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药家鑫7日在西安被执行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羊豆    时间: 2011-6-7 14:54
标题: 药家鑫7日在西安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作者: 心静    时间: 2011-6-7 15:06
早该杀了
作者: 望楚兴    时间: 2011-6-7 15:14
本帖最后由 望楚兴 于 2011-6-7 15:16 编辑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一案给社会留下了什么?这是当代社会、学校和家庭需要共同反思的一个问题!
作者: 夜深人未静    时间: 2011-6-7 16:22
一失足成千古恨
作者: 爱的号码牌    时间: 2011-6-7 17:08
这样的人不死,天下不得太平。
追梦人 发表于 2011-6-7 16:12

作者: 酒盈樽    时间: 2011-6-7 18:03
本帖最后由 酒盈樽 于 2011-6-7 18:08 编辑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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