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0-8-9 12:17
标题: 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
安徽有一市民ATM机取400元吐出4000元,银行叫市民还钱。之后银行收到这位市民一封回信,内容如下:
1:请在我规定的时间到我家来取,时间是早上7点到8点,晚上7点到9点,其他时间我要上班和休息。
2:到我家后请在过道口取号,然后在楼梯间蹲着等待叫号,请在我家门口黄线外等待。
3:请提供你的有效证件,在我奶奶那里领取申请表,填好后签名,盖公章,我会对比你们的公章,要是模糊了,我会叫你回去重新盖。
4:你要是要问我取了多少钱,对不起,请支付查询费,一笔2元。
5:提供你的单位证明,委托书等资料。(注意这个“等”字,到时候突然想起还需要什么,你自己回去拿。)
6:手续全部完成后,请交纳取款手续费,每笔4元,然后留下TEL号码,我会把资料提交到我老婆那里审批,20个工作日,到我家领取。当然,来领取时请重复1,2,3步骤 。

作者: 剑花柳雪    时间: 2010-8-9 12:37
太狠了~!!呵呵
作者: 烟云淡淡    时间: 2010-8-9 12:38
不错的贴子,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真的很不错,这才叫真正的换位。。。顶、、、
作者: 小鬼    时间: 2010-8-9 13:10
阁下莫非得到了姑苏慕容家的绝学?
作者: 忘记    时间: 2010-8-26 22:28
好个“以其人之道还之其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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