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县检察院贱卖国有土地套取低价房分职工每平米便宜四成 [打印本页]

作者: 河口佬    时间: 2011-5-24 22:31
标题: 远安县检察院贱卖国有土地套取低价房分职工每平米便宜四成
远安县检察院贱卖国有土地套取低价房分职工每平米便宜四成

       坐落在晶品世纪华城旁边的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大院1999年建成,院内有一块10多年前就批了但经历领导变迁始终没有建成福利房的国有土地,今年他们终于迎来远安县二次企业开发的晶品世纪华城商住楼建设项目。该院从外地调来即将准备换届而且十分聪明能干的年轻检察长,为了帮助职工解决购买高价房的困惑,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没有任何程序的情况下,不惜以贱卖院内那块国有土地给晶品世纪华城开发商,从开发商手足套取低价房整整一栋楼分给职工。晶品世纪华城兴建的小高层,最低价格每平米2610元,最高平米价格2920元,而他们的检察官每平米1800元,整整便宜了四成。据了解,检察长为了当好人,让自己的朋友和关系户及远安官人等也加入检察官的先烈享受低价房子。在检察院这一作法的带动下,一墙之隔的县财政局也效访起来,动员职工团购起来,背后的交易有待解密。。。。。。。。。
作者: 龙神浪子    时间: 2011-5-24 23:47
只要是公开拍卖的就是合法的,谈不上贱卖,团购便宜些也可以理解,市场经济嘛,老板想卖什么价就卖什么价,人家就是亏本也是可以卖的,不是嘛,大家在医院的事上不是都说要冷静嘛,人家办事就挺合法的,有什么可论之处,哈哈哈哈哈,
作者: 浩东木桶    时间: 2011-5-25 01:18
现在只要你有关系,什么非法的都可以变成合法的,当然,不要晒在阳光下。我觉得楼主的帖子有可信性
作者: 宜昌宜昌    时间: 2011-5-25 07:25
顶起来。没人澄清就是说明你的帖子有可能是真的。没什么理由不顶!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1-5-25 09:37
请5楼回复我的坛内短消息,多谢!
作者: 清清一笑    时间: 2011-5-25 10:05
见怪不怪,只要手续合法没什么好说的!
作者: 皮骨朝南    时间: 2011-5-25 10:06
楼主说的不可信,没听说过某某机关有权力卖国有土地,偶就是南门村人,那里原来是老百姓种的柑子树.怎么一下子就变成检察院的地了,偶估计楼主吃饱了无鸟事,来消谴咱远安人,实在可恶可恨.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1-5-25 11:02
不明真相,楼主请勿瞎嚼,网友回复请适可而止.
远安检察 发表于 2011-5-25 09:24

是检察院的吗?代表检察院就应该给个正规答复,否则,你这用户名有问题。
作者: 切格瓦拉是神    时间: 2011-5-25 11:09
笑一笑 。。 这帖子解封了。。  
   远安检查用词不妥啊。。。瞎嚼什么了?
作者: 坛论安远    时间: 2011-5-25 11:23
胆子太大了!检察院的事你们也敢管!牛X!
作者: 宜昌宜昌    时间: 2011-5-25 12:36
民众不患寡唯患不均   低价  特权  不公  受损的是谁的威信?
作者: 桃花依旧笑春风    时间: 2011-5-25 15:22
官僚的黑天。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5-25 15:39
"远安检察"网友:
      “远安检察”用户名代表的是远安县检察院,发言应该正规而严肃,由于你的发言很随意,引起很多网友对你身份的质疑,若无法证实你身份,论坛将对该用户名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检察院的形象。
作者: 狂拽今生    时间: 2011-5-25 15:44
好久没有浮水了,网友们也真是厉害,敢跟我们的人民公仆较劲。我们不能随波助澜,道听途说。还是要客观,实事求是。知道的就说,不知道的就不说,瞎起哄不好。
远安检察也很牛,你说你们为百姓干活,为社会搞事,这个我相信,但是一看你这说话的口气,估计你也不会为百姓干出多大的实事好事来,这让百姓怎么相信?既然你是代表远安检察来解释说明的,就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形象。不要以为你是检察院的就好了不起,不要让远安检察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受损,不要让你们帽檐上的公平倾斜。网友不明真相就更应该好好解释。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5-25 15:50
鉴于没有收到回复,论坛对“远安检察”先实行禁言处理,若身份得到证实再解禁。
作者: 地平线    时间: 2011-5-25 20:20
楼主说的很可信,顶起!
作者: 暗香    时间: 2011-5-25 21:34
本帖最后由 暗香 于 2011-5-25 21:43 编辑

我没有理由相信这件事是假的。因为现在公污猿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因此请相关部门出来释疑,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11-5-26 08:43
建议大家去咨询下土地开发的程序,据我所知该地是合法取得,至于团购更是合理合法。有关部门没有解释我估计是没有时间或者不必澄清,论坛这类帖子太多,有的有理由,有的纯属臆想瞎说,清者自清,网易新浪这类留言多了去了,不都是没有理?
建议论坛管理者直接卡擦。
作者: 宜昌宜昌    时间: 2011-5-26 15:07
楼上说的真是有趣,团购的确是合理合法,问题是公共权力部门怎么可以以如此低价获取房子呢?你普通老百姓怎么买不到如此低价的房子?您还挺能理解他们的,都替他们想好了若干理由,又是考虑他们可能没时间,又是考虑论坛人言太多到不必澄清。问题是他们是公共部门,是权力机关,是公共部门就要接受群众的监督,怎么能说没时间解释呢?普通人怎么就买不到这么低价的房子呢?
您还请求管理者直接咔嚓  呵呵  没关系  您的地盘都听您的。
作者: 暗香    时间: 2011-5-26 18:25
车他妈的淡的合理合法,还没时间,是泡妞赌博太忙没时间吧///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5-26 18:51
本帖最后由 远安人不爱远安 于 2011-5-26 18:58 编辑
楼主说的不可信,没听说过某某机关有权力卖国有土地,偶就是南门村人,那里原来是老百姓种的柑子树.怎么一下子就变成检察院的地了,偶估计楼主吃饱了无鸟事,来消谴咱远安人,实在可恶可恨.
皮骨朝南 发表于 2011-5-25 10:06





城区的地都快被征完了,你不知道么?
哈哈哈。。。。他们卖完了会给你说???
你还真把自己当根针(真)了!。。。。
作者: 风雪居士    时间: 2011-5-30 09:10
牛X!牛X!牛X!牛X!牛X!牛X!牛X!牛X!牛X!
作者: 心静    时间: 2011-5-30 18:01
应该不会吧?赤裸裸的交易
作者: 语林    时间: 2011-5-30 23:42
是堵口还是威胁,还是。。。不要怕百姓说,就怕自己做。
作者: 爱的号码牌    时间: 2011-5-31 08:25

作者: 从亲人到陌生人    时间: 2011-5-31 08:36
内部职工团购不行么???楼主有意见的话可以凭本事混个检察官儿,这样你也有份了,据说那块地早就征了放在那儿,人家单位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是个好事,只不过没有涉及到那些喜欢无中生有,惹是生非,唯恐天下不乱的小人而已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