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强拆不止,矛盾不休 [打印本页]

作者: 肖洪    时间: 2011-3-19 16:41
标题: 强拆不止,矛盾不休
本帖最后由 肖洪 于 2011-3-23 08:21 编辑

强拆今天下午又在二桥头彩瓦厂门前展开了,附近居民跑来阻止,和强拆的小混混打起来了。
3月22日下午,拆迁队在与村民纠缠中误伤了张副县长。

未标题-1.jpg (78.08 KB, 下载次数: 7)

未标题-1.jpg

作者: 卖火柴的男孩    时间: 2011-3-19 17:09
哎,又搞起来了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19 18:13
强拆今天下午又在二桥头彩瓦厂门前展开了,附近居民跑来阻止,和强拆的小混混打起来了。
肖洪 发表于 2011-3-19 16:41


我关注,但我不言语,我只想抱到你吼吼地哭一场!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19 18:47
把详细情况报来,让大家评一评撒。
攀登新高峰1208 发表于 2011-3-19 18:30



说不好啊!
说多了又说是“据说”,“听说”。。。唉,还是一声叹息。。。
作者: 四川哥哥    时间: 2011-3-19 19:02
如果小混混来我家强拆 ~~  呵呵  ……
作者: 笑谈春秋    时间: 2011-3-19 19:08
远安是怎么啦,怎么会搞成这样子了呢,这里也在打架,那里也在打人,远安政府官员都在干什么啊?公安部门都在干什么啊?和谐社会不和谐了啊,我揪心啊,
作者: 山鸡    时间: 2011-3-19 19:12
   社会悲哀了!!!!世界末日了!!!!
作者: 阳光/海滩    时间: 2011-3-19 19:21
我一直都在关注中,。。。。。。。。。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19 19:23
还有‘一部分不明真相的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吃多了的人’。
哈!哈!哈!。。。
攀登新高峰1208 发表于 2011-3-19 19:04


这次我坚决不说,因为我的确是上网时才看到的!
我不知道的事,我没有发言权。我只是关注!
不过我的相机现在是随身带(得益于一位网友)。希望有图有真相!
作者: //默默↘    时间: 2011-3-19 19:38
买她几十盒雷中王,对到那些强拆的狗腿子放,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1-3-19 20:23
根据大多城市建设的经验,先强拆,再安抚。社会主义前进的脚步依然向前,被强拆的老百姓被推在风口浪尖。有苦的说苦,有冤的喊冤。
作者: 青峰山    时间: 2011-3-19 21:10
根据大多城市建设的经验,先强拆,再安抚。社会主义前进的脚步依然向前,被强拆的老百姓被推在风口浪尖。有苦的说苦,有冤的喊冤。
作者: 四川哥哥    时间: 2011-3-19 23:00
买她几十盒雷中王,对到那些强拆的狗腿子放,
//默默↘ 发表于 2011-3-19 19:38


你就丫气了吧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矛头要对准那些指挥的出骚主意的
作者: 最后的温柔    时间: 2011-3-20 01:03
强拆的地方  开发的小区叫什么名字?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1-3-20 08:28
城市要发展,建议商拆,
权益要保护,反对强拆。
作者: 好好现身    时间: 2011-3-20 10:04
王朝马汉查得实情:昨日午后二桥头并未死人,地上也无血迹。难道仅是“礼尚往来”罢了。
作者: 我不扯淡    时间: 2011-3-20 10:10
天天关注,虽然我不想天天发言。
都记住,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好好现身    时间: 2011-3-20 10:14
再发一遍好消息:城北的丝绸商城一条边不再强拆迁了,因为补偿协议没人签字。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0:17
再发一遍好消息:城北的丝绸商城一条边不再强拆迁了,因为补偿协议没人签字。
好好现身 发表于 2011-3-20 10:14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0:18
天天关注,虽然我不想天天发言。
都记住,人在做,天在看。
我不扯淡 发表于 2011-3-20 10:10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1-3-20 10:38
再发一遍好消息:城北的丝绸商城一条边不再强拆迁了,因为补偿协议没人签字。
好好现身 发表于 2011-3-20 10:14

你到处发这个消息,但是又没看到详情。
作者: 小虾翻大浪    时间: 2011-3-20 11:45
社会要和诣,人民要安定.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1-3-20 12:46
远安的老百姓造业啊,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2:50
王朝马汉查得实情:昨日午后二桥头并未死人,地上也无血迹。难道仅是“礼尚往来”罢了。
好好现身 发表于 2011-3-20 10:04


我听说了也去看了,只不过都散了,啥也没看到。。。难道来探虚实?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1-3-20 12:50
唉,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每次拆迁都有“混混儿”在里边祸呢?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2:52
唉,我就搞不懂了,为什么每次拆迁都有“混混儿”在里边祸呢?
东来顺 发表于 2011-3-20 12:50


不仅你不懂,好多人都不懂。。
作者: 谈谈灌灌    时间: 2011-3-20 13:09
关注中。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4:31
强拆的地方  开发的小区叫什么名字?
最后的温柔 发表于 2011-3-20 01:03


是不是传说中的星河水岸?(看远安官网),都在二桥东头。有谁知情啊?
作者: 小虾翻大浪    时间: 2011-3-20 14:41
是不是在安泰对面啊?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16:15
是不是在安泰对面啊?
小虾翻大浪 发表于 2011-3-20 14:41


是的吧,照片上就是二桥转弯的地方。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1-3-20 17:37
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发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1-3-20 19:06
杯具!!!!!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19:48
强拆今天下午又在二桥头彩瓦厂门前展开了,附近居民跑来阻止,和强拆的小混混打起来了。
肖洪 发表于 2011-3-19 16:41

这事我知道一点:昨天下午并非强拆,是因为二桥红绿灯那里要做一栋电力办公楼,需要征用南门村集体资产彩瓦厂机修站垃圾回收站等场地和几户居民私房菜地,与村集体征用协议已经签订,但与集体资产的承包户搬迁没谈好(承包户还有几年合同没到期),昨天下午是施工方对集体资产周边的围墙排水沟进行施工,现场与承包户发生了冲突,互相推搡是有但没打人也没人受伤,后来派出所及时赶到进行调处,事态目前平稳。这事估计是谈不下去啦,承包户每年交几千块承包费把合同总金额算起来也就几万的事情,结果这次搬迁都报出了大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价格(都是无证或者违章建筑),而且承包户与村承包合同中有遇征用无条件搬迁的条款,所以利益差别太大估计谈是谈不拢的啦,搞不好还有冲突发生,期待妥善解决。
作者: 半桶水    时间: 2011-3-20 19:53
据说不是只拆上面说的一点,据说那一大片都要拆,涉及的住户多的去了,个咱的,不好搞哒。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09
37# 韬光养晦


哎,说点什么呢?一到这种时候,理由就是违章建筑。。。哎,菜园子违章不违章啊?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13
37# 韬光养晦

好像好多农民(只涉及到田的)都说宁愿不要补钱,只好补田或是养老的吧。又是狮子大开口啊?你当老百姓没见过钱啊?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23
37# 韬光养晦  

好像好多农民(只涉及到田的)都说宁愿不要补钱,只好补田或是养老的吧。又是狮子大开口啊?你当老百姓没见过钱啊?
远安人不爱远安 发表于 2011-3-20 20:13

不要说这些虚头吧脑的话,南门的屋场子现在私下交易炒到多少钱一个你也不是不清楚,说田留着养老什么的谁相信,如果县里放开屋场子审批和交易,我敢保证一夜间南门下面看不到一块田的,全变成屋场子了。现在关键是价格问题,一亩四万多价格确实好多人觉得不划算,但这是上面的文件下面的人又怎么变的好呢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31
41# 韬光养晦

呵呵,要说老百姓觉得不划算那是因为既然目的都是做屋场(开发),为什么价格差距这么大?老百姓也想赚钱撒!!

那晒旗的那个没有狮子大开口啊,他只讲了两个方案:要么补田,要么解决养老。结果呢?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35
楼上的给你举个例子,就像我们国家的烟草专卖,汽油专卖等等制度一样,你不合法就要被压制,开发商是合法的是会受保护的,百姓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就是要被压制的,这样的垄断我们大家都说这不公平,但是没办法,中国国情嘛~~~~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0:36
我注册进来和这位韬光养晦 先生有一定关系,因为我就是因为去年的几个拆迁的帖子成为会员的,主要是想进来声援一下弱势群体,那时这位先生给我的印象就是开发商或者负责拆迁工作的代言人。我有好长时间又回去当游客了,天天忍住不说话,有时候忍得没得法,还是在忍,免得有人说我和拆迁有什么关系,狗屁,我和拆迁的、被拆迁的基本都不认识,但是韬光养晦 先生进来了,我也就进来说说,我不是不准这位先生说,而是你代表一帮人说话,我也就进来代表网友说说而已。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40
44# 老泥鳅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41
我注册进来和这位韬光养晦 先生有一定关系,因为我就是因为去年的几个拆迁的帖子成为会员的,主要是想进来声援一下弱势群体,那时这位先生给我的印象就是开发商或者负责拆迁工作的代言人。我有好长时间又回去当游客了 ...
老泥鳅 发表于 2011-3-20 20:36

看来是有人盯着我啦,我可不是什么什么的代言人,以前说过工作上和拆迁工作有点联系,而且比较喜欢上网,所以有时看到不符实际的情况就忍不住来说几句实话,看来以后要继续当游客啦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43
43# 韬光养晦

哦,那你这样说我懂了。你的意思是开发商是受保护的,受“小混混”的保护还是哪个的保护?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0:44
韬光养晦 ,我就只看见你替那帮不道德,专门欺负人的人跟帖说话,所以——呵呵,其实我已经学得不那么激进了,但是一颗同情弱者的心还没变。
算了,多有得罪。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0:46
韬光养晦 ,我就只看见你替那帮不道德,专门欺负人的人跟帖说话,所以——呵呵,其实我已经学得不那么激进了,但是一颗同情弱者的心还没变。
算了,多有得罪。
老泥鳅 发表于 2011-3-20 20:44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47
老泥鳅,我跟你一样是个喜欢说实话的人,只不过忍不住说说自己的想法,并不是什么代言人,你可别拿帽子乱扣,难道你就希望论坛上所有的人都跟你一样的观点一样的想法?你只能容忍别个跟你一样想一样说???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0:49
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大家各有自己的观点,网友去评说是非,自己不要评定为好。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56
反正征地拆迁的事情并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开发商黑心百姓弱势,你自己去看看南门那一片好多人为地发了财,搞几个屋场子倒腾来倒腾去赚的盆满钵满,弄的周围的人眼睛红的流血,关键就是利益差别太大的问题而并不是你们所谓的别个养老什么的,上面的文件标准是经过专家测算的要质疑就只能说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愿望而已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0:58
还有啊,我不是指你们非当事人啊,我见不得部分当事人明明就想自己利益最大化,但是还非要利用网络利用人心来扰乱视听达到自己的目的,看不惯我就忍不住说几句实话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1:03
我从不评说补偿标准的高低问题,多或者少只要大家同意就行。我意见就是,无论何种情况,无论这个项目多重要,问题只能协商,不能采取任何胁迫手段,包括动用混混威胁,甚至打人。这个是个公德问题!绝对不能说某方有你认为不合理的诉求,另外一方就可以使用任何不当手段来处理。我对个别人,甚至有的是党的干部,说不强拆就干不好事情,这个说法太不顾及党的形象了,没有协商好的事情为什么不等到协商好以后再办?????????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1:05
相关方利用网络维护自己权利是一种文明进步的表现,我们不能认为他有多大问题。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1:08
反正征地拆迁的事情并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开发商黑心百姓弱势,你自己去看看南门那一片好多人为地发了财,搞几个屋场子倒腾来倒腾去赚的盆满钵满,弄的周围的人眼睛红的流血,关键就是利益差别太大的问题而并不是 ...
韬光养晦 发表于 2011-3-20 20:56


那晒旗的那个,补偿三类地区应该是29250,怎么只补给他16000。到现在贴子都看不到了。。。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1:10
不知道你说党的干部说不强拆就干不好事情是所谓的哪一级干部,村?镇?县?我也参加过好多次专题办公会啦,从来没有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发现强拆中有干部参与建议你通过有关渠道直接反映给决策层领导。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0 21:11
55# 老泥鳅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1:15
那晒旗的那个,补偿三类地区应该是29250,怎么只补给他16000。到现在贴子都看不到了。。。
远安人不爱远安 发表于 2011-3-20 21:08

帖子还在啊:http://www.yaw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388076&extra=page%3D1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1:16
我恰恰与你相反,我关注的是标准的问题,比如说拆迁,一栋房屋现在市场价是35万,你谈个40万左右还要个屋场自己做,搬个位置花个20来万做栋新屋住多好的事情,这个是合情合理的,可以好好协商解决。但是你要是喊个80甚至上百万,怎么谈啊,你为了利益别个开发的也是为了利益,互相斗来斗去最后看谁赢了,个人觉得政府不好介入。还如征地,上面文件四万多一亩,你非要按照私下交易的10万以上一亩来谈,政府怎么能做这种违背文件的事情,个人认为只能耗来耗去最后看谁拖得住啊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1:17
不知道你说党的干部说不强拆就干不好事情是所谓的哪一级干部,村?镇?县?我也参加过好多次专题办公会啦,从来没有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发现强拆中有干部参与建议你通过有关渠道直接反映给决策层领 ...
韬光养晦 发表于 2011-3-20 21:10

这个你是知道的,肯定是有人说,而且说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当然我不是在你们开会的时候听到的。我在这里反映是一样的,没必要说到什么人吧,这个也是我的自由,对吧。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0 21:18
好了,我又要当游客了,登录时间长了不利于修身养性,不说的忍不住又说了。各位暂时再见。
作者: 韬光养晦    时间: 2011-3-20 21:25
我一个月就一千多块,还没一个小工工资高,被你扣上什么代言人的帽子实在心里无法平衡,所以也跟你一样当游客,除非你们再搞个我忍不住的帖子我再现身啦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1-3-20 21:27
我一直都有个非常纠结的问题,为什么土地证还在老百姓受里,政府却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强买?还是强卖?
作者: 东来顺    时间: 2011-3-20 21:55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电灯,
作者: 小月月    时间: 2011-3-21 07:41
我也是要被征收的用户,开发商开的价格是砖混结构1150元/平方,还要折旧。有人回答应吗,这就是冲突的根源.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1-3-21 09:07
不关我的事,要和諧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1 12:32
不知道你说党的干部说不强拆就干不好事情是所谓的哪一级干部,村?镇?县?我也参加过好多次专题办公会啦,从来没有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发现强拆中有干部参与建议你通过有关渠道直接反映给决策层领 ...
韬光养晦 发表于 2011-3-20 21:10


那你能确切的告诉我们,这块地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星河水岸?既然征地拆迁工作都没做好,怎么就在招投标了?是不是把我们卖了还要我们替人数钱?

不答应签字就是违章就是狮子大开口,但是签字了我们田也没了,养老也没人管,并且我们还要带着猪子鸡子一起被上楼!我们百姓真得是左也难,右也难。。。。

还有你承认与拆迁有联系,那么我恳请你和有关人员学习一下山西大同,我们这才几十个人啊就弄得鸡飞狗跳的,那人家一座城几万人还不要反天?可人家怎么能做到抢着签字?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耿拆拆说的一句话:我们不要怕老百姓占便宜,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让老百姓占便宜!!!

还有我拒绝谈论我的名字。我会改的,希望不要太久。。

还有一点,我与拆迁无任何关系,我只有不到三分地了,就算要舍也只是万把块钱的事,我也舍得起!现在农民百姓只要不懒,肯经营,收入不比任何人差。

希望不要把别人当苕,你把别人当苕,别人又会怎么看你们?
还有千万不要再号召百姓学法,因为一旦学会了,你们是个输家伙。。。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1 12:40
我恰恰与你相反,我关注的是标准的问题,比如说拆迁,一栋房屋现在市场价是35万,你谈个40万左右还要个屋场自己做,搬个位置花个20来万做栋新屋住多好的事情,这个是合情合理的,可以好好协商解决。但是你要是喊个80 ...
韬光养晦 发表于 2011-3-20 21:16


你有没有想过,人家的房子是带门面的,拆了,生存就成问题。该不该考虑这个问题?拆了开发了,谁赚得盆满钵满?难道会是老百姓么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1 12:42
我一直都有个非常纠结的问题,为什么土地证还在老百姓受里,政府却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强买?还是强卖?
老百姓 发表于 2011-3-20 21:27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1 12:42
我也是要被征收的用户,开发商开的价格是砖混结构1150元/平方,还要折旧。有人回答应吗,这就是冲突的根源.
小月月 发表于 2011-3-21 07:41



作者: 吻柔囡囡    时间: 2011-3-21 15:06
和平年代   和平解决问题
作者: 沮水人家    时间: 2011-3-22 08:36
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作者: 芾宝宝    时间: 2011-3-22 22:02
关注进展
作者: 肖洪    时间: 2011-3-23 08:21
3月22日下午,拆迁队在与村民纠缠中误伤了张副县长。
作者: 我不扯淡    时间: 2011-3-23 09:34
我看看就走。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3 10:06
3月22日下午,拆迁队在与村民纠缠中误伤了张副县长。
肖洪 发表于 2011-3-23 08:21




作者: 月影    时间: 2011-3-23 17:46
可不 ,我也不懂 30# 远安人不爱远安
作者: 月影    时间: 2011-3-23 17:50
对头!!!1 73# 沮水人家
作者: 月影    时间: 2011-3-23 17:50
那你能确切的告诉我们,这块地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星河水岸?既然征地拆迁工作都没做好,怎么就在招投标了?是不是把我们卖了还要我们替人数钱?

不答应签字就是违章就是狮子大开口,但是签字了我们田也没了,养老也没人管,并且我们还要带着猪子鸡子一起被上楼!我们百姓真得是左也难,右也难。。。。

还有你承认与拆迁有联系,那么我恳请你和有关人员学习一下山西大同,我们这才几十个人啊就弄得鸡飞狗跳的,那人家一座城几万人还不要反天?可人家怎么能做到抢着签字?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耿拆拆说的一句话:我们不要怕老百姓占便宜,我们的工作就是要让老百姓占便宜!!!

还有我拒绝谈论我的名字。我会改的,希望不要太久。。

还有一点,我与拆迁无任何关系,我只有不到三分地了,就算要舍也只是万把块钱的事,我也舍得起!现在农民百姓只要不懒,肯经营,收入不比任何人差。

希望不要把别人当苕,你把别人当苕,别人又会怎么看你们?
还有千万不要再号召百姓学法,因为一旦学会了,你们是个输家伙。。。



这个说的好!!!顶下!!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3 18:28
81# 月影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1-3-23 19:37
争论很激烈,大家依法办事吧,任何一方都不要胡乱搞,否则社会可能不稳定,不是说稳定压倒一切吗?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1-3-23 19:38
其实看到这些,心里真的很不舒服,让人不舒服的事情多了,社会也就有问题了。
作者: 种西瓜收芝麻    时间: 2011-3-23 20:40
这就是所谓的"引自招伤",ai 好she人哦。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3 22:40
关注一下。
作者: 鄂哥    时间: 2011-3-23 22:44
1# 肖洪
这个我那天看到过,刚开车送货经过那边,围了几十人,不知道干什么,过几天看到做了一道院墙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4 12:21
1# 肖洪  
这个我那天看到过,刚开车送货经过那边,围了几十人,不知道干什么,过几天看到做了一道院墙
鄂哥 发表于 2011-3-23 22:44


我昨晚从那过也特意看了哈,围墙被推倒了大半,因为即使是哑巴也是要走路的撒!又不是鸟会飞哦!
作者: 最后的温柔    时间: 2011-3-24 18:07
星河水岸?好像不是电力的吧?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3-24 18:16
星河水岸?好像不是电力的吧?
最后的温柔 发表于 2011-3-24 18:07


不知道撒,到现在也没人告之撒!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3-25 00:06
再来关注一下,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