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资讯 ] 实拍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打印本页]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1-6-8 15:51
标题: [ 资讯 ] 实拍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
http://player.ku6.com/refer/dIhDcvop3YIY5jct/v.swf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6-8 15:59
失悔也晚啰。
作者: 望楚兴    时间: 2011-6-8 16:30
本帖最后由 望楚兴 于 2011-6-8 17:18 编辑

药家鑫,无药可救!“加爵”也好,“加薪”也罢,都去见鬼吧!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1-6-8 17:45
该死 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junior    时间: 2011-6-8 17:59
本帖最后由 junior 于 2011-6-8 18:05 编辑

客观的说,本来已经拆散一家人了,结果还要再拆散一家人。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药不是死在法律,而是死在媒体舆论。西安音乐学院师生善恶不分所表现出来的东西,将社会舆论推向了一个高潮。到了这地步,药不死也不行。
作者: 远安一员    时间: 2011-6-9 00:55
药弟!你撞伤了一个有小孩的,柔弱的女人,她在那一刻好害怕,好无助,在那种情况下,每个人都会下车赶快救人,那是良心,责任,你做为一个大学生,不仅不去救人,竟然违背良心残忍的捅了柔弱的她七八刀,你忍心吗?你为什么带刀,你自己清楚,犯下这样不可饶恕的罪,还要上诉,你心里能安心吗?十三亿人民是公道的,法律是公正的,你杀了人,出了名,该知足了,不存在十三亿人民绑架了法律,这只是那些毫无良心可言的人的一种借口!
作者: 爱的号码牌    时间: 2011-6-9 15:43
药家鑫该死,为他叫冤的人也该死。“伤人者偿,杀人者死”,自古如此,有什么好说的?而且药家鑫的案件,可以说杀人动机和手段都极其卑劣。一个车祸,本来很简单,为了逃避责任而杀无辜被撞的女人,而且是捅了那么多 ...
追梦人 发表于 2011-6-8 23:30

举双手赞同~!
作者: 水中花    时间: 2011-8-3 00:36
该死 还有什么好说的
作者: 冰玫瑰    时间: 2011-8-3 02:06
是不是到国外生活去了哟
作者: 傲翔    时间: 2011-8-3 09:38
一个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者: 奋斗小青年    时间: 2011-8-7 00:07
唉``要是他爸是李刚的话就不的判死刑哒
  只怪他生的命不好哇!!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