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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工作现场会在宜昌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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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水
时间:
2010-4-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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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工作现场会在宜昌召开
昨日,全国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现场会在宜昌剧院召开,来自全国32个省(市区)和76个环保模范城市的200多名代表汇聚宜昌。这是国家环保部成立以来第一次召开全国“创模”现场会。会议指出,今年“创模”工作首要任务是指导督促2008年之前命名的72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区)和已经验收但未命名的8个城市,尽快达到现行指标要求。
当日上午,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张通、市委书记郭有明、市长李乐成等出席会议。下午,副市长王宏强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张力军说,10多年来,
我国共创建7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创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成为城市环保工作的有效抓手,培育了一批城市环保先进典型。根据环境保护形势需要,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考核指标体系,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力军指出,“创模”将建立严格的复查机制,五年复查一次,每年将进行抽查;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或上年度减排指标未完成,立即取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并暂停申报资格两年;对弄虚作假的省份暂停推荐资格一年;重点鼓励中西部地区、资源型城市,特别是目前还没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省份开展创建工作。
张力军强调,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创模”工作水平,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中心,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地表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牢固做好创建机制和资金投入两个保障;认真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保障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重过程、重实效、重特色、重民生;着力提高环保地位、环保能力、环保水平、环保意识、环保形象,实现五个方面的提高。
张通在会上说,湖北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管,全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湖北全面启动生态环境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探索环保新路径,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环保道路。在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宜昌通过艰苦奋斗,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实现湖北“零”的突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环保领域的最高荣誉,
湖北将争取有更多的城市加入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之列。
郭有明代表全市人民热情欢迎与会代表的到来,他说,宜昌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实践,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长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发展后劲增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经济持续增长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宜昌举全市之力、汇全民之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建设,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创模”成为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城市品牌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推动环保工作和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更加宜居宜旅宜业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化大都市。
宜昌、佛山、临安和淮安4个城市在会上进行了“创模”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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