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谈谈特色事件——强拆 [打印本页]

作者: 酒神的狂欢    时间: 2011-6-3 16:39
标题: 谈谈特色事件——强拆
远安出现这样的强拆群体事情,真是势所必然,概莫能外。那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是因为远安社会要发展,城区要改造。这完全是两码事吗?社会要发展,不一定城区就要改造;城区要改造,不一定说要强拆打人。说社会发展就得改造城区,说改造城区就得强制拆迁,这是典型的中国逻辑,也就是强盗逻辑。当然说社会要发展,政府也得考虑群众利益,原本这也是好话,可是当政府要搞土地财政,要推动鸡蒂屁,开发商发获取高额利润,当他们二者利益不谋而合,要指望他们考虑维护群众利益,无异于缘木求鱼。事实上,指望靠他人来维护自己利益,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是可笑的。自己的利益不靠自己维护,他人怎么会从根本上为你来维护呢?
    又有人认为要回到毛泽东时代,觉得那个时代百姓有尊严,社会较平等, 人民才是当家之主人。我只能感叹国人被各种官方意识愚弄太久了。毛时代执政集团有很强的道德纪律,对官员约束较严,这倒是真的。那个时代,官员和百姓在财富上是平等的,人格尊严好像也是平等的,但是那个时代起决定作用的是人的政治地位。拥有政治地位的官员享受着老百姓所享受不了的政治特权,拥有对他人人身,自由,财富生杀予夺的权力。人的不自由不幸福被愚弄的状态和现在的朝鲜有得一比。现在社会发展了,进步了,拥有各种权力的人和权力接近的人都忙着把手中掌握的资源变成更大的政治和个人利益,或经济利益。手中无权的,和权力不接近的人则付出更多的艰辛,甚至遭受更多的不公和不正义。他们的利益照样得不到有效维护。
    我们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阻碍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损害群众权利和权益的,正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政府公权和各种与公权利益一体的强权。想维护自身利益,只有发展人权和公民权。用人权和公民权来抗衡强权、制约公权,保障人身自由不受公权无辜侵犯,人的财产(当然包括房产)不被政府强制损害和剥夺。让社会的发展归于社会本身,不是被某个集团拿来当做压制和损害个人利益的幌子和借口。
   看看台湾吧,他们在上个世纪八十年级开放了党禁和报禁,请看宝岛台湾,哪里有反映特色文化的强拆事件?
作者: 望楚兴    时间: 2011-6-3 17:18
  强拆背后有开发商和政府联合的庞大利益集团?经济发展就一定要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代价?如此以来,那老百姓也就不得不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权益了!
作者: 心静    时间: 2011-6-3 20:25
小心啊!被和谐----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1-6-3 22:42
1# 酒神的狂欢





作者: junior    时间: 2011-6-3 23:11
不会和谐。很多时候要感谢论坛的版主。远安论坛有些画蛇添足般得说明,别把会员的智商当浆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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