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强拍门 [打印本页]

作者: 风一样的妹妹    时间: 2010-11-28 21:43
标题: 强拍门
本帖最后由 风一样的妹妹 于 2010-11-28 21:45 编辑

  今天晚上我居然遭遇了“强拍”?
  简直不可思议,在到处宣扬文明社会的远安居然也会发生这种事?此事源于无良开发商对铁炉湾家属区内空地的强行开发,今晚八点多的时候,有人敲我家门,开了以后三个男人站在门外,其中一个递给我一张纸,我莫名其妙的接过来,紧接着有个男人拿着相机对着我“嚓咔”两下照下了一张相片,原来是开发商找的三元照相馆的来强行拍照,我很是愤怒,他们凭什么不经我同意拍我相片,于是指责他们太不尊重人了,要求删除照片,可是他们三个男人不肯,非要我签字同意拆迁,事先没有和我们商量好就逼我签字,这不是强迫么?我当然不签,他们也不删照片,可怜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敢跟他们硬来,他们可是前几天才带了一帮黑社会强行把我们院内一户业主的车库给砸了,还打伤了女主人,现在想想就后怕。当时我们曾叫过110来处理,还去政府要求处理,可是谁知道这些开发商有什么门路,搞的当官的也没人管。后来没办法我只好把门关了,不一会儿听到院内有人报警,原来不止我一人遭遇这样的对待,现在此事110正在处理当中,希望能够给个公平的处理,不要让我们感觉这个社会没有安全感!
  此事属本人亲身经历,绝无虚构,拍照者为三元照相馆。劝告你们,不正当的钱还是少赚为好,小心被人骂。
作者: junior    时间: 2010-11-28 21:51
真的还是假的? LZ下次一定记得用手机拍照 录音的方式留第一手证据。
  整滴怕怕生,阴招损招哈用上哒!
作者: 天山    时间: 2010-11-28 22:06
强烈的谴责这种不道德的做法!!
作者: 张村长    时间: 2010-11-28 22:23
关注。
作者: 扭曲的记忆    时间: 2010-11-28 22:25
  还真够霸道的啊
作者: 悠悠沮水    时间: 2010-11-28 23:02
官商勾结
作者: 波澜不惊    时间: 2010-11-28 23:17
拍照了做什么用啊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8 23:34
本帖最后由 车手 于 2010-11-28 23:37 编辑

我是个中间人,事情是这样的,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办理了合法手续,需新建楼房,对铁炉湾煤矿家属小区窝棚进行拆除。如下图所示



红色砖房为所需拆迁房屋,这所房屋,户主拥有者并没有产权,是以前铁炉湾国有体制下分给家属使用的,属福利性质!现在这块场地已经在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售,被安居房地产购买下来。

今天下午,安居房地产公司,为通知窝棚使用户主,发以下通知



这是贴在家属楼楼道口的通知。
晚饭后,为了不让通知漏掉每一户,所以进行挨家挨户的发通知,就有 了楼主所谓的“强拍门”

安居房地产公司,为证明每家每户受到通知,所以叫上求诚事务所律师及照相馆师傅,协同前往,给接受“通知”的户主拍取-接受通知过程的照片,留作存档 已证明发到每家每户。这样做是证明通知已发到,怕户主不承认没收到“通知”。


楼主好像忘记件事情,在110来之前,家属区的一帮家属殴打摄影师,抢夺摄影包,声称砸掉张相机过程咋没说出来啊?

带头闹事的是守大门的汪某,他不顾带行动不便,不顾59岁高龄,第一个冲上前抢夺摄影包,紧接着骑麻木的XX跟在后面,最后连一帮老嫂子都跟着上前,20多人围殴摄影师
好在摄影师机灵,在一帮凶神恶煞面前交出内存卡,保住相机。
此时伟大的“110”到来解救了此危急。
此次家属的“行动”导致摄影师手指受伤,话不多说见下图。



广大的网民不要被一帮发帖高手所欺骗,铁炉湾家属的恶行是真实存在的。
天天在网上喊被欺负,结果你们自己就是一帮恶徒!
让世人们好好看清楚他们,不要所谓的谎言欺骗。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8 23:56
照相馆的人根本不知事情的原由,什么不正当钱? 正不正当不是由你说了算!
作者: 本地方    时间: 2010-11-29 00:06
远安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要求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来支持!国家新拆迁条例已出台且已取消行政强拆等作法。要求征收补偿市场化,人性化。 即如此,建议政府或者土地·市管等权威部门出面,趁早协调处理此事,据说已报过四次110了,矛盾却越来越大,不要等江西宜黄强拆惨剧在远安重演!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0-11-29 00:28
不管是何原因,用强肯定是不对的。这位车手不是车手,是谁的枪手,大家一看就知吧。把那个公司的名字用手盖着是什么意思,让我们都看看是可以的吧。
三元照相馆的不知道是干什么去的?我反正是不相信,这三元的我看也是有点蠢。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9 00:38
不管是何原因,用强肯定是不对的。这位车手不是车手,是谁的枪手,大家一看就知吧。把那个公司的名字用手盖着是什么意思,让我们都看看是可以的吧。
三元照相馆的不知道是干什么去的?我反正是不相信,这三元的我看 ...
好日子 发表于 2010-11-29 00:28


爱信不信~!
骂人就不对了,骂别人蠢,估计你自己也差不多~!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0-11-29 00:44
爱信不信~!
骂人就不对了,骂别人蠢,估计你自己也差不多~!
车手 发表于 2010-11-29 00:38

哎,我吃饱撑着了吧,或许我比那三元的还蠢,和我有关系吗,我操淡心了。
问一下看帖的网友:我骂人了吗?不会也被“暴力”吧?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0-11-29 00:46
怀疑有人有点蠢,这是不是骂人呢?我也开始怀疑了。那我说我或许比三元的还蠢,是不是在骂我自己?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9 00:48
哦,你不是再骂人,是在“看”

未命名.jpg (17.47 KB, 下载次数: 5)

未命名.jpg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0-11-29 00:51
祸从口出,我怎么了?算了,我闪还不行吗?继续当游客了,各位,只当我前面没说的。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0-11-29 08:09
好日子你怕什么,你大胆和他斗,我们支持你。
作者: 远安小子在武汉    时间: 2010-11-29 08:38
我认为要是确实没有产权,你们还有什么好扯的呢,,,横扯皮没得意思, 建议官方出来说清楚事实
作者: CCTV    时间: 2010-11-29 08:47
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劝谁,算了还是劝劝三元的那个大胡子老板吧!劝三元照相馆不要参伙这件事,三元照相馆在二十年前就是远安照相馆,是土生土长的老牌的远安照相馆。请大胡子老板珍惜你这块牌子吧!有些钱可以赚,又些钱不能赚,特别是砸牌子的钱不能赚,不管双方谁对谁错,但明显是强势对弱势的一场博弈。这样是事还是不参伙为好,如果您实在无聊还是去拍拍光屁屁的美女,也比参伙这事要还好一些。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0-11-29 09:12

作者: 看破红尘    时间: 2010-11-29 09:27
我看热闹,不说话
作者: 风一样的妹妹    时间: 2010-11-29 12:16
本帖最后由 风一样的妹妹 于 2010-11-29 12:29 编辑

不知道是哪位网友发表的照片,呵,请你看清楚,上面写是“协商未果,强行拆除,后果自负”,有这样的道理吗?凭什么,既然知道未协商好就不该强行拆除,这算什么?威胁么?对,当然是威胁,还记得11月18日开发商就请了一帮黑社会过来强行砸锁打人,把一户业主的东西丢出门外,还打伤女主人。
  地是开发商买了的,可是房子是业主的,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按国家规定是不能强行拆除的。另外根据知情人透露,开发商手续根本没办齐,给业主们看的文件是假的,连公章都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凭什么拆除。
  三元照相馆是在做生意,并不太知情,但是不经过人家允许就折照,这样的事难道还需要人家告诉你是不对么?为什么抢你相机,请你想清楚,是因为你没经过同意就拍照,让你删除又不删,难道就允许你侵犯别人隐私,不允许被侵犯的人反抗么?你这是引起众怒了。再说了,拍几张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照片,开发商为什么不自己来拍,还要花钱请你去拍,那是拿你当枪使了,明白不?拍照过程当中,还有一位同行的律师,我就想问问你们,难道律师也不知道偷拍是侵权的么,居然还跟着为非做歹。
  此事现由政府出面协调,结果正在期待中。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9 15:48
别人摄影师的内存卡,都被你们逼着交出来了,
是逼着!!这性质和抢劫一样!!!!

还有20楼的,别人做事用不着你来指手画脚!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0-11-29 16:11
照相的腰钱布要命了呀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11-29 16:58
在这里我也不知道劝谁,算了还是劝劝三元的那个大胡子老板吧!劝三元照相馆不要参伙这件事,三元照相馆在二十年前就是远安照相馆,是土生土长的老牌的远安照相馆。请大胡子老板珍惜你这块牌子吧!有些钱可以赚,又些 ...
CCTV 发表于 2010-11-29 08:47

还是cctv分析的犀利啊,
作者: 我心已累    时间: 2010-11-29 18:05
公道自在人心,楼主额支持你。
作者: 小聂    时间: 2010-11-29 19:32
希望坛友们都不到三元照相馆照相了
作者: 小聂    时间: 2010-11-29 19:33
当官的都太没用了
作者: 远景    时间: 2010-11-29 19:47
肯定中间又是官商勾结[/color]来的吧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9 20:42
本帖最后由 车手 于 2010-11-29 20:44 编辑
肯定中间又是官商勾结来的吧
远景 发表于 2010-11-29 19:47


这里都没有“官” 你说这句话,当心当“官”说你诽谤!
作者: 车手    时间: 2010-11-29 20:45
看看28 29楼这些马甲
作者: 沮章河    时间: 2010-11-29 22:05
路过,看看。。。。。。。。。
作者: 本地方    时间: 2010-11-29 22:08
和谐生财,武孽生灾。劝双方坐下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切记不可动武和讲蛮。
作者: 天山    时间: 2010-11-29 22:31
哎!和气生财啊!!!
作者: 波澜不惊    时间: 2010-11-29 23:42
做人别学陈冠希,拆房别带照相机/
作者: 天大地大    时间: 2010-11-30 01:34
三元照相馆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啊  拍过一次全家福 拍的丑死 还不如一般卡片拍的好  
还有一次照登记照 去取照片一摸兜结果忘带钱 老板把照片找出来了 我就说看看照片 等会回去拿钱了再来取  结果老板立马收起照片说不行.
就这态度 估计也是对自己得照片没信心吧  不钻研拍照技术尽干这样的事
作者: 回眸一笑    时间: 2010-11-30 05:54
争的水泄不通,全没搞在正点子上。所有问题有两个关键,第一关键就是房子到底是谁的,如果是单位的房子,住房的人就只有使用权,拆不拆住房的人说了不算,反之,如果住房的人有所有权,那么开发商们,你得坐下来认真的谈补偿。第二个关键就是拆迁的方式到底好不好,比如说这种强拍,虽不涉及肖像权,但总是让被拍的人不舒服,送达的方式有好多种,不一定一定非要选择拍照啊,至少摄像就比这种拍照的方式好的多。
作者: 网事如风    时间: 2010-11-30 08:13
有事请打110找警察,请大家记住,远安没有黑社会,只要有人违法犯罪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0-11-30 08:30

作者: 明月清风    时间: 2010-11-30 10:50
安居房屋开发公司总裁高素描纯粹是个混蛋,三吉花园没有扯清白,又在铁路湾家属区咬人,找人绑了他
作者: 无聊安子    时间: 2010-11-30 11:06
1# 风一样的妹妹   你好 ,我在这或哈螺丝, 不晓得你学没学法律,   从宜黄事件后,国务院几次下令严禁强拆,在被拆迁人赔偿未果的情况下是禁止拆迁的,下面有张图, 就是那张告示,不用怕,那是违法地,  叫你个方法,晚上去吧它撕下来,么搞破大,吧它寄到上级部门,远安县政府不算,  懂了吧
作者: 无聊安子    时间: 2010-11-30 11:12
8# 车手     你也忘了吧, 不晓得你 懂不懂法  自宜黄事件以来,国务院几次下令,严禁强拆,在被拆迁人在赔偿未果的情况下,禁止拆迁,在   你们请三元照相馆拍照,这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拍照已经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他们可以去告你们,  我劝你不要在那哈或螺丝了,   我屋里也是被强拆,现在列,整不死你们这帮人,
作者: 无聊安子    时间: 2010-11-30 11:27
24# 车手    是你们违法在先, 不然那个气饱大 不的饿 可抢你那东西
作者: CCTV    时间: 2010-11-30 16:32
别人摄影师的内存卡,都被你们逼着交出来了,
是逼着!!这性质和抢劫一样!!!!

还有20楼的,别人做事用不着你来指手画脚!
车手 发表于 2010-11-29 15:48

这个车手,一看就是收了人家黑心钱,出来当枪使的人。说到你们这帮土匪的痛处了,开发商想拆片房子真是煞费苦心呐,又是律师又是照相馆的。可怜那帮被拆的人法律知识太匮乏,也不懂摄相留下证据,只是在那里耍嘴皮子。那帮被拆的人,要好好向开发商学习学习撒。
作者: 远景    时间: 2010-11-30 17:58
请问一下“车手”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当官的,我是不知道到,但是我想那些当官的应该有这到这些老百姓所说的话吧,这个贴子我就不信没一个当官的人看到
作者: 之风    时间: 2010-11-30 22:15
路过,看过,想过,无语。
作者: CCTV    时间: 2010-12-1 08:55
通过分析鉴定,这个车手99%是三元照相馆的。从他手里的照片和X光片,还有从下面的贴子可以看出,他的确是三元照相馆的。他的确是中间人,是第三方,但做了一个很不光彩的第三方。
http://www.yaw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384623&extra=&page=3
作者: 天小地小    时间: 2010-12-1 11:56
本帖最后由 天小地小 于 2010-12-1 12:11 编辑

cctv 果真CCTV,律师收集证据是一流高手,你怀疑这,怀疑那!
CCTV 这个枪手太明显不过了,你收了别人多少钱?
做人不能太CCTV,你取了这名,注定是这样的人啊
作者: 天小地小    时间: 2010-12-1 12:13
三元照相馆沦落到这种地步了啊  拍过一次全家福 拍的丑死 还不如一般卡片拍的好  
还有一次照登记照 去取照片一摸兜结果忘带钱 老板把照片找出来了 我就说看看照片 等会回去拿钱了再来取  结果老板立马收起照片说不 ...
天大地大 发表于 2010-11-30 01:34



老兄,那里照相不都是先交钱都拍照的啊?你还先拍照后交钱。
你说话不诚实啊
作者: 青青子衿大兵    时间: 2010-12-1 16:41
路过,大家静下来,要和谐!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0-12-1 17:06
同胞们,万一县政府不管,就到宜昌。武汉。北京上访去
作者: 上校    时间: 2010-12-1 23:10
我觉得房产和地产不能混为一谈
现在房子的使用权归家属区的人大家都清楚,但使用权到期与否,大家都不得而知
开发商虽然取得了用地权现在有权拆迁
你必须和使用人协商谈判,不要采取过激办法
另外家属区的人也可以团结起来委托律师来维权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0-12-2 09:04
都是些扯皮拉筋的事,看着就烦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0-12-4 13:45
三元的态度真的不咋的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0-12-4 13:57
这个所谓的摄影师手该剁掉
作者: 恭喜发财2    时间: 2010-12-4 23:47
全中国的人都没有真正的土地产权(只有使用权),只是一味的因为经济发展而用强硬手段伤害弱势群体的行为确实直得商榷, 19# 远安小子在武汉
作者: 杏杏    时间: 2010-12-5 08:37
关注事态发展中
作者: 如如    时间: 2010-12-5 14:10
啊、?...咋这上面也为这事吵得不可开交啊,大家平静哈,论坛需要和谐。三元照相馆?就是平时门外蹲只大狗的那吗?说到那,那照相确实不咋滴
作者: 天小地小    时间: 2010-12-6 18:19
我看57楼的嘴可以挖掉了
60楼 一看长的像个猴腮,照出来确实不咋地!
作者: 游子在义乌    时间: 2010-12-6 22:31
要拿枪跟他们去搞!再来欺负人就一枪崩了他们

作者: 可乐八一年    时间: 2010-12-7 09:40
有些人整天没事,跟风,瞎起哄!
网络是一个厕所,大家来泄私愤,私愤多了,就变成了公愤,网络也变成了公共厕所

删帖没商量,起哄有道理!

有问题群起而攻之,cctv 如如 什么玩意!
作者: 如如    时间: 2010-12-7 12:46
61楼说谁呢?我说你了吗?你那是在直接骂人了,我好像没有得罪你的地方吧?我们认识吗?你就这样一豁乱的骚说,你说这话是跟谁过不去?一看你就是三元的人吧?要么就是跟三元有干系的,不然无缘无故为个不相干的人打抱不平?我只是实事求是的说话,我在那照的确实不好,照了两次就换别家了,不只是我一个人说,连看到我相片的人也说,这照片也是在三元照的,现在你看到的吧?你自己也说尖嘴猴腮了,自己铲自己嘴,我只说照相技术,没说那人怎么怎么的,我对事不对人,我根本就没有特指一个人的说,请问我到底说了什么就得罪你了?我只是问了下三元的位置和照相不好吧?
作者: 如如    时间: 2010-12-7 12:53
63楼的,你自己也说了这是个公厕,公厕就准你该手,就不准我们该,你拉你的,你管我们拉出来的东西是什么?
作者: 如如    时间: 2010-12-7 13:03
63楼的,你还是留着点力气评价下61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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