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开发商野蛮施工,砸伤六旬老人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0 07:17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NYLEX    时间: 2010-3-30 08:08
建筑商高声叫嚣“照死的给我打,我有的是钱,打死了我赔”   这样的垃圾桶的沉淀物。如果事情是这样的 先报警。留下证据去上访
作者: 宝山论见    时间: 2010-3-30 08:16
远安居然也发生这种事!?曾经的远安是多么纯朴安宁的地方啊!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0-3-30 08:17
不能在远安告,他们摆的平。到省里去。
作者: 平凡远安人    时间: 2010-3-30 08:24
“照死的给我打,我有的是钱,打死了我赔”,有关部门引进的如此垃圾开发商。。。。。垃圾。。。。。。垃圾。。。。垃圾。
作者: 极地冰    时间: 2010-3-30 08:24
本帖最后由 极地冰 于 2010-3-30 08:27 编辑

什么B哦!哪来的凯子,远安人咧好欺负么!
照死里告,告到中央去,温总理会给我们做主的,告里他建不成!!!
是远安人的都别买他的房子!
作者: 杏杏    时间: 2010-3-30 08:41
天。。。。。。
作者: 玻璃猫    时间: 2010-3-30 08:41
真的啊,你的帖子怎么没被删掉啊!
远安真的有人管吗
作者: 温柔心    时间: 2010-3-30 08:50
愤怒,远安也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告,看看远安的相关领导怎么来处理这个事情。
作者: 鞑靼    时间: 2010-3-30 08:59
路过~~~~~~~~~~~!!  顶
作者: 温柔心    时间: 2010-3-30 09:03
湖北省长信箱 http://www.hubei.gov.cn/hdjl/index.shtml

宜昌市长专线 6223456

楚天都市报 02786771401
作者: 狗大爷    时间: 2010-3-30 09:16
有钱人素质恁低哟!不知现在如何了?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10-3-30 09:28
事情经过没经查实,故楼主主题帖按相关要求暂时屏蔽,见谅!
作者: 单车慢慢    时间: 2010-3-30 09:33
但是这个老人被打是事实啊?怎么屏蔽了呢?
看了很是气愤!这个开发商太可恶了。
关注事情的处理结果!
作者: 天外飛仙    时间: 2010-3-30 09:39
本帖最后由 天外飛仙 于 2010-3-30 09:41 编辑

相关情况已转呈有关方面进行调查
相信县委、县政府会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10-3-30 09:53
对,楼主反映的内容已经呈报,正在进行调查,请相信我们的政府!
作者: NYLEX    时间: 2010-3-30 10:07
相信政府我觉得跟口号样了,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0 10:31
感谢大家的支持,受伤的是我的母亲,她三十岁就守寡,一人含辛茹苦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她是去保护儿子时被砸伤的,不光头部,身上也多处因挡砖头被砸青,我都拍了照,这件事如果处理不好,我们做子女的拼了命,也要为母亲讨回公道。图片太血腥,被版主屏蔽。我还会把受伤的图片往别处发,直到行凶者向母亲公开道歉。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10-3-30 10:38
请相信政府,建议在得到答复前保持冷静与克制
作者: 温柔心    时间: 2010-3-30 10:56
继续关注,难道远安论坛也参与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什么是论坛?
作者: 极地冰    时间: 2010-3-30 11:03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什么年代了,言论自由!
谁还不老的,谁没有爷爷奶奶!!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0-3-30 12:25
围观~~~
作者: 梦逝无痕    时间: 2010-3-30 14:49
外地人在远安就这么狂??我支持楼主!告翻他们这群鸟人!远安人都支持你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0 14:51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NYLEX    时间: 2010-3-30 15:40
道歉和金钱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们有的是钱。要让远安人都知道这样的人在远安。道歉就在电视台到
作者: 寂寞豆芽    时间: 2010-3-30 16:15
该顶   无法无天哒   昨天楼主在政府门口咱也在场
作者: 遭业的人儿    时间: 2010-3-30 16:38
开发商仗着他有钱真是太可恶了,一定要追查到底,我们会继续关注的!
作者: 温柔心    时间: 2010-3-30 17:15
继续顶,严惩这个可恶的开发商
作者: 点点小妖    时间: 2010-3-30 17:47
继续关注!!!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0-3-30 18:08
楼主,弄到天涯论坛克,这年月,警察管不了的事儿记者管的了!

让媒体给他们上一课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0-3-30 18:11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0-3-30 18:14 编辑

一定要追查到底,严惩恶人!若事实清楚,遮屏就失去舆论监督作用了。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3-30 18:25
本帖最后由 沮水愚人 于 2010-3-30 18:30 编辑

呵呵,版主也希望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版主同时也希望论坛能够健康发展,千万别弄哒没得玩的哒。
论坛将关注事情的处理情况并及时通报给各位网友。
作者: 军长    时间: 2010-3-30 19:13
打人是不对的,更何况是打老人。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0-3-30 19:36
冷静!!!就事论事,不能骂人,有些事情并非为版主所为,不论为什么,对一位老人下手打是不对的。就冲打人这一点上,我支持楼主!

一直围观下去~~~~
作者: 坛论安远    时间: 2010-3-30 20:54
本帖最后由 坛论安远 于 2010-3-30 21:00 编辑
对,楼主反映的内容已经呈报,正在进行调查,请相信我们的政府!
在青草地等你 发表于 2010-3-30 09:53

你能代表政府啊?有什么理由屏蔽楼主的帖子?你是不是妈生娘养大的? 那么多的广告帖你不屏蔽!
作者: 大飞哥    时间: 2010-3-30 21:26
相信政府?这世道还敢用这种无厘头的幌子来忽悠老百姓!?
除了自己谁都信不了!   这世道,揭竿而起是迟早的事!  大家都准备好吧
作者: 远安小子在武汉    时间: 2010-3-30 22:34
哪个楼盘。。。MDGB。屏蔽了搞莫斯撒
作者: swk000    时间: 2010-3-30 22:47
论坛要屈从这些狗官和权力,就只能“和谐。”和谐的论坛是没有生机的,是选择屈从权力还是挺直腰杆讲良心,自己选择,反正这样随便屏蔽别人的东西是不行。
作者: swk000    时间: 2010-3-30 22:53
现在最不能相信的就是这些道貌岸然的狗官们和所谓的人民政府。
作者: 东升    时间: 2010-3-30 23:17
继续关注!!!
作者: 谁伴我闯荡    时间: 2010-3-31 01:17
要把他给做了,才叫解恨啊
作者: 风继续吹    时间: 2010-3-31 01:28
帮頂!關注此事。
樓主可把帖發到其它影響力大的網站,我們大家定去聲援。
管理員個人也是沒得法,強權之下有他的難處,若是ZF發雪關了壇子,我們連一個可以稍微說點子話的窩兒也沒得噠。
作者: 沮水缘    时间: 2010-3-31 07:33
无语。。。。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0-3-31 07:50
一直关注论坛的发展。
这个帖子也是论坛重新开启,逐步走向健康发展道路途中遇到的第一个最敏感的帖子。
谈点自己的看法啊,各位朋友斟酌:
1、楼主在论坛上发帖反映开发商的恶劣行径,相信各位网友都是支持的,如果开发商确实如帖中所述伤人,应该受到法律和道义的双重惩罚!
2、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并在相关媒体(包括远安论坛)上公布处理结果,处理情况要接受包括网友在内的监督。
3、网友们要相信政府部门会正确处理该事。
4、网友要信任论坛管理员,支持论坛管理。论坛上不是说已经呈报给有关部门了吗?这就说明论坛是对网友负责的。
5、千万要冷静再冷静。不管是对开发商、政府、还是论坛、网友,都可以发表观点,但是不要出口伤人,任何过激的言行可能会无助于事情的解决。
6、论坛曾经因为吵架被关闭,网友曾经因为论坛关闭而伤心。各位不会希望“悲剧”重演吧!!!

作者: 宝山论见    时间: 2010-3-31 08:33
楼上说的对!继续关注!
作者: 骄傲的秋千    时间: 2010-3-31 08:38
现在还有这样的人吗   这么不懂法律   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强占你的房屋?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3-31 08:48
论坛管理人员理解激愤的网友,感谢支持理解的网友。论坛关注事态的发展。
作者: 哈罗    时间: 2010-3-31 10:18
找远安电视台好好报道一下!
作者: swk000    时间: 2010-3-31 10:49
远安电视台就是被和谐的一个电视台,回顾一下,新闻节目好多年如一日,总是谁谁在哪里开会;谁谁在哪里调研;谁谁在远安检查,这种和谐的节目就两个字:恶心!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0-3-31 10:55
太他妈的嚣张了。。。。
是哪个楼盘哦???
作者: 水火    时间: 2010-3-31 11:28
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早出面解决此事!及时公布事情真相,以免再次上演“石首事件”!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10-3-31 11:43
民心,民意,民情!是不可忽视的!
请互相理解,青草等正在积极想办法,请网友见谅。
不过时间也不能太久。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3-31 11:56
如果事情属实,而且有证据,那楼主的帖子就不应该屏蔽。
作者: 北门河    时间: 2010-3-31 11:58
其实版主没必要屏蔽这些照片,你把照片放在上面,然后向政府部门报告,然后把处理结果公布在网站了,你这样屏蔽照片和发贴人的信息,反而使广大网友认为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只要政府秉公办理.一定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这样做只能适得其反.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0-3-31 12:09
看来我早上说的还是有好多网友没明白。我分析肯定不是斑竹要屏蔽的,肯定是上面要求屏蔽的。
作者: 南柯一梦    时间: 2010-3-31 12:18
我也有些不理解,既然楼主发的帖子是真实的,为什么要屏蔽?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0-3-31 12:28
继续声讨!!!
作者: 远安人家    时间: 2010-3-31 12:52
关注中。。。。。。。。。。。
作者: 免费培训    时间: 2010-3-31 13:35
想知道是哪个楼盘吗,据说下面内容里有
金峡房地产公司西湖金凤项目开盘销售
更新时间:2010-1-16 0:00:00 浏览次数:47次
  
元月六日,金峡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西湖金凤小区开盘,开始公开认筹,销售情况良好。

上午十点钟,金峡房地产公司在项目现场举办了简短的开盘仪式,燃放了烟花炮竹。远安县各主要机关领导、湖北局在宜兄弟单位、意向性购房客户等参加了开盘活动。领导和嘉宾观看了该项目沙盘并到工地察看了项目进度,对西湖金凤项目给予高度评价。

西湖金凤项目位于宜昌市远安县商业中心地段,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成熟的教育、商业、医疗等配套设施吸引众多的购房客户看房、选房,开盘当天有近千人来售楼部咨询。该楼盘总共112套房屋,8套商业门面,目前已销售45套房屋和7套门面,开盘伊始就销售43%,良好的开端为该楼盘的销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寂寞豆芽    时间: 2010-3-31 13:46
继续发    咱们紧跟关注
作者: 党指挥枪    时间: 2010-3-31 13:54
本帖最后由 党指挥枪 于 2010-3-31 13:58 编辑

对,楼主反映的内容已经呈报,正在进行调查,请相信我们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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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时  温家宝对房价过高的问题做了很重要的讲话。但事实是记者会讲话完后24小时不到 国企成就了中国大陆市场最大的:地王"。土地成交价几十亿人名币。
  土地开发商和城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房产商也不会屡屡口出狂言。房价在超出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时但却还在暴涨?温宝宝的讲话或许也显的不在那么重要。zhong lan hai对地方政府的驾驭能力能否带的来,牵着走?
  温宝宝不也说过敢于批评政府吗? 就这个ID,我不翻墙 不代理。
作者: 仰望    时间: 2010-3-31 14:02
是哪个楼盘哦???我也想知道。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1 14:16
看到网友的回帖,我们一家人非常感动,衷心地感谢大家的支持!我只是恼怒,你就是再有钱,再有权,也不能践踏别人的尊严,何况对一个老人下毒手,天理难容!事情的处理结果,我一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再一次感谢!!!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3-31 14: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0-3-31 14:33
请相信政府,建议在得到答复前保持冷静与克制
在青草地等你 发表于 2010-3-30 10:38


人心都是肉长的,更何况受伤的是自己的母亲,我相信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很难保持冷静的。

PS:我们常常在别人遇到很大变故的时候喜欢这样安慰他们:请保持冷静。自发点自然是好的,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是最没用的安慰方式,是最“站着说话不腰疼”(请原谅我,我想了很多,实在是想不出一个更好更委婉一些的词来代替这句话)的表现,因为我们终究不是当事人,很难去体会当事人心中的焦虑、不安、愤怒等很多情绪。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要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想,去理解他,给予他适当的支持和引导,让当事人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作者: 那多    时间: 2010-3-31 14:35
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
对房老板的嚣张表示愤慨!
希望政府给你一个、给大家一个合理的交代!
楼主可以寻求其他渠道的声援,这样关注层次会更好一些,解决问题快一些,解决方式合理一些。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3-31 14:37
我们都在等待处理结果,事主在等,网友在等,论坛也在等。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0-3-31 14:38
不知楼主母亲现在情况如何?

愿老人家安好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0-3-31 14:45
照片的屏蔽是按照相关部门的建议下做出的决定,这样草率的将受害者的照片公布于网络,毕竟不好,请大家不要冲动,相关事宜正在处理之中,等待等待,我们一起等待...
作者: 水火    时间: 2010-3-31 14:58
看来我们有关部门对危机公关这门课程好像没学过啊
著名危机公关专家、关键点公关董事长游昌乔先生。游昌乔先生阐述了由其创导的危机公关原则:

一、承担责任原则(SHOULDER THE MATTER)

  严查事实真相,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追究主管官员或企业的责任。现在有的官员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想的仍然不是如何及时处置问题,而是如何在第一时间消除对自己个人政绩的不良影响,这必然会导致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下降,进而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危机发生后,公众会关心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利益的问题,利益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是感情问题,公众很在意政府是否在意自已的感受,因此政府应该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表示同情和安慰,并通过新闻媒介向公众致歉,解决深层次的心理、情感关系问题,从而赢得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实际上,公众和媒体往往在心目中已经有了一杆秆,对政府有了心理上的预期,即企业应该怎样处理才会让我感到满意。因此政府绝对不能选择“捂盖子”等,态度至关重要。 

  二、真诚沟通原则(SINCERITY)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现在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不再限于官方媒体,网络巨大的信息流量使任何企图捂盖子的努力都化为乌有。因此,坦诚真实的在第一时间告知群众所发生的事情远比半遮半掩要好得多。

  建立新闻发布机制,政府必须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不能简单的压制媒体监督报道,做到信息互通,绝对透明,不要用行政干预去影响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为含糊和感性的报道不足以令消退公众对真相的渴求,于是就会通过其他渠道和途径去打听真相或背景,这样反而造成谣言和小道消息盛行,一时尘嚣直上,容易使公众产生不利于危机公关的心理定势.仅就此次事件来说,网络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发泄不满的一个重要平台和载体,我们的政府官员完全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和网友交流沟通,倾听公众声音,真诚致以歉意,争取公众理解,吸引公众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公共危机上面来,让公众感受到自己参与到政府的行为决策中而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其实是完全可以把坏事转化成好事, 相信公众的怨气还是可以得到消化和平复的。
三、速度第一原则(SPEED)

  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在危机出现的最初12-24小时内,消息会象病毒一样,以裂变方式高速传播。而这时候,可靠的消息往往不多,充斥着谣言和猜测。政府的一举一动将是外界评判政府如何处理是这次危机的主要根据。媒体、公众都密切注视政府发出的第一份声明。对于政府在处理危机方面的做法和立场,舆论赞成与否往往都会立刻见于传媒报道。

  因此政府必须当机立断,快速反应,果决行动,与媒体和公众进行沟通,从而,迅速控制事态,否则会扩大突发危机的范围,甚至可能失去对全局的控制。危机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住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危机的关键。
作者: 流浪哥哥    时间: 2010-3-31 15:15
邪不压正,只要是事实,就有正义的一天。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3-31 15:26
照片的屏蔽是按照相关部门的建议下做出的决定,这样草率的将受害者的照片公布于网络,毕竟不好,请大家不要冲动,相关事宜正在处理之中,等待等待,我们一起等待...
@蛮雨@ 发表于 2010-3-31 14:45


“草率的将受害者的照片公布于网络,毕竟不好”是什么意思??网民需要第一时间知道真相,将受害者的真相屏蔽,有助长行凶行为的嫌疑!!
作者: 鸣风客    时间: 2010-3-31 16:24
到广场上面去打条幅,把楚天都市报的记者找来,叫来电视台,最好是在早上8点到10点之间,到广场上宣传哈,远安县政府的确是不象话,严重不作为,严重压榨老百姓
作者: 鸣风客    时间: 2010-3-31 16:26
远安有志气的人门一起去包围施工现场,看他们能不能在远安人的尸骨上面建房子
作者: bornegon    时间: 2010-3-31 16:40
楼主既然知道利用网络这个平台来给自己讨回公道,那又何惧帖子的被屏蔽,何惧事实被掩盖呢?
    网络网络,又不只着一家论坛,远安论坛有上级指示屏蔽,网络不是同样的道理么?不同样有上级可能关注到地方么?比如什么宜昌论坛、网易湖北论坛、武汉论坛等等,全过知名度高的论坛何其多?又何必局限于一家被打压被操控的论坛上来申讨呢?就远安就还有好多家其他的论坛,楼主何不试着广泛发帖,激发民愤。
    当然啦,您要是歪曲事实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我的意思是指您所申诉的是百分百事实而又老遭当地权利机构打压的冤情。
    期待您近一步的报道。
作者: 天山    时间: 2010-3-31 17:02
哎!!无语!!!!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0-3-31 17:10
[quote]

“草率的将受害者的照片公布于网络,毕竟不好”是什么意思??网民需要第一时间知道真相,将受害者的真相屏蔽,有助长行凶行为的嫌疑!!
悠悠白云 发表于 2010-3-31 15:26 [/

我们哈在期待,相信政府,准没错,会搞清白哒给我们一个说法滴
作者: NYLEX    时间: 2010-3-31 17:18
现在是好多事情都不敢相信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1 17:33
感谢大家的关心,我母亲的伤势在好转,头上缝了五针,过几天就可以拆线了,她有高血压和心脏病,我们要她住院,她不肯,她说只要没有颅内受伤就不住院,怕别人说她讹人家,开了些消炎的药,在家养病。鸣凤派出所的付所长表了态,伤好后就处理这起案件。让我们一家看到了希望。我们不差钱,我们就是不平气。处理结果一定告知大家,相信不会太久。
作者: 艾米    时间: 2010-3-31 17:35
看了好气人啊,,如果此事属实,一定要好好惩罚哪些打老人的人渣!!!!!!!!!
作者: 西北虎    时间: 2010-3-31 20:04
楼主!我相信最终结果是开发商拿钱摆平,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我身上,给100万我就不的轻易放过他。莫把他们搞成习惯哒,知道他们钱多,恰恰他们就是利用了这点。直接上市里去,不在远安说,说了也白说。看到就气人。继续关注。
作者: 西北虎    时间: 2010-3-31 20:10
你开发商代表的也只是你自己的私人利益,你修的又不是什么廉租房,你要赚钱就不顾别人的利益?别人不让你就斗狠。扒你祖坟~靠
作者: 金温江    时间: 2010-3-31 20:20
远安居然也发生这种事!?曾经的远安是多么纯朴安宁的地方啊!
宝山论见 发表于 2010-3-30 08:16

听起来太可怕了,这样的世道让老百姓如何生存啊,希望领导们能体察民情。
作者: 金温江    时间: 2010-3-31 20:24
建筑商高声叫嚣“照死的给我打,我有的是钱,打死了我赔”   这样的垃圾桶的沉淀物。如果事情是这样的 先报警。留下证据去上访
NYLEX 发表于 2010-3-30 08:08

强烈严厉处罚这样的无良开发商,请他们滚出 远安!
作者: 南无秋水    时间: 2010-3-31 21:54
如果是真事那就令人痛心了,现在的社会难道~~~~~~~~~~~~~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3-31 21:57
母亲说鸣凤派出所管片的王警官来看望了她,还说明天上午去派出所解决问题,我们感到很安慰,向鸣凤派出所干警,向所有关心我们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期待明天有一个公道的说法。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0-4-1 08:11
。。。我们要她住院,她不肯,她说只要没有颅内受伤就不住院,怕别人说她讹人家,开了些消炎的药,在家养病。。。。

是什么逼得一个受伤受委屈的老人宁愿自己痛苦也不去住院??
这世道,这人心。。。。。唉!
作者: 潇湘妃子    时间: 2010-4-1 08:13
真希望事情的处理结果“不是以钱了事”,只是,我们该抱着多大的希望呢
作者: 那多    时间: 2010-4-1 08:19
对楼主的豁达表示钦佩!
    西湖金凤属于招商引资项目,乡镇派出所能解决形势问题但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既然楼主只要求道歉,我估计能满足楼主心愿!
    只不过我觉得开发商太嚣张了,不能便宜那些“地痞流氓式”缺德的商人,社会也不能容忍、助长这种“有钱”就是“霸道”、“有钱”就是“老大”的歪风邪气,如果说一个地区、社会的发展是以牺牲群众利益、助长歪风邪气、逼良为娼为代价,这个发展就是“毒树之花”
   据我所知,西湖金凤的开发商其实“穷”,没几个钱,找银行借了不少银子。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开发商,很多开发商把建设承包给施工队)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0-4-1 08:33
开发商野蛮施工,砸伤六旬老人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什么意思?这样的贴子给屏蔽了,那天在县政府门口看到了,当事人在向县政府讨个说法,也不知怎么样了?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0-4-1 08:37
相关情况已转呈有关方面进行调查
相信县委、县政府会给老百姓一个公道
天外飛仙 发表于 2010-3-30 09:39

这样呀,还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者: 诸葛小宝    时间: 2010-4-1 08:41
路过,顶一下!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4-1 10:59
楼主!我相信最终结果是开发商拿钱摆平,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我身上,给100万我就不的轻易放过他。莫把他们搞成习惯哒,知道他们钱多,恰恰他们就是利用了这点。直接上市里去,不在远安说,说了也白说。看到就气人 ...
西北虎 发表于 2010-3-31 20:04

     支持!!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0-4-1 11:02
本帖最后由 凤翔 于 2010-4-1 11:12 编辑
对楼主的豁达表示钦佩!
    西湖金凤属于招商引资项目,乡镇派出所能解决形势问题但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既然楼主只要求道歉,我估计能满足楼主心愿!
    只不过我觉得开发商太嚣张了,不能便宜那些“地痞流氓式 ...
那多 发表于 2010-4-1 08:19

不是吧?楼主只要求道歉,这是在涨不正之风的气势,记得去年远安有个人在宜昌给工贸家电的广告牌砸伤了,当时工贸的人可牛了,还放出狠话来,咱远安人不怕,就在宜昌论坛上发了一个贴,有关部门就说话了,我在远安论坛上也发过,事情可想而知了,一切按当事人的要求来
作者: 蓝溪    时间: 2010-4-1 11:16
路过~~~~~~~~~~~!!  顶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4-1 13:58
事情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建筑商没露面是委托别人出面,(可能实在不好意思面对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吧)赔偿了医疗费,委托人说事后老板会亲自登门道歉。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段公案算是落幕了。在这里春风代表全家向各位关心和支持我们的网友鞠躬了,没有你们的支持,事情可能就不了了之了。祝全天下的父母身体健康,安享晚年!!
作者: 春风不度玉门关    时间: 2010-4-1 14:08
春风还要感谢论坛版主,虽然黑了我的帖子,但是还是要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声张正义的平台。希望论坛能更快更好地发展。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4-1 14:25
楼主身上具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过开发商只赔偿医疗费有点欠道义。感谢楼主对论坛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10-4-1 16:59
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就好了
作者: 秋天的风    时间: 2010-4-1 17:24
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开发商加强管理,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欺负远安人,无视远安的领导各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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