 洋坪佬    时间: 2009-11-30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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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怕也没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了解下怎么预防,做好自己的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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