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9.2更新拟推荐名单)县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湖北省第12届“双满意”评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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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工商
时间:
2010-8-5 11:23
标题:
(9.2更新拟推荐名单)县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湖北省第12届“双满意”评议活动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工商 于 2010-9-2 09:44 编辑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湖北品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消费信息,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费者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第12届(2009~201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以下简称双满意)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1、消费者满意单位:远安县辖区内的商业企业、服务性企业(宾馆、旅店、餐饮、邮政、通信、交通、旅游、水电燃气、家电维修等)、公用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均可参选。
2、消费者满意商品:生活消费品、直接用于农业的生产资料(不含食品、药品、保健品及保健器材)等商品,商品必须取得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二、评议条件
(一)消费者满意单位评议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无因违法而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问题。
2、严把产品、服务质量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不生产、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消费者。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能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当地同行业先进水平。
4、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5、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职业道德教育深入,社会效益好,无重大设备和安全责任事故。
6、有两年以上的生产经营历史,保持较好的经济效益,市场销售额或营业额、市场占有率等经济指标在当地同行业中有较大优势。
7、无其他失信或欺诈行为。
(二)消费者满意商品评议条件
1、商品应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监督抽查和消费者组织对商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中无不合格情况。
2、商品质量稳定,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投诉率低。
3、商品的消费者满意度指数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商品销售在省内同行业中占有一定份额,经济效益好,近两年无亏损。
5、商品品牌在本地区、本行业及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
远安县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凡符合上述条件,拟参加“双满意”评议的,请于2010年8月20日前到县工商局12135大厅领取申报表。
2010年8月4日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0-8-5 11:27
本帖最后由 工商 于 2010-9-2 09:40 编辑
经过企业申报,消费者协会初审,拟推荐名单如下:
拟推荐满意商品参评名单:(2个)
1.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
花林牌水泥
2.宜昌山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鄂佳牌过磷酸钙
拟推荐满意单位参评名单:(6个)
1.宜昌时代之星置业有限公司远安公公司
2.远安县银福黄金珠宝行
3.远安县南山自选商场洋坪分店
4.远安县晟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5.远安县田野农机商行
6.远安县聚凤鸾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0-8-5 11:27
本帖最后由 工商 于 2010-8-10 09:12 编辑
板凳位。为活动作占位准备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0-8-5 11:28
本帖最后由 工商 于 2010-8-10 09:11 编辑
地板位。为活动作占位准备
作者:
在青草地等你
时间:
2010-8-5 11:49
这样的活动要支持,顶一下。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5 15:20
应该支持,和广大消费者都有关系的事情啊。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0-9-2 09:47
已更新拟推荐名单。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0-9-3 09:49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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