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因为,我是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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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仰望天空
时间:
2010-1-18 14:12
标题:
因为,我是美-国-公-民!
美国人一句让中国人从头凉到脚的话!震惊(转)
我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最近一个月,单位的同事们流行用“小心被宝马撞了”作问候语,无意中被美国的同事jim听到。他当然很奇怪我们为什么用这句话作问候语。于是,同事就把哈尔滨那个光天化日下的宝马车谋杀讲给他听,老美听得很专注,脸上不时变换着惊讶,诧异,愤怒……种种复杂的表情。“unfair!-unfair!”
同事三年,没见过老美如此愤怒!!!他问:“为什么一个谋杀者如此逍遥?为什么庞大的公检法机构如同虚设??为什么政府对公众的呼声置之不理???为什么……????”大家都笑老美天真:这里是中国啊!懒得理会他。可老美偏偏没完没了。终于有人忍不住给他讲宝马车的背景,讲当地的电视台组织法律专家为罪犯开脱,讲市公共安全专家局长出面平息民怒,讲所有的官方媒体的缄默,也禁不住去讲刘涌案,讲井喷造成的二百余人死亡官方的冷漠反应,讲…………。
老美终于发现自己的天真了,半晌无语。最后小心翼翼又神色凝重的对我们说:“你们遇到宝马是应该小心些!”有人回应:你也要小心。
“不用!”老美很坚定,“虽然我在中国,但是我的政府,我的总统会保护我!因为,我是美-国-公-民!”办公室里寂静一片,我们这些中国公民的胸口像是被人狠狠的打了一拳…………
作者:
非也
时间:
2010-1-18 15:05
,无语~~~~~~~
作者:
狗大爷
时间:
2010-1-18 15:56
不是崇洋媚外,美国的人权问题远远好于我国!
作者:
仰望天空
时间:
2010-1-18 16:52
老美很坚定,“虽然我在中国,但是我的政府,我的总统会保护我!
作者:
极地冰
时间:
2010-1-18 17:07
如果法律缺乏公信力,不能公平的去解决纠纷,那么这时,我们是否可以选择自己的途径了????我们是否应该接受,在民主社会和法律发展的进程中容忍一时的不公正了,也许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说,我们可以忍受,但当你是当事人,你又会怎样了?如果你是宝马案中母亲的子女,你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杀母之仇,不共戴天”!!
作者:
大飞哥
时间:
2010-1-18 17:08
人权,民主,在汉语中是
虚词
作者:
洋坪佬
时间:
2010-1-18 21:31
当年越南侨胞好像流传一句:“宁做美国狗,不做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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