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武汉“假军服”事件6名责任人受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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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野草民
时间:
2011-4-13 08:49
标题:
武汉“假军服”事件6名责任人受严处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凌墨 通讯员吴忠新 夏琼)国家七部委来汉查违法违规销售军服警服,工商所副所长竟提前给不法商户“通风报信”。此事经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4月4日的节目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假军服”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武汉市投资环境;6名有关责任人受到严处。 通报称,国家明文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非法生产销售军服或军服仿制品的行为进行监管。但去年以来,汉阳区工商分局虽多次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存在“假军服、假警服”的问题,但均未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今年2月,国家七部委联合检查组来汉检查,抽查武汉一棉服装市场4家经营户,均发现有违法违规销售军服警服问题。
汉阳区工商分局月湖工商所副所长周某某,擅自将国家七部委来汉检查的信息泄露给市场管理人员,示意经营户将其销售的“假军服、假警服”隐藏,逃避国家检查组的检查。该工商所专管员王某则直接告知经营户这一信息,致使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之间相互串联,在22日关闭店面逃避检查,影响了国家检查组正常检查活动。
武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魏某,在国家七部委联合检查组调研座谈会上,不负责任地讲到“07式军服的违法销售行为在这两个市场杜绝了”,结果,国家检查组抽查时发现了“假军服”问题。
省、市领导对此事作出重要批示,市纪委、市监察局会同市工商局迅速进行调查。近日,市工商局根据调查组的调查,对该事件涉及的6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汉阳区工商分局月湖工商所副所长周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免除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汉阳区工商分局月湖工商所专管员王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汉阳区工商分局月湖工商所副所长尚某(牵头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汉阳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康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汉阳区工商分局局长明某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作风不严谨的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副局长魏某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
发布时间: 2011-04-13 06:35
来源: 荆楚网
作者:
十年砍柴
时间:
2011-4-13 20:28
理解,理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情就这样圆满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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