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劳动保障系统为员工维权下“狠”招 [打印本页]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0-4-8 16:46
标题: 劳动保障系统为员工维权下“狠”招
近日,远安县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力度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作了宣传、督促性标示牌,并亲自在“远安县宏业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下车间张贴了标示牌。
    下图为:工作人员在该厂车间挂牌现场







作者: 夏天    时间: 2010-4-8 17:17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作者: NYLX    时间: 2010-4-8 19:27
又是口号吧。珠三角就比家里正规多了,合同   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工伤的赔付    解除合同的赔付
作者: 军长    时间: 2010-4-8 21:30
靠,天天报道远安新开工多少项目,解决多少工作岗位。累死累活一个月,发的工资都不好意思拿回家,真他吗对不起天天弄饭我吃的老婆。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4-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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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凡远安人    时间: 2010-4-9 00:04
特请劳动保险部门到楚源春酒厂去贴一下,给他们的老板好好讲一下这些内容应该怎么做。从建厂到现在不为车间工人缴纳如何保险。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4-9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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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期而遇    时间: 2010-4-9 16:12
一个牌子能解决和说明什么啊
光花架子和形式有什么用?
来点实惠的 有分量有说服力的 那才是硬道理
作者: 宝山论见    时间: 2010-4-11 09:42
“必须......?”好象说的不给员工办社保后果很严重一样,不知道那些不办社保的企业后果到底怎么样
作者: 追忆    时间: 2010-4-11 10:12
没有老百姓做一点儿实事,远安车轿厂也不知道黑了好多钱跑了.
作者: 笑哈哈    时间: 2010-4-11 10:13
又在浪费纳税人的钱,张贴在车间各处,还不如搞精致滴牌子挂在老总的办公室里,效果不是更和谐吗?
作者: 坛论安远    时间: 2010-4-11 13:33
订几个牌子就算下狠招,那贴小广告的该是狠到了何种程度?
作者: 东升    时间: 2010-4-11 14:01
形式嘛!还是搞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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