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噪音扰民 [打印本页]

作者: 雯雯    时间: 2011-10-22 17:23
标题: 噪音扰民
原远林集团对面的工地24小时施工,吵得周围的居民无法休息
作者: 阿弥陀佛    时间: 2011-10-22 18: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东方老爷车    时间: 2011-10-22 19:03
是滴是滴,天天晚上打桩,会吵死,我们给县长热线打了好几次电话,都没啥反应。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1-10-22 19:07
万一不行,就练闭耳神功
作者: 雯雯    时间: 2011-10-22 19:23
这就是远安?
作者: 年华似水    时间: 2011-10-22 19:30
24小时施工啊,搞死人,指望县长热线啊,扯蛋!!!
作者: 亲亲宝贝    时间: 2011-10-22 22:12
这个是应该有关部门出来表个态,支持的继续跟贴。24小时施工,无法正常睡眠,都要得失眠症了。
作者: 雯雯    时间: 2011-10-22 22:34
西门城那儿晚上唱歌叫扰民,有110管,知不知道这算不算扰民,110不知在何方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1-10-23 10:13
万一不行,就练闭耳神功
清风如酒 发表于 2011-10-22 19:07

这是个好注意,支持一下,呵呵
作者: 探照灯    时间: 2011-10-23 11:16
[b]支持,有同感!打过110,但110直管人为制造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归环保局管,致电县长热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回答,如有夜间打桩,再联系,并说开发商如有夜间施工需要申报,但环保局不像110,24小时上班,夜间能找谁来管?再着我认为开发商如需夜间施工,应报主管部门申批,这点也不合理,夜业噪音侵犯的周围公民的休息权,主管部门有权审批吗?审批后,夜间施工,对公民造成的损害,到底有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有关主管部门不能对民众进行敷衍,应拿起法律、国家履于你们的权利,严格执法,维护民众权利,取信于民才对!
作者: 阿弥陀佛    时间: 2011-10-23 12: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亮亮    时间: 2011-10-23 12:59
环保局的应该书面的去要求建筑商,夜间施工在各大城市中是不允许的。
作者: 萧萧淩雪    时间: 2011-10-23 22:16
好,对面门店出租,便宜
作者: 雯雯    时间: 2011-10-23 22:21
我们说的狠狠神,找不到有关领导看没有唦。
作者: 心静    时间: 2011-10-23 23:21
领导太忙了,没时间逛论坛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