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安徽女子进京上访被强奸案终审 罪犯获刑8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5-15 10:33
标题: 安徽女子进京上访被强奸案终审 罪犯获刑8年
安徽女子进京上访被强奸案终审 罪犯获刑8年,受害者获赔2300.9元。

受害人李蕊蕊


案发地



犯罪嫌疑人徐建



物证



受害者获赔2300.9元,有网友称“我靠... 还不如卖淫的!!!”
但是,获赔的2300.9元肯定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这个赔偿标准
受害者服吗?
     这让我想起最近的校园惨案,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导致的不公平
现象引发了部分血案的发生。
     就像上访被强奸获赔的2300.9元,你认为公平吗?
作者: 石桥佬    时间: 2010-5-15 12: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穆图    时间: 2010-5-15 13:21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想骂人!……
这社会也太不公平了吧?
作者: 洋坪佬    时间: 2010-5-15 14:23
我们是法制社会~法律这么规定,法官也只好这么判~
作者: 小聂    时间: 2010-5-15 15:17
:塑料袋封口,。
作者: 动感地带    时间: 2010-5-16 09:39
可信度到底有多大?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5-16 12:39
可信度到底有多大?
动感地带 发表于 2010-5-16 09:39


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23835714


作者: 悠悠白云    时间: 2010-5-16 12:41
可信度到底有多大?
动感地带 发表于 2010-5-16 09:39


有些事情,很多人都不愿意相信是真的。
作者: 金温江    时间: 2010-5-16 19:06
对这些事情无法判断是非,只能是对当事人多些同情
作者: 西北虎    时间: 2010-5-16 23:04
谁愿意被强奸,事后被赔偿2300.9元,强奸犯被判8年?谁愿意?谁愿意就喊我!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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