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她写给我的 2 8 篇之《三》 [打印本页]

作者: 得知    时间: 2010-4-28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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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抹清风    时间: 2010-4-28 17:20
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
作者: 得知    时间: 2010-4-2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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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抹清风    时间: 2010-4-28 20:21
您说的比较模糊,我能四选一吗?呵呵
得知 发表于 2010-4-28 17:47

呵呵,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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