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购房需要关注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poem    时间: 2009-12-20 23:46
标题: 购房需要关注的问题!
虽然远安的房价步步高升,但人们还是在争相购买,不知道房地产开发商是凭什么涨的价,人们对于购房的知识可以说少之又少,很多问题又都弄不清楚,一切都是房地产开发商说了算,很多东西(如房子的质量,实际面积的测算,公摊面积的测算,面积误差
)有什么国家标准,开发商能否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最新年检报告等等,
公摊具体包含哪些部分?公摊面积该占多大比例?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吗?“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子,实用面积只有95平方米,仅公摊就占到了近25%,合理吗?”很多业主反映购买的商品房公摊面积太大,却因为计算方法复杂,缺少专业的测绘知识,也只能稀里糊涂地“买单”。
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不清楚国家关于公摊面积的规定,只能看到最终的房产证上的面积数字,无法了解其具体的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开发商说多少就是多少,购房者只能稀里糊涂地“买单”。现在房价这么高,多几个平方米就要多掏不少钱埃有验房师透露,由于房地产交易中部分信息不透明,开发商就可以在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公用设施等方面玩“猫儿腻”,欺骗业主。
据了解,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为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应由产权部门测绘队实地测量。可分摊的公共部分包括本幢楼的大堂、公用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道等。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开发商自营、自用的房屋不仅不应计入公摊面积,而且还应当分摊公用建筑面积。能够计入公摊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一般包括物业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关于分摊面积目前尚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加以约束,而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济南市房产测绘中心的张平院长告诉记者,有的城市对公摊面积应占建筑面积的比例作出了规定,而济南市尚未对此界定。济南市已经建立了商品房预测绘及预测绘成果网上公示制度,购房者可在网上查询分摊面积、分摊系数等。
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事务部的李强律师表示,在买房过程中的面积纠纷,由公摊面积引起的不在少数。由于购房人对于分摊原则并不熟悉,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所以建议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具体部位、每个部位的面积,如出卖人违背本条约定,可据此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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