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家来看看如今的法院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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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心菜儿
时间:
2010-5-13 12:25
标题:
大家来看看如今的法院办案
:今日(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并报了警。警方将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带走。该案因证据不足数次被检察院退回。九次认罪,数次喊冤,最终他却选择了沉默。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后,赵作海被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针对此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5月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此前,省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并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详细情况: 5月13日上午,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宣告无罪释放的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人民币65万元。至此,因“故意杀人罪”而冤狱11年的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终结。 1998年2月15日,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中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今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赵楼村,案件发生重大变化。 5月5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听取了商丘中院关于赵作海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5月8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审委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审判委员会, 对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一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审判委员会决定:一、撤销省法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二、省法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5月11日,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等院领导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亟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并诚恳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同时,按照宋海萍院长的要求,该院分管国家赔偿工作的副院长栾立学带领赔偿办主任孟丽看望赵作海,共同向其详细介绍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 5月11日下午,赵作海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检察院错误批捕、法院错误判决造成其被错误羁押为由,向商丘中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针对这一情况,宋海萍院长又同副院长栾立学及赔偿办有关同志一起,多次深入赵作海家中进行协商,赵作海表示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5月11日晚上,商丘中院连夜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赵作海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研究。会后,该院派员再度赶赴柘城县,并于凌晨两点就赔偿数额与赵作海达成一致。 5月12日上午,商丘中院作出赔偿决定,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
作者:
龙梦轩
时间:
2010-5-13 14:01
幸好只是判了个坐牢,要是当初再判重点,把人家枪决了,现在发现判错了,能把人家的命补回来么?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5-13 14:3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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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飞雪
时间:
2010-5-13 14:44
中国的司法体制不改革永远黑下去~~~~——`公-检-法——谁来监管它们。
作者:
迷迭香
时间:
2010-5-13 14:58
要追究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人,要他们也受到法律的制裁才叫好。
作者:
洋坪佬
时间:
2010-5-13 18:42
执法队伍的问题越来越严重,是到了该整顿执法队伍的时候了!!!
作者:
有容乃大
时间:
2010-5-13 19:46
本帖最后由 有容乃大 于 2010-5-13 20:01 编辑
又一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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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3 19:46 上传
作者:
junior
时间:
2010-5-13 20:18
谁来监管公检法? 都是窝案。
作者:
金温江
时间:
2010-5-13 20:41
幸运的是他还活者,如果被处决了不知道是什么结局
作者:
穆图
时间:
2010-5-13 21:09
怎么没有披露冤枉他的人是怎么处理的啊?
作者:
有风来仪
时间:
2010-5-14 14:18
政法委这个称谓仅属于中国的一个“非常”组织,国外没有这样的机构和部门!政法委书记一般会兼任公安局长!公检法是属于政法委的,三者同属一体,没有独立分开,所以,国外很多国家都说中国的司法腐败、滥权等等,如果公安抓错人,造成冤狱,致使好人被枪毙,负怎样的刑责?从来没有见检察院来公诉那一个派出所或一个执法机构!
正是因为国外的司法机构是独立分开的,是宪法赋予的最高权力机构,所以甚至可以弹劾和调查总统------(后面的不说了)
哦,对了,咱们国家不是还专门成立反贪局吗?国外没有反贪局不一样铁腕制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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