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情雨有话说 [打印本页]

作者: 情雨    时间: 2011-3-14 23:27
标题: 情雨有话说
   情雨既不是决策者,也或螺丝之辈作为论坛的一员,就像上面的玛丽光兄弟说的一样,我情雨也是一个有正义感有良知的远安公民,作为一名版主,对这个论坛或多或少是有一份感情在这里有几句话我还是想在这儿说哈子.....
   近期论坛风雨变幻,有征地的被打事件,有工厂污染咀河事件,各位网友上网讨伐,本无可厚非,作为弱势群体 ,作为远安本土乡里乡亲,生于此长于此,祖祖辈辈都在这里,我也痛心,我也爱远安,你们在讨伐的时候,我们的斑竹也在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可是朋友们你们知道吗,你们其中一部分的网友言行已经于原来的轨道背道而驰,我知道,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会招来大家的责骂,可是大家想过没有,远安论坛走到现在容易吗.....
   我想给大家说的是论坛是我们大家的网上家园,大家所反映的事情我们也希望得到领导的重视,可同样谁也不希望论坛受到伤害...
  我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的遵守论坛规章制度,让论坛得到良性发展,而不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恶性循环....
  希望大家把论坛看成是你我大家共同的家园,而不是某一个人的,每一名斑竹都是在默默无私的奉献,都是义工,凭的是一份好好和热情,如果因此而再次被关闭,伤的的就不是你我而是大家的心.....
  从论坛重启以来有过挫折也有过喜悦,走的每一步都很艰辛,作为论坛的一分子看问题不仅要有角度更要有高度,眼光看远一点,站高一点

希望大家对论坛的未来和发展方向踊跃发言出谋划策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3-14 23:30
情雨版主所说,我个人赞同!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1-3-14 23:33
同意。论坛的艰辛可能不被网友尽知,我们希望获得网友的理解而已。
作者: シ雪落初夏ぃ    时间: 2011-3-14 23:39
希望论坛和谐下去,论坛是大家的,不要让一些人利用了这片净土。
作者: 小地主    时间: 2011-3-14 23:49
强烈支持,
作者: 小鬼    时间: 2011-3-15 00:41
支持情雨~~~
作者: 剧终    时间: 2011-3-15 07:06
理解万岁
作者: 灯笼山滴山吧佬    时间: 2011-3-15 07:30
各位版主辛苦,我在这里支持你们哒!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1-3-15 07:34
强烈支持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1-3-15 07:35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1-3-15 07:36
列次没搞错,是真的加分!
作者: 闲云野鹤    时间: 2011-3-15 08:01
鼓掌!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11-3-15 08:12
强烈支持!
呼吁理解!
建议理智!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1-3-15 08:17
强烈支持!
呼吁理解!
建议理智
作者: 丫七    时间: 2011-3-15 08:21
天空一声巨响,情雨闪亮登场~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1-3-15 08:29
版主开言,比我有力。
作者: 回马老百姓    时间: 2011-3-15 08:37
大力支持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1-3-15 08:47
版主一席话,如近日刮起的大风。又提神醒脑的功效吖。顶一个~~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1-3-15 09:15
别有用心的人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本意,大家自我辨别就是,不被这样的人蛊惑,不被这样的言论左右。分辨是非,有理说理,有话说话,遵守制度。制度不是要人不说话,要我们每个人要遵从一个公民应该遵从的不攻击政府,不煽动百姓,不说反动言语。论坛有百家争鸣才有活力,有不同见解才显个性,有情雨这样的网友才有希望。
作者: 鱼儿    时间: 2011-3-15 09:35
支持情雨版主
作者: 蝶错    时间: 2011-3-15 09:37
最近因为些原因,上的较少,还请原谅。
作者: 凤辣子    时间: 2011-3-15 10:21
理解万岁!
作者: 一朵驴    时间: 2011-3-15 10:35
这么富有正义感的帖子,不顶不行,望大家都能爱护和尊重远安论坛,毕竟它是我们每个人的心灵之家!
作者: 谈谈灌灌    时间: 2011-3-15 13:11
对楼上的我在另一个帖子有回答,不重复了。
作者: 谈谈灌灌    时间: 2011-3-15 13:34
文言文整到这个地步,真神才也。
可惜了兄台的文采了,眼见满河污染,让古人替我们担忧了,罪过!罪过!
作者: 学逛论坛    时间: 2011-3-15 13:52
   综上所述,作为论坛的一员,我也忍不住要出来说几句了,作为论坛的一员,作为生活在远安县,工作在远安县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近期所出现的问题,我也痛心我也着急,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自从这些个问题出现以后,我们的斑竹都一直在积极奔走,你可以到处问哈,有那几个斑竹没有去实地考察被污染的河流,谁没有像上面领导反映情况,生活就是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劝各位都能冷静理性的去看问题的本质,难道真的有这些背离轨道的同志们把论坛整关闭了,才能解决问题,如果这样能行的话,我第一个举双手赞成。
  再就是  远安人不爱远安  这位网友,我不知道你用这个名字的意义何在,我看了你最近所有的帖子及回帖,反映问题使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之无可厚非,我们大家要向你学习,可是过于偏激,偏离了轨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可以自己反思一哈,就像你说的,你要组织游行,要怎么怎么的,你怎么就知道我们没努力,领导没努力呢,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把人鼓动起来了,出了事情,违反了法律法规,谁负责,论坛关闭了谁负责
  论坛提倡言论自由,百家争鸣,可是这是我们大家的网上家园,努力维护时我们大家的事情,其中有你,有我,有大家
作者: 北门河    时间: 2011-3-15 14:31
草民斗胆进言:鄙人出身卑微,而至今未崩;今网内朋友,无不奔走讨伐东圣这厮,此关乎我县黎民百姓危急存亡之秋也.然而还有人,不投于此;各种理由,不停向外者:论其天下,欲先关注家乡也.吾网友之斑竹管理之类,定要努力争气, ...
七品农民 发表于 2011-3-15 13:29

有牛蛋的话:“啥!啥!啥!这都是啥?”
作者: 不期而遇    时间: 2011-3-15 16:12
论坛爱开不开 不开就关掉 开就言论自由 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如果开个论坛只是为了摆花架子 天天发歌唱祖国 诗词吟唱之类的帖子 我看也没什么意思
发这样东西和回复的人 大都也是几个版主 有意思么??
作者: 学逛论坛    时间: 2011-3-15 16:28
我说楼上的 要么是我脑壳被门挤了,要么就是进水了,你伙计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典型的事不关机高高挂起,事情一出,屁股一拍就跑了,要么就潜水了,情感的宣泄是个好事情,论坛也是言论自由的地方,是大家的,不是你我个人的,个人荣辱是小,没有网上家园,你觉得你很快乐吗,你很有成就感吗,
  如果论坛是爱开不开,那么我觉得对上论坛就是爱上不上,你伙计完全是霍螺丝,
作者: 月儿弯    时间: 2011-3-15 16:36
支持远安论坛,支持论坛发展
作者: 小小杨    时间: 2011-3-15 16:37
支持,支持!!!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1-3-15 17:18
支持《晴雨有话说》观点
我们爱远安,我们爱论坛。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15 19:09
   综上所述,作为论坛的一员,我也忍不住要出来说几句了,作为论坛的一员,作为生活在远安县,工作在远安县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近期所出现的问题,我也痛心我也着急,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自从这些个问题出现 ...
学逛论坛 发表于 2011-3-15 13:52


拜托看清楚了,我从没说游行之类的,因为我还没那个胆量哟!我家老的老,小的小!我现在是哑巴,我只会打酱油!静观其变!还是那句话:不说并不代表没有!套用2010网络最拉风的一句话:我装傻,并不代表我真傻!
作者: 情雨    时间: 2011-3-15 19:19
支持论坛,关注论坛,希望论坛良性发展,其中有你有我,有大家......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15 19:39
   综上所述,作为论坛的一员,我也忍不住要出来说几句了,作为论坛的一员,作为生活在远安县,工作在远安县的一个普通老百姓,对于近期所出现的问题,我也痛心我也着急,但是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自从这些个问题出现 ...
学逛论坛 发表于 2011-3-15 13:52


我把名字改一哈,改成远安人爱远安,好听不好听?好听是好听,可惜晒旗又出事了!这回可不是我啊!
作者: 彩琼    时间: 2011-3-15 19:52
情雨,我也支持你
作者: 度日如年    时间: 2011-3-16 03:13
希望论坛和谐下去,论坛是大家的,不要让一些人利用了这片净土。
シ雪落初夏ぃ 发表于 2011-3-14 23:39

作者: 念念    时间: 2011-3-16 20:58
希望论坛和谐下去,论坛是大家的,不要让一些人利用了这片净土。《再次引用》
作者: 毛月亮    时间: 2011-3-16 21:21
争议一下也有好处,不过我的立场永远在正义的一方!
作者: 罂絔    时间: 2011-3-18 10:34
别的话不说了
支持版主
作者: 吻柔囡囡    时间: 2011-3-21 12:24

作者: 书山有路    时间: 2011-3-27 16:25
支持独来独网。说的好。
作者: ︶ㄣ笑懟亾眚    时间: 2011-3-27 20:08
我个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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