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帖)远安公安好样的! [打印本页]

作者: 猫爱上鱼    时间: 2010-1-21 09:09
标题: (转帖)远安公安好样的!

                                                
(转帖)钱包丢半年 民警送到家
作者:陈玉龙    文章来源:远安教育信息网
笔者怎么也没有想到,丢了半年的钱包会被民警送回家中。119日,笔者接到远安县嫘祖社区民警朱远新和陈警官的电话,“您是不是丢了东西?我们在你家门口”。笔者赶回家时,两位民警已等候多时,将钱包、两张银行卡、身份证、摩托车驾驶证等及现金若干原封未动送到本人手中。
原来,在2009826日,笔者在远安县影剧院开会学习时不慎将钱包丢失,县花鼓剧团高峰等好心人曾帮笔者寻找,但未曾找到。 2010年118日,县花鼓剧团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清理时在座位夹缝中发现,交给了鸣凤派出所,社区民警朱远新和陈警官亲自送上了门,这才有了开头一幕。

作者: 磐石    时间: 2010-1-21 09:35
该感谢的是做卫生清理的人吧!
作者: 只若初识    时间: 2010-1-21 09:50
该感谢的是做卫生清理的人吧!
磐石 发表于 2010-1-21 09:35

对头!
作者: 狗大爷    时间: 2010-1-21 10:42
人要常怀感恩之心!
作者: 猫爱上鱼    时间: 2010-1-21 11:06
"县花鼓剧团高峰等好心人\社区民警朱远新和陈警官"都值得大家学习!
作者: 单身鬼族    时间: 2010-1-22 11:09
高峰是个好人!
作者: 绿竹萝卜特    时间: 2010-1-22 14:24
感谢远安人!打扫卫生的也好,警察也好,论坛提供的平台也好,还有热情的网友你都值得感谢!总之,感谢远安人! 1# 猫爱上鱼
作者: 有风来仪    时间: 2010-1-26 10:03
列种事情在异地他乡比较难得遇上,现在很多警察就如同匪徒!我说的不是咱们远安地警察!
作者: 红红的枫叶    时间: 2010-1-28 10:53
应该感谢扫地的人
作者: 羚海君    时间: 2010-2-19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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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2-1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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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芯为谁    时间: 2010-2-20 20:49
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为理想而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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