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金竹园村“办事必先捐款”调查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梦回    时间: 2011-3-26 13:29
标题: 远安金竹园村“办事必先捐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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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金竹园村“办事必先捐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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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6 9:07:00   三峡新闻网—三峡晚报    陈义超    点击评论选择字号:[url=]大[/url] [url=]中[/url] [url=]小[/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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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峡新闻网消息 (三峡晚报) 远安县洋坪镇金竹园村,因为修路,村委会动员村民集资。这事在当今本很正常,可村委会接着出台硬性决定,所有前去办事(盖章)的村民,都必须先交捐款。
    据了解,该村所修的路,连接着金竹园村与芦溪湾村,金竹园村计划建水泥路15公里,共需资金300余万元,经多次做工作,省、县政府支持及本村人捐款,筹集的款项目前已修好9公里,这完工的9公里还有近40万元的资金缺口,对该村而言这是个很大的数子。为此,村委会就把“劝说”改为“必须的”:不捐款,原则上不给办事。
    众村民投诉为办准生证,必须先捐款
    3月18日,远安县洋坪镇金竹园村几位村民不断致电本报,讲述了他们新近的离奇遭遇,中心意思是:只是去村委会办事,譬如开个准生证明,就被要求强制捐款100元;不捐款,工作人员就不给开具相关证明。
    3月22日,记者以村民身份拨通了该村村委会电话,一杜姓妇联主任承认确有此事,杜主任在电话里详细介绍了办理准生证等相关证件在该村的手续,并表示,按照村委会要求,办理类似证明都需要捐款,不捐款就不给盖章。
    杜主任告诉记者,“这是村里统一要求的,你捐的100元钱,并不是哪个私人贪了,我们是拿来打路(修路)的,交钱后村里会开票据、盖章。等路修好了,你捐了多少钱都会刻到功德碑上。”杜主任还说,不仅办理准生证这样,其他证明需要村里协助办理盖章的,村民都必须捐款。
    记者说,国家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也没有作出这种规定的指导精神,如果村民不捐款,强行要求直接办理,会怎样?杜主任含糊地说,村里每一位村民只要需要村里盖章办理事务的,原则上都必须捐款,不捐款的话村里可能不给办理。
    24日,记者前往金竹园村采访调查发现,少数村民对村里“办事先捐款”的做法,不太赞同,认为此举有些欠妥。
    村委会回应修路为大家,捐钱靠大家
    为办准生证,需要给村里捐款,金竹园村村支书罗发炳向记者证实,该村确有此事。
    罗发炳对记者说,所有捐款都是用于修路,修建从金竹园村至芦溪湾村全长15公里的那条路,村里资金有限,必须筹集,开始并没有硬性规定“办事必先捐款”,有些村民是主动捐的,有人捐了1000多元甚至上万元。
    罗发炳说,“从2009年开始,村里就动工修建这条路了。但筹集的资金仍然不够,‘办理必先捐款’这个决定,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的,98%以上的村民都是支持这个决定的!”据罗发炳介绍,公路修好了,对全村村民的出行都有好处,既然是村里绝大部分村民作出的决定,那么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记者问,办事与捐款,是两件毫不相干的事,这规定是否有强制捐款之嫌?罗发炳解释说,“你到村里办事,村里为你服务,修路是为了全村人出行方便,为了村里的发展,无论你是在外地还是在本村,捐个百把块钱,应该是没什么争议的。这些都是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
    记者问,那万一有村民没捐款去强行要求办事,怎么办?罗发炳说,“极少数人可能不赞同这样的捐款形式。他来村里办事盖章时,我们会对他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楚修路是为了大家好,每个人都应该为修路出钱出力!”罗发炳没有提到捐款带有强制性,一再表示为修路捐款应该是每个村民的应尽义务。据他介绍,对那些不主动捐款的村民进行说服工作之后,他们最终都捐款了。
    罗发炳告诉记者,这个捐款要求并不仅仅针对于村民,村干部来办事需要盖章,一样也会要求捐款,但不会重复要求捐。
    几代人梦想莽莽崇山中,山路盼畅通
    罗发炳今年54岁,是金竹园村原村民,从当初村里的一名民办教师一直干到今天的村支书。他感叹,30多年来,村里一直就没有一条像样的公路。
    洋坪镇地处宜昌东北边陲,是远安县北大门。金竹园村最高海拔近千米,几乎全是山路。以前村民很少外出,所以连一条外出的路都没有,上世纪80年代以前,村民外出几乎全靠脚板踩出的羊肠小道,通往20公里以外的洋坪镇。
    “那个时候,为了赶个集、买点东西,要步行3个多小时才能到镇上,走的是靠双脚踏出的小路,村民出一次门来回要花大半天甚至一天时间!”回忆往昔,罗发炳感慨良多。
    改革开放后的上世纪80代初,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方便发展村里经济,村里决定第一次大规模修路。而那一次持续10多年的修路工程,却最终并没能彻底改善出行条件。
    “那次修建的是一条简易公路。全靠所有村民出义务工,由村里牵头指挥,勉强能通行大小车辆。但即便如此,这条一直到2008年还在使用的道路也修建了10多年时间!一到下雨天,路上满是烂泥,除开大型货车几乎无法通行。”罗发炳说,他是1996年就任金竹园村书记的,这么多年来,他心里一直牵挂着这条路,这条从小就制约着每一个村民出行的路。
    2009年,金竹园村终于盼到了彻底改变村道路的机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村里可以修建宽达3.5米全水泥硬化的公路,省财政出资10万元/公里,远安县出资3万元/公里,造价24.5万元/公里的山路尚有11.5万元/公里的缺口。
    “根据设计,公路全长15公里,每公里虽然有10多万元缺口,但是经过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后,还是报请镇政府修建这条道路!”罗发炳向记者道出了修路的苦衷,就是两个字:“差钱”。为此,村里动员每一位村民捐款,尤其是那些已经在外地定居的、收入改善的“金竹园人”,村里经多方打探,一个个发函、打电话甚至登门拜访,请求捐款。
    “无论你在外地还是在本村居住,路修好了,关系一千多村民的利益!下雨天,也能步行了。”罗发炳说,目前道路完工还有6公里,即使有部分村民不理解,村里也一定想办法修好这条好几代村民盼了几十上百年的道路。 本报记者 陈义超 实习生 杨舟
审稿手记

分享艰难
□刘振雄
    这是一条令人纠结的新闻。
    乍一看,村委会不对,为民办事是你的义务,却与捐款捆绑,有点扯;但它却是“98%以上的村民支持的”,所用方式虽有些裹筋,并不能100%公平,却仍是公正的,因为它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这就说到了“民主”“幸福”两个热词背后的漫长艰辛。
    单纯搬用“权力与义务”法则,很容易;但一细究现实,就会看到另一个更老的法则:“有得,必有失”。“失”有时候甚至是先决条件,内涵很多,包括人、财、物、力,甚至自由。
    山乡艰辛修路的报道,我们读过很多,早年我也写过一些,大都被冠以“愚公移山”的精神高帽。没错,愚公移山的气概,任何时候都要弘扬。
    但在现代社会,我们需要警醒,任你怎么讴歌,“愚公移山”仍只是个朴素的哲学观;很多事情,尤其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事情,光凭气概,不够。
    多年后我回访早年讴歌过的率村民战天斗地的村支书,踏访他们当年夙兴夜寐筚路蓝缕打通的山路,历经风雨剥蚀,山路上的万条沟壑与老支书脸上的沟壑万条,在夕阳中辉映着岁月沧桑,我就感叹;而想起宜昌白龙岗平整起伏的漆黑的沥青路,以及齐整的双黄线和斑马线,我就更加感叹。现代社会,我们在继续葆有 “愚公移山”气概的同时,还需要注入现代科技、现代法则。
    我对反对“办事必先捐款”的村民并无微词,他们在捍卫另一法则,都不为过;但我想说,当今中国要想迈入真正的和谐社会,得有三个条件:一是经济上,物质基础要雄厚;二是政治上,权力要在阳光下运作;三是思想文化上,要在多元并包的同时,有一套为主流人群共同遵从的核心价值观。
    结合本篇报道,这一核心价值观就是四个字:分享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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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1-3-26 15:52
对村里的决定表示理解。
作者: 海滨沮人    时间: 2011-3-26 15:57
我也反对“办事必先捐款”,但是如果是我的话不办事我也会捐的。修路造桥造福子孙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1-3-26 16:24
可以理解,都是穷字惹的。
作者: 卧龙    时间: 2011-3-26 19:29
搬迁撒,兄儿姊们妹们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1-3-26 21:07
金竹园的路,是村民自己的路,自己的路自己修,虽有不妥,但没他法。因为任何地方总有不自觉不情愿的人,路是要走的,钱是不捐的,只好这样。

在农村,一家一户可以架一座桥,两家就有点难,三家就更难,四家几乎搞不成。
作者: 绿竹罗伯特    时间: 2011-3-30 14:09
1# 蓝色梦回
虽然这个做法不值得提倡,但村长的苦心谁知道?看了这篇帖子,有点感触!金竹园村加油!
作者: 猫爱上鱼    时间: 2011-3-30 14:39
致电报社的人,肯定是不愿意捐款的
作者: 网事如风    时间: 2011-3-30 14:44
虽然说有点不合理,但是不修路永远穷,捐了款修了路致了富,再回头看看就觉得这点钱也算不了什么了。
作者: 长征路上    时间: 2011-3-30 14:46
罗书记也是没得办法的办法。站在高山看金竹园那梯田美的如画,油菜花开,整水田时好看的没得法。有摄影爱好者建义去看好会有收嗨的。
作者: 三峡风    时间: 2011-3-30 15:26

作者: 磐石    时间: 2011-3-30 15:46
送那么多小日本,自己的百姓出行就难。
作者: 秋田惠紫    时间: 2011-3-30 15:50
罗书记,你辛苦了!严重支持村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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