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水电局机关的垃圾何时可以清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忍无可忍    时间: 2009-12-26 13:55
标题: 水电局机关的垃圾何时可以清除?
元旦春节来临,水电局机关小区半月来,无人管,已经堆积如山,这样一个大局机关为何不顾小区居民身体健康?居民的卫生费都交了,到哪里去了?现在全县好像都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这样的机关文明卫生吗?现在正在进行年底考核,这样的机关会合格吗?
作者: 幽魂    时间: 2009-12-26 14:44
真是不可思义啊,是为什么会这样咧,有知道的就说一哈儿哟
作者: 有容乃大    时间: 2009-12-26 18:16
是有点忍无可忍!呵呵!希望有关领导能看见!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09-12-26 22:24
单位做了垃圾箱,估计是环卫所的卫生清运费舍不得支付所致。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09-12-26 22:32
要靠大家一起维护。
作者: 洋坪佬    时间: 2009-12-26 23:25
强烈要求查处环卫局长
作者: 林子123    时间: 2009-12-27 00:08
据我所知,环卫处如果收到卫生费一定会按时清运,应该是水电局没有缴纳卫生费。
作者: 昨天有梦    时间: 2009-12-27 09:50
可能是环卫的收不到他们的清洁费,所以才不清的,
作者: 林子123    时间: 2009-12-27 10:41
缴纳卫生费是理所当然的,不交钱就不应该给这个单位清运垃圾。
作者: 林子123    时间: 2009-12-27 10:43
再说小区内部的管理与环卫部门也没多大关系,应该有该单位自己管理,所以这堆垃圾还是应该由小区所在单位解决。
作者: 二二三四    时间: 2009-12-28 11:28
关于县水电局小区生活垃圾未能及时清运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县环卫处于2009年1月与水电局签订了全年的垃圾清运合同,水电局于今年5月交付了上半年的垃圾清运费。在今年10月收取下半年垃圾清运费用时,该局分管领导说,收费事宜找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收取。年初合同是与水电局签订的,作为环卫部门,只能找水电局收取。下半年已无偿为该小区清运垃圾四个月(垃圾清运自2002年以来,已实行市场化运作,清运坚持日产日清,按考核绩效兑现清运人员工资)。后来,几次找该局分管领导协商,以求得支持、配合。他说,不付钱,你们就停止清运吧!
    二、鸣凤城区环境卫生服务费收费依据及标准:环卫处收费是按照《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关于理顺和调整鸣凤城区环境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远价[2001]44号文)规定收取的,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含外地驻远单位)按每人每月2元标准收取,以维持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正常运转。
    环卫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配合。城区县直单位未履行清运合同的为极少数,绝大多数单位、个人都是积极支持、配合的。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鸣凤城区的明天一定会更加干净整洁,绚丽多彩!

                                             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09年12月28日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09-12-28 11:36
感谢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同志给网友们解释!同时,我代表网友、远安人向你们表示感谢,是你们辛勤的劳动换来了我们干净、美丽的县城环境。是的,环卫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
作者: 周而复始    时间: 2009-12-28 12:05
本帖最后由 周而复始 于 2009-12-29 14:57 编辑

我深为楼主生活在如此环境而不平,看了县环卫处的单方面之辞,个人感觉可信度还是很高的,感谢县环卫处站出来向大家作了一个说明。
个人建议县水电局在未履行与环卫处合同之前,应该先着手清理生活垃圾,这么大个局,可以自已雇请车辆,把垃圾拖到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还居民们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刚咨询了有关部门:拖垃圾克垃圾处理厂,需按8元/吨的标准交纳垃圾处理费。再加上雇请车辆费用、撮垃圾的人工工资,也不是一笔小钱。

建设和谐文明的远安,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关注中。。。。。。。。。。。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09-12-29 08:57
关注中,垃圾清理了没有?
作者: 屁股决定脑袋    时间: 2009-12-29 09:01
本帖最后由 周而复始 于 2009-12-30 07:49 编辑

请局领导带领导机关干部先把垃圾清理一下!
作者: 新手上路    时间: 2009-12-29 10:09
据该局消息,马上就要对垃圾进行清理,请楼主放心,
作者: 泥龙    时间: 2009-12-29 14:47
可能是分管的那个局长认为已经给了物业公司费用,里面包括清运垃圾的钱(看看有无白纸黑字的合同)
但是环卫是和水电局签的合同,而不是物业公司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09-12-29 15:16
解决了就好。
作者: 莫非    时间: 2009-12-29 15:17
局长们都在忙大事,怎么会把注意力放在这么一堆垃圾上呢,可以理解哟
作者: 冰玫瑰    时间: 2009-12-29 15:19
不管是什么原因,有这么一大堆垃圾在这里怎么就会熟视无睹呢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09-12-29 17:29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09-12-30 20:57 编辑

     其实像水电局这样建的垃圾箱——由一个单位主建主管主用,其他分散的居民顺便沾光使用的垃圾箱在城区较多,起码在水电局所在的栖凤社区就有五六个。为什么别的单位没有出现奸到(推诿)居民出清运费,唯独该单位还在跟老百姓一般见识?老百姓搭个顺风车方便一下何尝不可?方便一下群众也算是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见行动的表现吧!
     挨了鞭子还得过河多不好啊!相信该局几十号干部职工能想办法把垃圾请走的。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09-12-29 20:57
本帖最后由 周而复始 于 2009-12-30 07:47 编辑

堂堂一个水电大局能解决好小区生活产生的垃圾!时间不可能要很长吧?元旦前应该能清除干净吧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09-12-29 21:19
本帖最后由 周而复始 于 2009-12-30 07:46 编辑

水电局除垃圾的钱就没有了?
作者: 远福    时间: 2009-12-30 08:35
感谢楼主提出宝贵意见,此事马上将予解决。同时感谢各位网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也欢迎各位网友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或拔3815068与我们联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建设自已更美好的家园而共同努力!
  

                                                   城管局
作者: 冰玫瑰    时间: 2009-12-30 08:46
想写一篇文章,题目叫:由一堆垃圾想到的。。。。或者叫:一堆垃圾的背后。。。。

题目已经出了,文章嘛,就交给各位网友写啦,至于水电局的同志们需不需要写,我说了不算,呵呵
作者: 莫非    时间: 2009-12-30 09:28
城管局的做的不错,辛苦啦
作者: 万不得已    时间: 2009-12-30 09:41
不像话,不除垃圾就除人
作者: 二二三四    时间: 2009-12-30 10:43
城管、环卫作的好。。。。
作者: 新手上路    时间: 2009-12-30 10:48
刚刚去看了,该局的垃圾已经全部清除完毕,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
作者: 外面下着雨    时间: 2009-12-30 11:01
清了就好,清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元旦,迎接新年!
作者: 周而复始    时间: 2009-12-30 11:12
水电局领导办事效率高
作者: 新手上路    时间: 2009-12-30 14:50
刚刚去该局看了一下,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谢谢各位网友的关心!
作者: 学逛论坛    时间: 2009-12-30 16:35
虽有烦恼,结局还不错,感谢远安论坛的监督作用。
作者: zyx    时间: 2009-12-30 17:53
关注,希望水电、物业,环卫三部门协调一下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09-12-30 22:27
本帖最后由 周而复始 于 2009-12-31 02:45 编辑

水电局的头还不错吗,垃圾很快就清除了!
作者: 屁股决定脑袋    时间: 2009-12-31 10:12
其他单位和部门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呀
作者: 水容    时间: 2010-1-1 21:57
真是不可思义啊,是为什么会这样咧,有知道的就说一哈儿哟
幽魂 发表于 2009-12-26 14:44





是有点忍无可忍!呵

作者: 远安乡下的    时间: 2010-1-11 18:56
要找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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