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什么要不分清红枣白删贴 [打印本页]

作者: 看潮人语    时间: 2010-8-18 23:04
标题: 为什么要不分清红枣白删贴
县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就是全体老百姓!远安论坛作为“远安门户论坛,我们的精神家园”,老百姓发的帖子设计到老百姓的核心利益,版主就可以一时头脑发热,随心所欲的删除吗,不为民作主,这样的论坛何谓“精神家园”?????????????????????你删的多,我们就发的更多,我相信这世界还有分理的,人民政府还是为“人民”的!!!!!!!!为什么要不分清红枣白删贴?????????????????????????????????????[url=]http://cache.baidu.com/c?m=9d78d ... 1e0a&user=baidu[/url]
作者: 看潮人语    时间: 2010-8-18 23:06
为什么要不分清红枣白删贴
县人民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就是全体老百姓!远安论坛作为“远安门户论坛,我们的精神家园”,老百姓发的帖子设计到老百姓的核心利益,版主就可以一时头脑发热,随心所欲的删除吗,不为民作主,这样的论坛何谓“精神家园”?????????????????????你删的多,我们就发的更多,我相信这世界还有分理的,人民政府还是为“人民”的!!!!!!!!为什么要不分清红枣白删贴?????????????????????????????????????[
作者: 看潮人语    时间: 2010-8-18 23:10
县建设局、房管局与三吉花园开发商狼狈为奸害掺购房人
三吉花园(县政府工作报告上的重点工程)开发商高素描(海龙公司总裁,实际上是个皮包公司,穷的只能圈地为生)去年8月,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今年才审批下来),采取欺骗办法(湖弄不明真象的老百姓),用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他是借芝麻打油)向购房人非法集资400多万元(每户最少5万元),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一年他实际是用集资款在跑手续),承诺的开发工程没有任何进展(最近才下脚),他说这是建设部门认可这样搞,请问县建设局可以这样作为吗?是按规定审批的吗? 最近(本周),在工程不符合预售条件(规定是达到三层以上,但他的盘子却还是一块空地),他以县房管局的合同,强行(不给钱就不行,否则不退款)要求购房人在二个星期内将全部房款交清,而且原来承诺的利息不认了,高素描说你不要这房,我马上卖给别人!有的是人要,请问房管局的是不是不作为?建设局、房管局与开发商是不是狼狈为奸?
作者: 风生水起    时间: 2010-8-19 07:43
本帖最后由 风生水起 于 2010-8-19 09:35 编辑

来过,看过,隐形
···其实我也想建个群踢人玩儿··
作者: 唯一色彩    时间: 2010-8-19 08:02
鄙视远安论坛。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0-8-19 08:04
谁不准发的,谁要求屏蔽的?不是论坛吧?鄙视不准发帖的某“牛人”。
作者: 彤彤    时间: 2010-8-19 08:41
看潮人语:我也在三吉花园预购了房,我当时看到你发的帖后,非常气愤,也跟了帖。接到信息后,我老公昨天已经去咨询了,他的会计说,还是按以前借条上写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息”。我想,这一定是你斗争的结果。我代表所有买房的住户感谢你!
作者: 荆山冷月    时间: 2010-8-19 08:55
鄙视远安论坛。
唯一色彩 发表于 2010-8-19 08:02

建议理性一点儿。
作者: 唯一色彩    时间: 2010-8-19 09:00
建议理性一点儿。
荆山冷月 发表于 2010-8-19 08:55

让有些人吃屎就吃屎。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0-8-19 09:46
让有些人吃屎就吃屎。
唯一色彩 发表于 2010-8-19 09:00

你说话怎么这样呢!
按照彤彤说的好像在解决了啊,继续关注。
作者: 温柔心    时间: 2010-8-19 10:17
在远安论坛删帖子屏蔽帖子是正常现象,没有什么见怪不怪的了。这个论坛报道的都是和谐社会,只能看到好的一面。
作者: 龙泉之子    时间: 2010-8-19 10:45
看潮人语说的是事实,他晚上发的帖子,我详细看了但没评论,早上我再看就不见了,你们说,哪个可以删帖子呢?
  我不鄙视远安论坛,但对删除说实话帖子的论坛版主表示同情,你们每时每刻生活在别人的指点之下,干着也不情愿的事情。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19 11:19
  经查,本帖和另外一帖均非本坛版主屏蔽。屏蔽方应该有他们屏蔽的原因,本坛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不便评论。
      两个帖子被屏蔽后,本人接到多个谴责的电话,在迟迟不见有关方解释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跟此帖,还望有关方谅解。


作者: 我要投票    时间: 2010-8-19 15:04
看潮人语:我也在三吉花园预购了房,我当时看到你发的帖后,非常气愤,也跟了帖。接到信息后,我老公昨天已经去咨询了,他的会计说,还是按以前借条上写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付息”。我想,这一定是你斗争的结果。我 ...
彤彤 发表于 2010-8-19 08:41

看来事情有转机,该解释的来一说不就天下太平了。
作者: 我要投票    时间: 2010-8-19 15:06
有些官僚就是不喜欢和百姓沟通,漏子出来哒还是该你操心。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0-8-19 16:28
理智~理性~平和
作者: 之风    时间: 2010-8-19 22:36
屏蔽贴子只能说明帖子内容的真实性!
作者: 朱嘎湾人    时间: 2010-8-19 22:50
老总就应该一言九鼎,不能出尔反尔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0-8-19 23:02
不切实际的想法,楼上的这位兄弟,你想让一个民办的论坛关门吧?
作者: 人看潮语    时间: 2010-8-19 23:21
兄弟,你搞错了,这根本不是民办论坛啊?首页上说的很清楚,远安论坛是“远安门户论坛,我们的精神家园”,那个都晓得‘门户’论坛只有谁才能办啊,普通老百姓能办吗,办了可以随便叫“门户论坛”吗,可想而知,这个论坛的后台不是一般人!要不老百姓发的帖子设计到老百姓的核心利益,版主就可以一时头脑发热,随心所欲的删除啊,倒过来,如果是民办的“为民作主”的论坛,应当叫“远安老百姓论坛”才对得起“精神家园”的称号啊!!!!!!!!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0-8-20 00:04
本来很同情你,本来很愤恨那些官僚,结果发现楼主是一典型愤青,不值得同情。上面一段你典型是胡说八道。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20 09:33
根据来自开发商的消息,开发商等有关方将对网友所提意见进行解释和答复,因此,论坛决定解除禁言。建议楼主将“狼狈为奸”之类得不妥字眼进行修改。
作者: 咖啡加盐    时间: 2010-8-20 11:16
你好,发现你的帖子以后,我局已请求县网络管理机构对你不负责任的言论进行了合理处置。我们建议你采取合法方式维权,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你可携带有关证据和相关资料,到县房管局将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以便协助我们调查取证、核实和处置。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8-20 11:41
      请论坛全体会员注意:发帖是你的权利,但是发帖一定要符合论坛管理的相关要求。建议在发敏感帖时再学习一遍《远安论坛会员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在站务公告版块),里面对哪些是违规发帖有明确规定,管理规定也对网友文责自负做了明文规定。有一个最基本的特别要注意,黄赌毒、反党、反  社 会主义、点名辱骂攻击他人,捏造事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都是违规的。
      感谢楼上某局的回复,但是楼上的似乎对网络发言不太熟悉,大家不知道您是属于哪个部门。呵呵,只属于小插曲了,提醒一下,不要介意哟。
作者: 碾磙    时间: 2010-8-22 16:02
吵架啊??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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