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14岁少女卖淫挣钱养“男友 [打印本页]

作者: 39588175    时间: 2011-1-12 11:17
标题: 14岁少女卖淫挣钱养“男友
18岁女子开休闲店做“老鸨”,容留多名未成年少女卖淫,这些少女则将挣来的钱,养活各自的“男友”。日前,此案已由长阳警方侦查终结。
    2010年11月7日,18岁的重庆少女娇娇(化名)来到长阳城区,开了一家休闲店。此前,娇娇曾在外地做过“小姐”,她通过认识的几名青年男子,找到了一些少女,当起了老鸨,做起了皮肉生意。
    据介绍,青年男子们找来的少女中,最小的只有14岁,名义上是他们的女友,每天用身体挣来的钱,交一些给他们作生活费。11月底,其中一名少女的亲人在长阳找到了她,才让几名未成年少女脱离了苦海。
    目前,长阳警方已以容留卖淫罪,将娇娇移交给检察机关处理
作者: 篮莲花    时间: 2011-1-12 12:57
脑子进水了,真是笨
作者: 扬长无道    时间: 2011-1-12 13:20
物质的诱惑   让人失去理智 ,放下自尊,不择手段
作者: 亮亮    时间: 2011-1-12 13:33
现在警方正在严厉打击
作者: ~紫色水晶~    时间: 2011-1-12 15:05
这些女孩子怎么这么笨啊!完全不把自己当回事
作者: 青青子衿大兵    时间: 2011-1-12 15:35
哎,这个河蟹社会!
作者: 边家嫂子    时间: 2011-1-12 16:32
天,现在的儿们哪
作者: 39588175    时间: 2011-1-12 17:15
现实是很残酷的
作者: 天山    时间: 2011-1-12 22:10
哎!悲哀呀!!!
作者: 远安人在义乌    时间: 2011-1-12 22:13
2# 篮莲花
沙发都被你坐啦。
作者: 乡里翠竹    时间: 2011-1-13 08:22
还是让孩子多读点书好,不要过早踏入社会!
作者: 平常百姓家    时间: 2011-1-13 10:13
严厉打击!天理不容啊……
作者: 八零小厨    时间: 2011-1-13 12:24
只有懂的珍惜自己的人别人才会珍惜你
作者: 小浪baobao    时间: 2011-1-16 16:35
十四岁,她们也下的起手。。。。   一群禽兽
作者: 月儿在树梢    时间: 2011-1-17 10:25

作者: 小奎子    时间: 2011-1-18 09:05
社会在退化还是在进化?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1-1-18 14:10
不好怎么说的。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1-1-18 1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不许卖淫 不许嫖娼
作者: 穷在富人堆    时间: 2011-1-18 15:30
社会很复杂,自重最好
作者: 黄伟    时间: 2011-2-13 10:16
社会很复杂,自重最好
作者: 傲梅    时间: 2011-2-16 19:32
养儿要育儿 做父母的也有责任  只能说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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