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已解决√]00000000000 [打印本页]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09:06
标题: [已解决√]00000000000
本帖最后由 天涯鄂沮客 于 2010-8-20 15:01 编辑

000000000000000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16 09:24
楼主:交流一下观点,这事还是柔和一点说好些,停车影响他人绝对是个问题,但不足以上升到是人品问题。希望你们妥善解决争议!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09:53
本帖最后由 娟紫 于 2010-8-16 10:00 编辑
楼主:交流一下观点,这事还是柔和一点说好些,停车影响他人绝对是个问题,但不足以上升到是人品问题。希望你们妥善解决争议!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0-8-16 09:24

停车影响他人不足以上升到人口问题,但是影响了他人,还要摆出一幅强硬的架势就是人品问题了(本人认为),再说第一次我已经很柔和的跟他说过一次了,是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态度说这事的,但是他继续把车停在我门口,第二次开始我还是带着笑意说何老板你车怎么又开到我门口来了,谁料他反过来把我说了一顿。跟一个不讲道理的人,柔和的跟他说如果能解决问题的话,那就不会有这个贴子的出现。谢谢沮水愚人。
作者: 不能错过    时间: 2010-8-16 10: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拖他的车,罚他的款,扣他的分,搞他几次他就明白了,不知道远安交通警察们有没有执行这项法规哦……
作者: 七少    时间: 2010-8-16 10:30
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拿个起子在他的车身涂鸦一番,比你在这里发帖子强多了。
作者: 哈罗    时间: 2010-8-16 10:38
买一瓶喷漆在他的挡风玻璃上喷上:违规停车,警告一次。
作者: 柴哈    时间: 2010-8-16 10:39
你滴隔壁买扣板钉呀.............2元一合..便宜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0:40
告诉你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拿个起子在他的车身涂鸦一番,比你在这里发帖子强多了。
七少 发表于 2010-8-16 10:30

呵呵,如果我毁坏了他的车,那么我就要背上一条故意毁坏财物罪,为这样一个人犯事值得么?现在可是和谐社会,如果人人遇到问题都用武力暴力去解决的话,那还谈什么和谐社会、谈什么世界和平?要够理性,那些杀人、放火的凶手,还不是因为一时冲动一念之差才会犯事的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0:50
你滴隔壁买扣板钉呀.............2元一合..便宜
柴哈 发表于 2010-8-16 10:39

是滴,是蛮便宜滴,呵呵
作者: 鸣凤劲狼    时间: 2010-8-16 11:01
还有便宜滴,直接放他滴轮胎气。又没有多大损失。你要愿意你就停,你停一次就得打一回气。停不停随你,又显得LZ很大度。。。
作者: 艾米    时间: 2010-8-16 11:26
楼上说滴有道理!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0-8-16 11:57
直接做个牌子竖旁边,上书一句“此车出售,价格4000,有意者面谈”只要有人问你。就 说车是旁边的~~~~~~~~~~~
作者: 网事如风    时间: 2010-8-16 12:08
你对别人进行了谩骂侮辱了哦  已经违法了  
建议楼主编辑一下 发泄了也就算了 不然版主就会砍你的帖子了哦
作者: 唯一色彩    时间: 2010-8-16 12:09
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吗?
知道的话把他的号码乱写出去,后面还加上办证俩字儿
作者: 大宝贝    时间: 2010-8-16 12:13
楼上的比较厉害呵呵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2:19
你对别人进行了谩骂侮辱了哦  已经违法了  
建议楼主编辑一下 发泄了也就算了 不然版主就会砍你的帖子了哦
网事如风 发表于 2010-8-16 12:08

我认为我没有骂他啊,一句也没啊。请问我哪句话骂他呢,请您指出来我看看
作者: 阿拉在宁波    时间: 2010-8-16 12:20
支持楼主,可见楼主是位路见不平,把刀相助之人~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0-8-16 12:36
我认为我没有骂他啊,一句也没啊。请问我哪句话骂他呢,请您指出来我看看
娟紫 发表于 2010-8-16 12:19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0-8-16 12:37
你的比喻已经属于事端导火索!
作者: 情雨    时间: 2010-8-16 12:43
楼主,做生意求的是个和气,退一步海阔天空,可以换位的去交流,
作者: junior    时间: 2010-8-16 12:45
在你店门口铺水泥 埋钉子吧 楼主。 介个  介个 咋说列  应该很有效!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3:12
楼主,做生意求的是个和气,退一步海阔天空,可以换位的去交流,
情雨 发表于 2010-8-16 12:43

你说的是很道理,做生意是要讲和气。关键是要两方都讲和气啊,他门口有那么大的场子停车,但他不停,偏偏要把车停在别人的门口,我开始是好好跟他商量的,但他依然不改,又再停我门口,第二次甚至还强词夺理,摆出一幅蛮横的架势,紧接下来又天天停我门口,一停就是几个小时,就在今天我发这个贴的时候,他的车还停在我口。试问跟这样一个人该怎样去讲和气?退一步说如果在他门口实在是没停车的场子的情况下,偶尔停在我门口一下,那我也没有话可说,但是实事并非如此。
作者: 一念之间    时间: 2010-8-16 13:16
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吗?
知道的话把他的号码乱写出去,后面还加上办证俩字儿
唯一色彩 发表于 2010-8-16 12:09

現在不流行辦證了,都流行三鹿奶粉索賠熱線。。。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3:25
19# 老百姓
那我改一下,关键是他太过分,就在我说他的当天、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照样天天都有把车停在我的门口,就在我早上发这个贴子的时候,他还把车停在我的门口。所以才很气愤的说了一些比较过分的话,我还是改改。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0-8-16 13:45
老同志还这么玩味,无语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8-16 14:12
这样的人值得说一说了,都是做生意的何必了,要是别人把车停在他店门口不晓得他会是个什么感觉哦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0-8-16 15:28
最好协商解决,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矛盾搞深了对双方都不利,最好找个中间人协调一下。
作者: 婉人    时间: 2010-8-16 15:35
呵呵,论坛的朋友们都很聪明哦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0-8-16 15:36
大家不要给楼主出馊主意,这样只能加深他们的矛盾。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5:36
最好协商解决,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矛盾搞深了对双方都不利,最好找个中间人协调一下。
影子 发表于 2010-8-16 15:28

感谢影子,真是个称职的民警。
作者: 娟紫    时间: 2010-8-16 15:42
29# 影子
你放心,有的网友也只是开个玩笑,发发牢骚而已,我不会做出拿起子去刮花他的车,或者在他车上喷漆等行为的,那样我就背理了。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0-8-16 16:16
晚上停停可以,白天就不应该了。
作者: 善解人衣    时间: 2010-8-16 17:36
这种事谁都说不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车停在自己店门口固然有影响,车主说的那地方确实不是你私人所有,他停那也确实不管你的事,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各退一步!!!!!
作者: 天国的阶梯    时间: 2010-8-17 01:35
原贴没有看到。
单纯就这个事情本身来说,车主的举动已影响到楼主的生意,各退一步在我看来只能是车主把车挪一挪,人家的店铺不可能退一步。
作者: 晨夕    时间: 2010-8-17 12:46
希望这个事情告一段落!!某些人也不要太嚣张
作者: 厷紸    时间: 2010-8-17 16:53
冒失很嚣张!哈哈
作者: e+益生菌    时间: 2010-8-17 22:11
此事很小滴,和谐社会啊,大家谦让一点,再说还是邻里,远亲不如近邻啊。。
此事化了。。。化了。。。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17 22:22
楼主主动将主题帖子修改就是一种和谐的表示,各位都以和谐为本吧。
作者: 关注家乡    时间: 2010-8-18 00:08
1# 娟紫

这么多000是啥子意思?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0-8-18 09:36
相信楼主一定能妥善处置这一问题。
作者: 晚秋    时间: 2010-8-18 09:52
谢谢各位的关心!楼主已经妥善的处理了此事,双方已经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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