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二桥再出交通事故 [打印本页]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0-12-4 22:59
标题: 二桥再出交通事故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0-12-28 17:21 编辑

   今天在电信局门卫等人上百里荒,门卫说二桥一辆摩托车撞了人力三轮车,地下一滩血。我只说了一句“肯定又是怕花钱没戴头盔脑壳着地!”
     过了一会儿,弟弟打来电话,说是姐夫在二桥撞车了。
     我连忙骑车来到医院。只见姐夫躺在床上,满脸是血,脸部浮肿,两个大口子肉往外翻,样子怪吓人的。我一边帮忙抬上抬下,一边仔细询问撞车情况,姐夫在六点半钟二桥上追尾三轮车,撞到了才反应过来(眼睛视力差,对面煤车强光照射),老婆婆着地头部骨损受伤,姐夫一跟头着地,光头撞向混凝土路面、、、、、、
     前几天老人和姐夫出院,共花费医药费、老人营养误工费15000元。因为没买保险,姐夫全出,若是听我的多次劝告骑车进城佩戴头盔,至少姐夫头部不会受伤花费4000元。
    “唉!一年的打工收入就这样花费了!”姐夫后悔不已!
     骑摩托车的兄弟姊妹们,为自己为他人,为家人,请购买保险佩戴头盔吧!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0-12-4 23:24
安全第一啊,好多人就是不在乎,等出事了就悔之晚矣了。
作者: 波澜不惊    时间: 2010-12-4 23:58
以现身说法告知骑摩托车的兄弟姊妹们出行戴头盔,购

买交强险,但还是怕影响姐夫的情绪只好作罢。

听说现在买交强险还得走关系啊
作者: 闷一口    时间: 2010-12-5 00:00
远安的道路安全跟交警有很大关系,我们的交警一般都是收钱第一!在远安,大家什么时候能看到交警站一天岗,指挥交通的?无非就是上下班的时候在几个路口停个警车,站在路边聊聊天,看看别人城市的交警,那才是真正的交警,站在交通指挥台上不停的指挥交通。什么时候远安交警真的做到白天全天路口有人站岗,那我想远安的道路安全肯定是另一番景象,说的不对欢迎拍砖。。
作者: 拄着拐杖踢足球    时间: 2010-12-5 08:52
一定要佩戴头盔
作者: 雅轩    时间: 2010-12-5 08:54
唉,文明-----只差一步!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0-12-5 09:27
二桥不是才维修吗,又出事了。
作者: 南无秋水    时间: 2010-12-5 11:17
安全第一,生命只有一次!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0-12-5 11:25
十次事故九次快!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0-12-5 12:00
十次事故九次快,次次没把头盔戴!
作者: 天山    时间: 2010-12-5 16:28

作者: 忘记    时间: 2010-12-5 18:56
远安的麻木最叫人头痛,站了半个街道还理直气壮,唉!
作者: 有容乃大    时间: 2010-12-5 20:12
楼主是个有责任心的好筒子~
作者: 游山玩水    时间: 2010-12-5 20:44
远安"没有"交通规则,不信你上街街看看:汽车随便压双黄线、随处调头,甚至逆向行驶的两车停在双黄线两侧聊天,大车随便停靠;摩托车、自行车、行人和没挂牌照的汽车可随便闯红灯,完全是一攉乱糟,很多远安人死于非命,可悲呀!
作者: 上校    时间: 2010-12-5 20:44
确实
外面的摩托车百分90以上都戴头盔
不管你是美女叼男还是老人小孩,在马路上都老老实实戴上头盔
你不戴头盔反而会很扎眼
而在远安你戴上头盔。大家看你像怪物似的
难怪以前俞正声来远安视察批评说我们远安人怎么骑车都不戴头盔的
作者: 元迎探惜    时间: 2010-12-5 20:51
生命是自己的,交警不是万能的。交警站岗只能指挥、疏导交通。安全意识得由你把持。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0-12-5 21:15
血的教训,生命的脆弱一次次的昭示我们出行要把安全牢记心头呀,远安摩托车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估计99%事故与摩托车违章有关,我们出行 只要把摩托车防范好了安全就过关了!
作者: 格桑    时间: 2010-12-5 21:45
安全出行  人人有责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0-12-5 22:09
是的,我最怕的就是摩托车。
作者: 扭曲的记忆    时间: 2010-12-5 22:55
唉,悲剧。司机朋友们,要过年了,谨慎驾驶啊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0-12-6 08:55
出行戴头盔,骑车慢行
作者: 闷一口    时间: 2010-12-7 01:21
生命是自己的,交警不是万能的。交警站岗只能指挥、疏导交通。安全意识得由你把持。
元迎探惜 发表于 2010-12-5 20:51

交警对违章的人有处罚和教育的权利,多站岗,就有更多的机会教育那些违章的人,而不是等出事了以后忙着跑现场,远安的路上就是少了交警站岗才这么乱,交警站岗这个是他们的职责,天经地义。安全意识不是人人有,难道没有安全意识的人就没人来教育么?谁来教育?还是交警。以前交警管过不带头盔的,但是只搞了几天就流产了。骑摩托带头盔,开车系安全带,这个大家都知道,可是看看大街上有多少按要求做了呢?管总比不管好吧。
作者: 苟家垭滴    时间: 2010-12-9 13:04
4# 闷一口
有必要吗  就那么几个人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0-12-28 17:20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0-12-28 17:36 编辑

  

      姐夫伤愈出院了,在交警队协商处理好了赔付事宜,撞伤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10500元,自己医药费4500元,合计15000元。用姐夫的话说,一年的打工收入全泡了汤,后悔不已。
      这是血的教训!多少次交通安全教育,叮嘱驾驶员佩戴头盔,安全驾驶,可总有人像我的姐夫一样嫌麻烦,不方便,认为不会出事,但当大祸临头时又后悔万分,痛苦不已。
     让我们共同记住我姐夫的血的教训吧!
     驾车的兄弟姊妹们,为自己,为他人,为家人,请佩戴头盔,购买保险吧!

     谢谢各位网友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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