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天使更疯狂 [打印本页]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1 22:06
标题: 天使更疯狂
本帖最后由 蝶恋丁香花 于 2011-11-14 21:21 编辑

我只是听孩子一说,觉得很气愤,孩子受了气,就这样发布了,我也是被气昏了头,对于事实的真相没去详实调查,这事是我做的不对!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1 22:34
蝶恋丁香花网友:根据论坛会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帖子不允许指名道姓攻击他人,论坛在不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给予屏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用适当方式直接反馈给相关单位。多谢您的理解。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1 22:43
本帖最后由 蝶恋丁香花 于 2011-11-14 21:15 编辑

我只是听孩子一说,觉得很气愤,孩子受了气,就这样发布了,我也是被气昏了头,对于事实的真相没去详实调查,这事是我做的不对!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1 22:46
您反映的问题,论坛刚才已经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全部内容已经原文传送。

请您阅读本坛站务公告版块的会员管理条例,指名道姓的事情论坛管理一直很严,我们是按照条例来处理的,而且问题已经帮您转达,您也可以直接与相关单位沟通。谢谢。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1 22:46
本帖最后由 蝶恋丁香花 于 2011-11-14 21:21 编辑

我只是听孩子一说,觉得很气愤,孩子受了气,就这样发布了,我也是被气昏了头,对于事实的真相没去详实调查,这事是我做的不对!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1 22:49
本帖最后由 蝶恋丁香花 于 2011-11-14 21:22 编辑

我只是听孩子一说,觉得很气愤,孩子受了气,就这样发布了,我也是被气昏了头,对于事实的真相没去详实调查,这事是我做的不对!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1 22:52
未经查实的指名道姓的涉及攻击言论的媒体不得发布,否则,媒体会受到处罚,论坛有可能被关闭整改。这个,我们相信你能理解。您的意见已经转给相关单位,论坛正确行使管理职责,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谢谢。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1-11-11 23:11
根据我的观察,在论坛发言,你只说现象,不具体攻击到某个人,一般不会处理,但是,具体说到某个人,一般就不行了。这个,可能论坛有上面国家的大政策管着,怕招惹官司等不必要的麻烦。你若真点着名字说声讨什么事情,比如,你去找报社要他们登报,他们不核实也肯定不会登的,论坛虽有区别,但道理相近。
论坛已经做的可以了,把楼主的意见给相关部门反映了,而且说原文传送,而且上面几次解释,我认为也好中。人家不给转达,也说不起人家的。
作者: 佬玩童    时间: 2011-11-11 23:33
这样的事情不让曝光,难道要曝光歌舞升平吗?
对社会的黑暗,丑陋视而不见如同助纣为虐,版主删帖即是如此。
蝶恋丁香花 发表于 2011-11-11 22:46


年轻气盛,少见多怪。不过社会的进步还是需要这样的青年的,鲁迅说的。

楼主也要替论坛想想,好不容易开放,如果因个人问题而让论坛关闭,你也会过不去的,是吧。
远安论坛不是  
瑞安论坛 别人瑞安论坛有各政府单位的人参与,网友什么都可以在上面发,什么都可以说。但远安论坛不是瑞安论坛呀。
看看别人的这个帖子你知道,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活法。
http://bbs.ruian.com/forum-128-1.html

作者: 远安一员    时间: 2011-11-11 23:36
的确,论坛做的已经很好了,解释的也很清楚,楼主也应该多体谅,没得规矩,论坛就办不下去了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1-11-12 08:17
这样的事情不让曝光,难道要曝光歌舞升平吗?
对社会的黑暗,丑陋视而不见如同助纣为虐,版主删帖即是如此。
蝶恋丁香花 发表于 2011-11-11 22:46


论坛为大家提供的是一个谈论问题的社交场所,不能在人家客厅里随便打架骂人出言不逊闹不和谐对吧
作者: 助茶香    时间: 2011-11-12 10:27
看完,无语!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2 13:31
感谢楼主的理解。多谢以上各位网友对论坛的支持!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2 13:43
本帖最后由 蝶恋丁香花 于 2011-11-14 21:22 编辑

我只是听孩子一说,觉得很气愤,孩子受了气,就这样发布了,我也是被气昏了头,对于事实的真相没去详实调查,这事是我做的不对!
作者: 冷眼望月    时间: 2011-11-12 14:34
本帖最后由 冷眼望月 于 2011-11-12 14:35 编辑

有点钻牛角尖了,支持论坛按照要求管理就是趋炎附势啊?如前面网友所述,你去找三峡日报看人家给你登不登?具体内容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一个常识,你点名攻击一个人,因为怕涉嫌诽谤诬陷什么的,媒体不核实是不敢乱发布的呢。六七月份论坛已经被关闭了一个多月吧,你还想再让论坛关到啊?论坛出于同情吧(我猜的)给你转达,是论坛的人情,不给你转达是名分,你还要论坛给你解决,你是谁啊,总书记?还是给钱给论坛了?不要怪我说直话,没几个人知道你说的什么,但根据论坛解释,估计是有不妥的言辞吧,或者有些激愤,或许你应该激愤,但不是对到论坛和网友的吧。论坛不是解决问题的地方,只是反映问题,反映问题不要违规,解决问题还要靠双方当事人坐下来谈,论坛不是泄愤的地方,泄愤只会伤害自己。希望这位理智理智,既然单位已经收到你的意见,可以直接去找他们弄清白。我今天真啰嗦,不过是好心。
作者: 年华似水    时间: 2011-11-12 14:39
什么东西哦?看看
作者: 助茶香    时间: 2011-11-12 19:20
渴望真相,支持正义!用正义的舆论,营造正义的风气。论坛的权威才能服务百姓,促进社会正气。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1-11-12 19:42
楼主啊,
遇上这样的事,一定要找他们领导评理,和幼师当面说清楚,肯定会给处分的。建议孩子转县直幼儿园,同时家长接孩子时可以早点去,要注意经常和老师交流,家长特别留心的孩子老师一般不敢马虎。
作者: 草根王    时间: 2011-11-12 21:05
本帖最后由 草根王 于 2011-11-12 21:08 编辑
事情的原由:
愤怒的小鸟
幼师,在孩子的心里是最崇高的,老师的一句话胜过圣旨,可以看出幼师在孩子的眼中比自己的妈妈地位还要高,还有影响力,然而天使与魔鬼之间只不过是一层纸糊而已。

远安县商业幼儿园, ...
蝶恋丁香花 发表于 2011-11-12 18:59


这跟戴“绿领巾”有什么区别?小孩的自尊心从小就受到了伤害。这样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在各个学校和幼儿园应该不是个案,教育系统应该好好组织反省反省。另外说一句,体罚学生和删除帖子都是无能的表现,强烈鄙视!
作者: 光脚丫子    时间: 2011-11-12 21:22
支持正义战胜邪恶,敢说负责人的话应该成为创建坛子的宗旨。
作者: 远安一员    时间: 2011-11-12 21:30
要是的确是真实的,强烈支持楼主,有时候为了便于管理,拿孩子身心健康这么做,真的是不应该。你自己的孩子你会这么对待吗?将心比心,良心何在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2 21:47
本帖后来楼主所述与最先主题在语气上有所缓解,直接点名道姓的内容有所更改,恶毒攻击语言有所减少,论坛暂不予处理,但是,有几点需要向楼主和网友说明一下:1、请只反映事实,勿用恶魔、断子绝孙等攻击字眼,此帖后再有如此语言出现,论坛将给予禁言处理。2、论坛暂时得到的消息中,双方目前所述事实不相统一,论坛无法查明谁是谁非,在不明真相情况下,论坛希望网友理智发言。3、多数网友采取了比较理智的发言形式,本坛应予以提倡。4、网友发言仅代表个人立场,与论坛无关,此条已经在论坛会员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一切因言论不当引起的任何法律、民事纠纷均与本坛无关。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1-11-12 23:46
    这位 蝶恋丁香花 网友,昨天看过你发的帖子,心中有些许疑问,皆因心中残存一点良知,斗胆在此多嘴几句。
   你红唇白齿指名道姓所谓的曝光的事情是事实吗?还是你另有企图?如果真是事实,我要是你直接到对方单位当面对质闹他个天翻地覆,还可以找他们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怎会在这里空口无凭唧唧歪歪?既然是空口无凭那么你这种行为就是污蔑造谣,你可知道污蔑造谣是犯法的,是要负责任滴。更令人气愤的是帖子最后居然对别人人身攻击,我看这也只是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你才如此肆意,现实中你敢去对质吗?你敢当面说那些话吗?你敢吗?
   不敢?那我劝你还是为社会和谐做点贡献吧!不要污染了远安网民的一点净土。
   今天看见版主封了你的帖子,以及对此事的处理方法,用现在很时髦的一个词来说 “我顶”,版主是公正的,处理方法也是很到位的,网络给人自由发言的空间,但不能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污蔑攻击他人的场所。
   

作者: 草根王    时间: 2011-11-13 18:02
本帖最后由 草根王 于 2011-11-13 18:03 编辑
支持正义战胜邪恶,敢说负责人的话应该成为创建坛子的宗旨。
光脚丫子 发表于 2011-11-12 21:22


说得很对!论坛不能只局限于书画欣赏、消遣拉家常,还要勇于担当,负有社会责任感,容许曝光社会丑恶,否则,完全可以更名为“远安娱乐”!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11-13 18:33
我是因为拆迁打人才注册进来的,进来的目的就是来曝光的,经过很长时间在论坛的风雨和磨练,观察,我不同意上面有些朋友的说法,请听听我的意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论坛也是吧。论坛允许曝光,不能说就可以乱曝光,曝光的前提是不说假话,都说实话,不能夸大事实,不能违法或者诬陷,否则,那你是准备让论坛关闭或者惹官司。
前面好像有个人在贴子里面说过,我觉得很有道理,很切合现在论坛的实际。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跑到别人家客厅吵架,主人来管事,问为何吵架,结果没弄清白原因,而且吵架的人,主人叫不要乱吵,因为主人不知道真假,结果,吵架的找主人吵上了,说不让吵,就要求主人把房子拆掉,这关主人什么事呢?论坛就是那个客厅。这个客厅可以提供给有委屈的朋友来诉苦,来反映情况,请客厅的其他人来评评理,甚至寻求支持和帮忙呼吁,都可以啊,但是有个前提是理智地说,不能让客厅主人和客人觉得你说话恶毒、不讲道理、夸大、造谣、甚至像泼妇。这个客厅还有个规定,不能点名道姓攻击人(全国这样的客厅基本都有这个规定),一句话,就是你到人家客厅说话要有理有据,不胡乱伤人,否则,你说,客厅主人和其他客人是不是可以把你轰出去呢。
以上说的对事不对人,其实好多人发言不当,有的人是因为气愤失去理智,有的是唯恐天下不乱,有的是人云亦云,也不排除故意诬陷的。客厅主人为把客厅保到,采取一些措施,有的有些唧唧歪歪了。
我继续游客了,因为我自从对拆迁打人说过一些直话后,有人劝我了,我就多半游客了。
作者: CCTV    时间: 2011-11-14 09:18
本帖最后由 CCTV 于 2011-11-14 09:19 编辑
根据我的观察,在论坛发言,你只说现象,不具体攻击到某个人,一般不会处理,但是,具体说到某个人,一般就不行了。这个,可能论坛有上面国家的大政策管着,怕招惹官司等不必要的麻烦。你若真点着名字说声讨什么事情 ...
第九城市 发表于 2011-11-11 23:11

现在远安论坛上,动不动就喜欢说"攻击"二字.所谓语言攻击别人是捏造的虚假消息或诽谤。如果别人说的是事实,就是曝光。在一件事没有弄明白这前,你也不能断定他说的是假话,所以也不要用攻击两字,就像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法院的公正判决,就不能叫罪犯。
   虽然我没有看到贴子的内容,但从网友的回复中大概了解了一点,好像老师指使学生打学生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在远安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在上世纪末我原来住的院儿里有就有学生班干部授老师的指派去扇成绩不好或调皮的学生的耳光,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并不是我们否认他就不存在。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只能去遣责。
作者: CCTV    时间: 2011-11-14 09:29
其实我也很奇怪。楼主完全可以就此事去幼儿园里闹,去法院告,在法院胜诉的情况下,可以到论坛里指名道姓的说这件事,我相信只要法院判了,或相关单位认错了承认了。这个贴子可以当一个新闻来处理,就是你指名道姓都不会有问题。
   现在这个社会不像当年我们那个年代,被老师打了骂了,赶着跪到地上了,甚至打的血流满面还对老师感恩带德,怕老师不要你了,没地方上学了。现在你有委屈完全可以走正常的程序去申诉。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1-11-14 09:30
老泥鳅的观点很好。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1-11-14 09:34
我看见了原帖的,我个人认为是攻击,恶魔,断子绝孙等字眼还不是攻击?对事实不明,又有攻击言语,点名道姓,论坛应该给予处理,支持论坛的处理方式,因为它完全正确。
特别支持老泥鳅的观点。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1-14 09:44
第十七类型人:爱咋呼,个性不稳,极易冲动,一遇到与同感的帖子就积极响应参与,骂骂咧咧,咋咋呼呼,冲锋陷阵,无所畏惧,无所顾忌,一往直前。一旦兴奋期过了,便立马偃旗息鼓,无声无息。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1-11-14 10:07
同意老泥鳅的观点。
论坛公开公平公正,对你受害人公正,对当事人也是。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0:25
      本来,论坛没有调查问题、解决问题的义务,论坛是民办的,办坛人员也没有这么多精力开展调查,但是为了倡导文明上网的优良风尚,为了引导网友有理有据反映诉求,为了澄清部分网友的疑虑,论坛征得相关单位同意和配合,对此事开展协助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该被控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去反映问题、或者要求解决问题,论坛也没法和楼主联系,论坛作为第三方,目前以对该单位涉及的当事人调查为主。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1-11-14 12:53
有这样的解释和安排,我觉得论坛做到位了!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3:52
      为配合论坛调查,便于网友判断,论坛将主题帖解除屏蔽状态,恢复查看状态。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3:54
调查反馈信息一:
      县教育局、县商业幼儿园到目前为止均未接到家长或者其他人士的投诉或者情况反映。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3:57
调查反馈信息二:
      论坛恢复查看状态后,发现主题帖已经被作者修改为无内容(省略号)。
      (为便于本次调查,本坛将原帖内容复原。)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4:01
调查反馈信息三:
      作者反映的中二班宗老师、刘老师,坚决否认主题帖所述情况(两位当事人已经收到论坛转交的原文情况),主题帖所述完全不是事实,要求到公安报案,保留追究作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4:06
调查反馈信息四:
      经询问,主题帖中所述几位打人幼儿不承认有老师叫打人之说,有询问视频:


http://www.tudou.com/v/4bo8VZajtjk/&rpid=88120710/v.swf

   说明:左边男孩叫陈子建,就是帖中的健健,另外一个康康询问时因请假不在场。中间的叫周一诺,就是帖中的邹怡乐,右边的是帖子上的川文宣。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4 14:08
调查反馈信息五:
      经询问主题帖中所述被打幼儿,未发现有幼儿被其他幼儿打的事实,有询问视频:


http://www.tudou.com/v/zU2re4ZjZh8/&rpid=88120710/v.swf

      说明:左边的是帖中的黄文言,中间的是帖中的(其实叫吴浩新宇),右边的叫魏新宇。
两个视频中幼儿名字不准确,有的是谐音。

作者: 沉默的鱼    时间: 2011-11-14 14:54
看视频中的孩子,多健康活泼,相信他们在幼儿园肯定很开心,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肯定不会发生打人的事。
作者: 风零    时间: 2011-11-14 15:14
真让人震惊,这样的事情只是在电视中看到过,没想到也发生在我们身边,强烈要求曝光,严厉惩治相关人员
作者: 盛开的玫瑰花    时间: 2011-11-14 15:19
“天使更疯狂”,我想请问楼主在发这个帖子时就是为了图一时痛快吗?你有何证据就能证实你所听到的就是事实?在你没有弄清事实真相之前你有何理由辱骂幼儿园的老师?我也是当事人孩子的家长,当我看到我家的孩子被你在网上说成是被老师指示扇别家小孩嘴巴的人哪我的心情你能理解吗?我也很气愤,我希望幼儿园和论坛也能还我家孩子一个清白,我强烈要求查出这次事实的真相,并当面相我道歉!我们都是为人父母的,我们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信口雌黄的胡说八道!
作者: 落雨晗坞    时间: 2011-11-14 15:19
我是亲眼目睹亲耳听到这样的一件事情,前不久,我在湖北省特勤消防总队办事情,当时有很多小朋友在那里游览并接受消防教育,本来是一件好事,让小孩子从小就接触消防知识嘛!但是有一个长的像厨房烧火大妈似的老师,年级大概40岁往上走吧,她对着一个小孩子说了一句我这辈子我都不愿意相信这是一个从老师嘴里说出来的话:“你妈是个苕,你也是哥苕啊”!就这么有句话,让我从头到脚都凉了,这是一个老师说出来的吗?我真的是希望如果这个事情有可能曝光的时候相关部门说这个大妈不是老师,而是厨房烧火的临时工!
作者: 非我    时间: 2011-11-14 15:36
给孩子转班或转幼儿园吧
大多数的幼儿园老师是很不错的,注意多和老师沟通交流,人心都是肉长的,以心换心吧,幼师其实很辛苦的。
孩子将来上了学,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将来踏入社会,遇到的问题会更多,做父母的,真想把所有的问题都想到,都提前防范、、、、、、
作者: 草根王    时间: 2011-11-14 15:39
本帖最后由 草根王 于 2011-11-14 15:42 编辑
给孩子转班或转幼儿园吧
大多数的幼儿园老师是很不错的,注意多和老师沟通交流,人心都是肉长的,以心换心吧,幼师其实很辛苦的。
孩子将来上了学,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将来踏入社会,遇到的问题会更多,做父 ...
非我 发表于 2011-11-14 15:36


说得对,换个幼儿园吧,理由大家都明白。小蓝天的口碑还不错!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1-14 16:27
不知在上面帖子中跟帖的网友,在看了两个调查的视频后,做何感想?
我是认真的看了两遍,看完了,真的看完了,连小孩子说话时的表情及动作都看得很仔细。
视频中小孩子所说,应该没有撒谎。
作者: 深蓝至美    时间: 2011-11-14 16:31
眼见为实 耳听为虚  真诚沟通  有些事情不是光说出来或者写出来就可以解决的 在事情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下大家所说的或多或少都有个人的原因在里面 建议这位家长可以去幼儿园和老师沟通一下
作者: 深蓝至美    时间: 2011-11-14 16:31
眼见为实 耳听为虚  真诚沟通  有些事情不是光说出来或者写出来就可以解决的 在事情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下大家所说的或多或少都有个人的原因在里面 建议这位家长可以去幼儿园和老师沟通一下
作者: 沮河水    时间: 2011-11-14 16:43
顶.....支持楼主
作者: 卞和故里    时间: 2011-11-14 18:20
本帖最后由 卞和故里 于 2011-11-14 18:25 编辑
... ...  ...   ....

愤怒的小鸟
幼师,在孩子的心里是最崇高的,老师的一句话胜过圣旨,可以看出幼师在孩子的眼中比自己的妈妈地位还要高,还有影响力,然而天使与魔鬼之间只不过是一层纸糊而已。

远安县商业 ...
蝶恋丁香花 发表于 2011-11-11 22:06


我在想,如果家长是在信口雌黄、恶意中伤,还能把几个小孩儿的名字都“编”出来,那实在不简单!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争论事实已不在重要,在学校和幼儿园这种现象还是有存在的,作为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以后好好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只当是一次警钟!同时,论坛在处理这个帖子时,起初措施不当,激怒家长和网友,也应好好检讨!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4 18:26
听家长讲了这件事,我特此注册了号码进来看看,真是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这位楼主太猖狂了,胡言乱语。我的孩子也在中二班,我从来没听孩子说过这种事,我的孩子特别喜欢上幼儿园,喜欢班上的3位老师。宗老师,刘老师我们作为孩子的家长支持你们,你们辛苦了
作者: 秋色    时间: 2011-11-14 18:58
我作为孩子的家长,在此说一句公道话,老师一天到晚照顾我们的孩子,你还这么侮辱诽谤老师。你于心何忍。象你这样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
作者: 风景线    时间: 2011-11-14 20:09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建议幼儿园和两位老师立即报警!待警察查出诽谤者后,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在此期间老师们注意收集因为被诽谤造成的精神、名誉伤害等方面的记录,比如就医的发票等等。
请版主继续在论坛上公布事态发展的进程,谢谢!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4 21:33
为什么不和老师直接沟通?难道你就没没想过这样擅自发布这些不经过大脑的人身攻击言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吗?希望你好好想想!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4 21:38
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给一个公平公正答案!期待中......!!!
作者: 小舟百姓    时间: 2011-11-14 21:43
从头之尾看了,我觉得楼主不是个负责的人。

凡事要讲个真凭实据,有问题找单位找组织找幼儿园。找过之后不能解决,你再到网上诉下苦发下牢骚正常我会表示支持你。可是你不走正常渠道解决问题,可见你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真有此事。

心虚的你以为在网上不用负责,可以乱说,知道吗?最近国家对互联网造谣抓得很紧哦。不要以为是这儿是虚拟的世界就可以打胡乱说,我支持双方当事人都正大光明的站出来,将真相大白于天下。
作者: 秋色    时间: 2011-11-14 21:45
不管情况是否属实,希望有关部门给老师家长和全体网民一个说法!我相信远安的老师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就说这~!
作者: 秋色    时间: 2011-11-14 21:52
不管情况是否属实,希望有关部门给老师家长和全体网民一个说法!我相信远安的老师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
就说这~!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4 22:03
强烈要求当事人和老师走法律程序!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1-11-14 22:24
这帖子一看,用屁股就可以想明白。不去找单位,不去找管主管部门,稀里哗啦发一堆攻击言论,我第一次一看就知道明显不怎么真实,论坛也没必要搞个调查,明眼人都是清白的。此帖是对网友的一个教育,文明上网,文明发言是需要的。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1-11-15 01:32
不知在上面帖子中跟帖的网友,在看了两个调查的视频后,做何感想?
我是认真的看了两遍,看完了,真的看完了,连小孩子说话时的表情及动作都看得很仔细。
视频中小孩子所说,应该没有撒谎。
天涯鄂沮客 发表于 2011-11-14 16:27

     我也认真看了两遍,孩子的天真让我感动,孩子是不会撒谎的,但肯定有人在撒谎,有些慌可以有,有些慌不能有,一个成年人对别人的身心产生伤害的慌是万万不能有的,无论是现实的生活还是网络的世界做出的事是要负责任的,显然楼主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并没看见楼主有道歉的诚意,解铃还须系铃人,勇敢一点,当面向对方真诚的道歉我想也算是个值得称赞的举动,如果一味的逃避,万一对方报了警,警方根据发帖的IP地址很简单就会找到你,那时候后果要严重的多。
     论坛对此事的调查报道是值得肯定的,版主辛苦了!
     几个孩子的家长应该谅解论坛的善意曝光,你们也受累了!
     这么晚了我还在看帖子敲键盘,我也多事了!
作者: 卞和故里    时间: 2011-11-15 08:56
本帖最后由 卞和故里 于 2011-11-15 09:57 编辑

朋友家4岁的小孩,只有妈妈在场时,她会说我喜欢妈妈;只有爸爸在场时,她会说我喜欢爸爸!如今的小孩早已学会察言观色、见风使舵。
作者: 我是一杆枪    时间: 2011-11-15 09:05
本帖最后由 我是一杆枪 于 2011-11-15 09:15 编辑

孩子都好可爱,相信不会有谁做出这么恶心的事!
不过跟楼上所说,孩子是纸嘛,教他怎样,他便会怎样。所以要是哪个老师确实有这样变态心理,这种事便不是稀奇事!
相信这样的事在这个园子肯定不是没有的!毕竟不会有空穴来风!
作者: 蓝色小鸟    时间: 2011-11-15 09:07
我也是中二班孩子的一名家长,我仍然相信老师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当然孩子们在幼儿园发生冲突肯定是难免的,现在的孩子都有些霸道和自私,在家里被宠坏了,在集体中和别的小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肯定会发生一些打闹的现象,其实这也属正常现象,如果孩子不知道在集体中怎样和别人相处的话,他长大了肯定也不会和别人相处,幼儿园是他们踏入的第一个集体,我有时候应该放手,让他们自己去了解外面的世界和集体的生活,让他们从小就明白在集体中生活的法则,这是我们当家长应该要给予的独立。我的孩子有时候也告诉我其他的小朋友打他了,但我相信那是孩子之间最简单的纠纷,这肯定是与老师无关的,我一般都会告诉孩子,别的小朋友打他了,一定是自己与别人相处的方法不对,这样才能引导孩子学会宽容与理解,我们做家长的应该正确的去对待这种最简单的纠纷,不要上升到大人之间的矛盾,甚至是人身攻击。我相信老师,我也相信幼儿园!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1-15 09:15
相信老师,相信网友,抵制别有用心。
作者: 大仙人掌    时间: 2011-11-15 09:32
以上帖子和孩子视频我都看了,孩子是不会撒谎的,只有楼主在撒谎。我看楼主已经变态了。我建议老师要去报警。要把这个想出名的变态狂揪出来。让他付出血的代价。
作者: 雨过天睛    时间: 2011-11-15 10:25
淡定,淡定,不管是孩子和家长都要淡定!!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1-11-15 10:40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1-11-16 12:27 编辑

楼主已经认识到自己做法有些欠妥,我们后面的网友就多一些包容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孩子,家长,老师,网友,都包容一些,相信下次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1-11-15 11:05
满天都是小星星  一闪一闪亮亮晶晶
为什么每次一有这样的话题  总有那么多的星星出现呢??????????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1-11-15 11:07
作为一个网友,我看到论坛处理此次事情上的合理。个人意见。
1,如果论坛不暂时性关闭此帖的查看权,试问部分网友,你在没了解到事情真相时看到所谓“教师让孩子打人”,你会怎么办?说理性对待认真了解,这肯定是假的!个别可能会义愤填膺的骂爹骂娘,甚至想去打此老师。但事实结果怎么样?
2,如果论坛不去了解真相,很多人会来抨击论坛不取作用不为人们服务。我说句公道话,法律和舆论没有一项规定要求论坛必须去调查。
论坛只是一个平台,有论坛自己的规章有论坛自己的原则,但是远安论坛那么多热心版主总版为此事专门调查核实费心费力,大家都看得到。有反应就有调查。受条件和其他限制,论坛已经在向“为坛友服务”上下了不少功夫,大家也要理解。你一个帖子发了,后面的都是论坛来给你处理的,您有感恩的心吗?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5 13:25
你去学学法律了再来淡定吧!诽谤和污蔑是什么罪?
作者: 流言蜚语    时间: 2011-11-15 13:28
楼主已经认识到自己做法有些欠妥,我们后面的网友就多一些包容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孩子,家长,老师,网友,我们都淡定一些,都包容一些,相信下次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了。
深山百合 发表于 2011-11-15 10:40
你去学学法律了再来淡定吧!诽谤和污蔑是什么罪?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1-11-15 13:53
本帖最后由 深山百合 于 2011-11-15 15:09 编辑

74# 流言蜚语
你是孩子的家长,你的愤怒我完全理解,作为我来说我是希望什么事情大家都可以平和一些来解决,在这个问题上我并没有偏袒哪一方,我不可能说你们一定要上法庭解决才大快人心对不对?如果我说的话对你有失公道,那我真诚说一声,对不起!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1-15 17:52
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帖。
给谁上了一课?
第一:是给教育部门,包括学校上了一课。虽然这个事情最终楼主也承认有些过激,但是提醒了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哪些要注意,哪些要改进,孩子怎样管,老师该怎样做。这些都是一门大学问,值得深究一下。
其二:给论坛的网友们上了一课。遇事要冷静,论坛欢迎大家发帖,包括反映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但是发帖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在没有搞清楚真相之前,切勿擅自揣测,就不顾一切的发帖子谴责,殊不知,您的这个帖子一旦发出来,其后果都是很严重的。还有的网友,都没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回事,就在后面跟帖瞎咋呼,谴责这个谴责那个。我不知道您在跟帖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这个帖子该不该回。不要以为这是虚拟的网络,就可以用虚拟的网名在上面不负责任的乱说一气。后面调查的视频都公布出来了,还是有网友在后面这里、那里说一大堆。这个帖子不是斗嘴显口才的!您要是真觉得自己口才很好,才华了得,不妨另开一帖来讨论。

其实,多一些理智,多一份理性,也是为自己争取到了多一点的尊重。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1-15 20:25
论坛调查的目的是希望朋友们文明发言,不知道目的达到没有。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1-11-15 20:50
      感谢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凡是到论坛来的,都是一家人。论坛希望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在有需要诉求的时候,论坛从不反对。但是,论坛作为一家媒体,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因而论坛也对网友发言有管理规定,诚望广大网友自觉遵守,做到文明发言,理性跟帖。论坛网友成千上万,论坛呼吁广大网友争做文明上网人!
      论坛了解的相关单位当事人对原帖所述事实仍然持坚决反对的态度,坚持要到公安部门报案。论坛认为,若楼主反映情况的确与事实有出入,应爽快跟帖道歉,若楼主认为反映情况属实,也应拿出有力证据。若楼主道歉,论坛希望有关当事人给予原谅,就此打造和谐的论坛网友关系。
作者: 远安一员    时间: 2011-11-15 22:01
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帖。
给谁上了一课?
第一:是给教育部门,包括学校上了一课。虽然这个事情最终楼主也承认有些过激,但是提醒了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哪些要注意,哪些要改进,孩子怎样管,老师该怎 ...
天涯鄂沮客 发表于 2011-11-15 17:52

我不认识你,但是我觉得你说的很在理,也很全面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1-15 22:11
幼儿园老师的苦衷谁知道
很少人真正的了解幼教这个职业,讨厌那些不了解还妄加评论的人。今天看见这样一片文章,真的是说到心坎里面了,所以我把它转帖过来让大家看看
1、整天有写不完的案头工作。什么周计划、日计划、主题分析、教育笔记、教学案例、观察笔记、幼儿成长档案、专题论文、活动记录、学期总结、学期计划、家园联系手册等等,并不断地与时俱进!
2、别人都以为是很轻松的工作,其实不然!工作强度大,永远有干不完的活。早上听鸡叫,晚上听鬼叫。
a、环境创设、区域活动创设、班级橱窗、家园联系等等,每一样都要做都要时时更新。常常每天从早干到晚。
b、忙到像打仗!带班时间老师寸步不离班级,上班期间精神始终属于高度集中状态。
3、整天在孩子的吵吵嚷嚷中度过,没有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   
4、安全责任重大,生怕有个什么闪失,心理压力大!
5、有搞不完的活动,家长会,亲子运动会,音乐游戏课展示,家长公开课,庆新年,六一儿童节等等等等和开不完的会议和无休止的比赛。一到个节日就开始害怕,想着要搞什么活动,还要创新,不能和去年一样,新年,圣诞节,复活节,母亲节什么的都是必须有节目的,就连一些一般人都不知道的节日,比如什么地球环境日,爱眼日,爱耳日……也必须有创意,必须有声有色!
6、别人都以为咱们是低学历人群,其实我们被逼得学这学那,家里证书一大堆,所有教师基本都是专科、本科学历,甚至还要考研!
7、角色转化过快,刚刚还像个学者似的在搞研究,转身就学着林志玲说话发嗲;还得像个神经病似的当演员,演个小猫小狗什么的;一会又要摆好姿态面对家长,为家长答疑解惑,整一专业人士;出去玩的时候是个义务的清洁工,把一些破东西捡回去废物利用。
8、和小学初中大学的同行们,更不用说和所谓的成功人士相比了,收入和社会地位完全是不能比的!别人都以为当幼儿园老师都不需要什么文化,简直就是小儿科。 挫败!你还以为教学是停留在很多年前的幼稚、无知。只会问:天是什么颜色?草是什么颜色?我想素质低点的家长都搞不懂什么是主题整合教学、什么是随机教育、什么是学生在前,老师在后等等吧?!
  9、当别人用非常羡慕的眼光,淌着口水说:“你们一月能拿四五千吧?”我立即晕倒!  
10、每天24小时嫌少,48小时不够,连做梦都还叫着孩子的名字,叫她们不要打人,还想着单位的事情。没完没了的检查让人恐怖,永无止休的考试让人疲惫,我要大声呼吁:“放了我吧,我要重回大海。”
11、吵啊,每天吵得不得了,脑子里总是嗡嗡一片。回家后,谁跟我罗嗦,我跟谁急!这是正儿八经话,有时我就想谁要是和我吵架 我就把乖乖们都带过去,乖乖们随便聊聊天 都能把他们家顶掀喽!常常有家长在我们班待不了五分钟,出来就问我:比菜市场还吵,你们怎么受的了啊!

   12、喜怒哀乐不可溢于言表!明明不开心,还得满面微笑,明明不想说话,还得保持热情。哎,郁闷!
13、永远有自信,却永远也长不大,难以成材啊!时间长了话都忘了怎么说,悲哀啊悲哀!
14、本来以为很轻松的工作,其实不然。整天脑子里乱哄哄的,且责任重大,就怕出什么事。
15、什么都要做:漆匠、木工、清洁工……样样工具都要用:刀、剪、绳、梯、刷…… 看看那双手,该美容了!
16、朋友是后备军,一但忙起来你们都得用得上!抄抄写写、做教具...幼儿园的无形资产啊!重要的是:爱的奉献,不涨资资。
17、回家后脱口而唱的是幼儿园的歌曲,开电视得把声音放得很响,入睡了,孩子们还会不请自到,匆匆挤进梦中……后遗症不少!
18、辛辛苦苦地工作着,满脑子想得都是孩子,却得不到家长的理解  。     
19、全能人士,什么都要会,吃、喝、拉、撒、睡——管得多,鸡毛蒜皮!文、理、弹、唱、画——这还不算全能!在领导眼里叫教师的基本素质,领导们希望我什么都行;家里人评我:小儿科一个!
20、孩子在家怎么摔,大人都没事,在幼儿园稍有闪失就跟老师不依不饶。遇到个不听话的,在家我估计家长就一巴掌下去了,可是到我们身上,连说话大点声都要被领导叫去喝茶聊天,上师德师风课,学习幼儿教师行为规范。上帝保佑我们大家吧,阿门!
21、电视银幕上描绘我们幼儿园老师是幼稚、无知的。
  22、每天头脑中那根弦是紧绷着的,就怕出什么意外.一度因班上两孩子接连受伤想改变自己的信仰,求所有的神仙保佑.耶稣,观音,圣母玛利亚,如来,求你们别让这群乖乖在幼儿园跌了,磕了,撞了,碰了,摔了,挖了......每次长假过后都有几个孩子挂着彩来上幼儿园,(严重的有缝好几针的)除了心疼就是庆幸,好在不是在幼儿园跌的,否则我铁定下岗!
  23、越来越不爱说话(白天话多说了)
24、桃李满天下却无成就感,和你们朝夕相处了三年,一毕业就再也记不得了,估计以后成了名人,感谢的准是大学老师,有点良心的还记得小学老师,可谁记得教你吃饭,教你搽屁股,教你说句完整话,教你走路看红灯,这些做人基本道理的幼儿园老师啊!路上碰到以前教过的学生不是闪身而过,就是隔着一条马路像是发现新大陆似的大叫:“老师”天哪,一条街的人都朝我张望!不过,这样的孩子越来越绝迹啦!世态炎凉,世风日下啊!!!
25、好说话的领导还好,遇到难说话的领导你就惨了,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拿你开炮,哎!
26、工作性质特殊,赶上带小小班吧,第一个月新生刚入园时那场面,那家伙,那是相当壮观!三四十个孩子一起哭,抱完这个哄那个,哄完那个又抱个,老师常常是骗一个、哄一个、抱一个、拽一个、拉一个后头还跟着好几个!要是你没有三头六臂哄不了这么多孩子。天天哭,我都崩溃了。要是遇到几个感情脆弱的家长,孩子哭她也哭,那就又得哄家长。于是大人小孩一起哭,那场面那家伙那整个一人间炼狱啊!哭还算小事,现在的孩子特任性特暴力,那是又打又闹又踢又咬死活不要上幼儿园,所以老师光荣负伤手上留个疤什么的那是常事。带大班吧,一大群孩子跟孙悟空似的上窜下跳、东奔西跑、大喊大叫弄得整个教室鸡飞狗跳,这么叫他们都不消停,可怜原本一个个细声细气、温婉娴静的老师们,半年下来都变成了大嗓门的泼妇,声音小点谁理你呀!谁说幼儿园老师都很温柔那您一定不是幼儿园老师的家属。而且现在大班的孩子都很早熟,叛逆心强,要是让他们觉得你能力差,可是从此不听你话咯。
27、常常被一些无知的阿妈阿公称作“幼儿园阿姨”,挫败。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1-15 22:20
[quote][/quote]这个帖子,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帖。
给谁上了一课?
第一:是给教育部门,包括学校上了一课。虽然这个事情最终楼主也承认有些过激,但是提醒了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哪些要注意,哪些要改进,孩子怎样管,老师该怎 ...
天涯鄂沮客 发表于 2011-11-15 17:52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我们家园共育,让宝宝健康快乐的成长!
作者: 尘埃落定    时间: 2011-11-15 23:56
幼儿园老师的苦衷谁知道
很少人真正的了解幼教这个职业,讨厌那些不了解还妄加评论的人。今天看见这样一片文章,真的是说到心坎里面了,所以我把它转帖过来让大家看看
1、整天有写不完的案头工作。什么周计划、日 ...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1-11-15 22:11

  大家好好看看这位网友转载的吧!   啥也不说了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1-11-16 08:12
有些2货不明真相 不加思考的跟着后面瞎起哄 狗指着太阳说:现在杀人的不多递刀的倒蛮多咧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1-11-16 09:08
在坛里头观察,有几个是在哪里都是不满意,对什么都是不满意,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得罪他的,要调整啊,不然当心伤者自己。有的是唯恐天下不乱。也正常,论坛里面什么人都有。
作者: 蝶恋丁香花    时间: 2011-11-16 18:11
由于听到孩子说在园受到了欺负,我就简单的询问了情况,孩子哭的很伤心,我很义愤,就将此事挂在论坛上,对此我深表歉意,做事太草率,没与老师及园方交流,只听了孩子的一面之词,通过园方的调查,让我看到了园方工作的细微,这让我放心孩子在园的成长,由于当时在气头,发帖过于尖苛,中伤了二位老师,也中伤了广大坛友,在此对各方说声:对不起!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1-11-16 18:39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论坛的目的也是如此,在论坛说话,都记住文明二字,都记得理智,不说伤害人的话,多些理解,少些敌意,什么都可以协商,沟通来解决的。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1-16 19:30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楼主的道歉,无异于几记响亮的耳光,打在那些在帖子后面不分青红皂白胡说八道的人脸上!
作者: 苦丁茶    时间: 2011-11-16 19:51
文明上网,理性上网,拒绝网络暴力。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11-11-16 21:05
这件事你不仅伤害了老师,给所有的幼儿园老师都带来了伤害,还破坏了幼儿园的名声?在这里一声“对不起”就完了吗?
作者: 橘梗花香    时间: 2011-11-16 23:28
这件事你不仅伤害了老师,给所有的幼儿园老师都带来了伤害,还破坏了幼儿园的名声?在这里一声“对不起”就完了吗?
开心快乐 发表于 2011-11-16 21:05
犯了罪说一句“对不起”就一切OK了!多好啊!公检法的同志都可以下岗嘞!
作者: 远安好地方    时间: 2011-11-17 07:44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你的义愤之举不仅伤害了老师同时也伤害了幼儿园,我觉得你应该大胆站出来当面跟老师道歉说声:"对比起“。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1-11-17 07:52
冲动是魔鬼
瞎起哄是愚蠢
见什么都不满意是愤青
作者: 冷眼望月    时间: 2011-11-17 08:28
我有两个肯定:楼主道歉值得肯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冲动后知道后悔,勇于道歉,都值得肯定。论坛处理方式值得肯定,一开始,楼主和部分网友很激动,对论坛颇有微词,甚至辱骂论坛管理人员,但是,论坛只是给予删除处理,后来的调查和解释都值得肯定。
我也有一点不满:我刚才从头到尾又看了一边,楼主将不当发言全部更改了。但是跟帖网友的都还在,我就发现有两三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说话极不负责任,这些人的网名我记住了,说实话,我对这几个很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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