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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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4 09:08
标题: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最近《远安亲情电话温暖
6000
学生心灵》一文在好多网上发了,并在《人民日报》、《中国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教育报》上发表,作者是远安县教育局向晓红
,(本文和图片可以在
11
月
15
日《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教育报》上看到),今天,我在百度“远安亲情电话”时,看到《中国人大网》,《法制与社会网》,《中国妇联网》,《网易》,《搜狐》还有好多大的网上发的是一样的内容,一样的照片,作者却成了别人。
为了采访远安亲情电话,向主任亲自带队三次到学校,二次约记者一起去,照片经过了好多功夫才弄好的,不是一百度就可以来的那样的图片,现在没有经过许可就发别人的文章是不是违反规定,照片是那张,文字是那段,实实在在的工作是向主任在做,功劳是别人在争,让人不好想。发的不一样,我们没有话说
可是
90%
以上是用别人的,只是按自己的想法加上几个字,就敢署自己的名,不用我说,大家在百度可以看到,一点“远安亲情电话”可以出来上百条相关信息,我天天在看,可是每天看到不一样的地方会有这条新闻,作者不是向晓红。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4 09:12
远安教育有这样的事吗?
作者:
红心似火
时间:
2011-12-14 09:38
怎么有这样的事啊,把那些不劳而获的人拉出来爆哈光!
向尊敬的向主任表示慰问!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1-12-14 09:45
向主任乃本坛网友,此文曾在本坛发过帖,但本坛没侵权。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14 09:48
和论坛没关系,你找人家那些网沙。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1-12-14 11:05
王金远是谁啊,怎么有的地方作者姓名是他?
作者:
独姑
时间:
2011-12-14 12:00
过细搜了一下,中国教师报,湖北日报 ,湖北教育信息网,宜昌教育网,远安网,三峡日报,三峡晚报等发表作者是向晓红、汪玉明,配图彭红彪;而同样内容在《中国人大网》,《法制与社会网》,《中国妇联网》都署名王金远,前者发表时间在前,后者发表时间在后,应该是后者借用了前者的文章。让真正埋头苦干的通讯员委屈了!哎,兔子也吃窝边草去了,世风日下,人性渐陋,呜呼哀哉!
作者:
山野
时间:
2011-12-14 12:32
版权所有,不得侵犯。强烈谴责!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1-12-14 12:56
应该有人认得王金远吧?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1-12-14 13:17
这个事情是侵犯个人著作权,可以依法起诉!
作者:
我本将心照明月
时间:
2011-12-14 14:54
本帖最后由 我本将心照明月 于 2011-12-14 14:55 编辑
人肉搜索啊 搜出来拖出去毙了
作者:
风往南吹
时间:
2011-12-14 15:33
这种事情很多的。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2-14 17:10
有这种事情,确实要弄个明白才行!
作者:
灰姑娘
时间:
2011-12-14 17:14
版权所有,不得侵犯。强烈谴责!
作者:
山野
时间:
2011-12-14 17:49
本帖最后由 山野 于 2011-12-14 17:53 编辑
链接看
“亲情电话”温暖远安六千“留守学生”心灵“亲情电话”温暖远安六千“留守学生”心灵
2011年12月01日14:03
来源:
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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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这次考试,我的语文、数学、英语都考得很好!我在学校住的、吃的、玩的都好!你在那边打工,不要挂念!”近日,笔者在旧县中心小学看到“留守学生”饶文娇拨通“亲情电话”,与远在广州打工的妈妈通话时,脸上满是喜悦。
今秋开学后,湖北省远安县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全县21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相继开通“亲情电话”,近6000名“留守学生”能够随时连线在外打工的父母,汇报学习生活,交流思想感情,使他们在学校住得安心、玩得开心、学得专心、家长也放心。
另据了解,远安县教育部门还针对中小学生心理上不能完全适应寄宿制学习生活状况,以重视和加强住读学生心理疏导为重点,一方面,着力改善住读生生活条件,今年投资230万元为所有保育寄宿制学校配备直饮水设备及学生用不锈钢餐具、钢床、物品柜、升降式课桌凳等、投资900万元用于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温馨校园”;另一方面,尽力为住读学生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县教育局积极与电信部门联系,将“亲情电话”安装到每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舌区。“亲情电话”的开通,使远安6000名“留守学生”与家长的距离不再遥远!(王金远)
(责任编辑:田兴春)
作者:
绿水
时间:
2011-12-14 18:21
向主任宣传报道远安教育和远安教育人,您辛苦了!
作者:
鸣凤绿茶
时间:
2011-12-14 18:52
人家王金远不是和向主任一起的吗?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12-14 21:26
穿帮了。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1-12-14 21:30
本帖最后由 清风 于 2011-12-14 21:33 编辑
向版权所有者致敬,声讨盗版者。稿费虽少,人品可贵! “盗者”,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呀!!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1-12-14 22:22
远安:“亲情电话”温暖六千“留守学生” [作者] 向晓红 汪玉明 [来源]远安县教育局[发布时间] 2011-11-16
“妈妈,这次考试,我的语文、数学、英语都考得很好!我在学校住的、吃的、玩的都好!你在那边打工,不要挂念!”近日,笔者在远安县旧县中心小学看到“留守学生”饶文娇拨通“亲情电话”,与远在广州打工的妈妈通话时,脸上满是喜悦。 [attach]76732[/attach]
今秋开学后,远安县21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相继开通“亲情电话”,近6000名“留守学生”能够随时连线在外打工的父母,汇报学习生活,交流思想感情,使他们在学校住得安心、玩得开心、学得专心、家长也放心。 “以前,我们学校很多住读的孩子因为长期见不到父母,在校学习生活总有些安不下心。‘亲情电话’开通后,这些‘留守学生’能够随时和父母联系,就象是在家里一样了!”旧县中心小学刘丽华老师如是说。 在开展“课外访万家”活动中,远安县许多家长向家访的老师们反映:孩子在学校住读,住的、吃的条件都很好,就是学生心理上不能完全适应。针对这一情况,远安县教育局以重视和加强住读学生心理疏导为重点,一方面,着力改善住读生生活条件,今年投资230万元为所有保育寄宿制学校配备直饮水设备及学生用不锈钢餐具、钢床、物品柜、升降式课桌凳等、投资900万元用于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温馨校园”;另一方面,尽力为住读学生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县教育局积极与电信部门联系,将“亲情电话”安装到每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舌区。“亲情电话”的开通,使远安6000名“留守学生”与家长的距离不再遥远!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1-12-14 22:23
一比就知道谁在抄袭!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1-12-14 22:24
这种行为实在可恶。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1-12-14 22:39
网络时代,剽窃之事少搞,百度一搜一目了然,论坛里还有一两个喜欢搞这把戏的,还是做个老实人心里踏实。
作者:
战鹰
时间:
2011-12-14 22:45
一比就知道谁在抄袭!
醒悟 发表于 2011-12-14 22:23
说的极是!太不应该了。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5 07:32
这样的事在远安不能再发生了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5 07:33
中国人大网是国家级,可是教育局从不给稿费,不合乎要求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5 07:33
还有国家的网也是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5 07:34
弄了也拿不到钱,白搞
作者:
原野
时间:
2011-12-15 08:19
不该的事。
作者:
鼻涕虫虫
时间:
2011-12-15 10:42
拿学生的事来炒的人===急功近利,无耻。
能不能向雷锋同志一样,做好事不留名。(写在自己日记本里)……………………
作者:
认识你真好
时间:
2011-12-15 15:30
作为学校的一名普通通讯员,我深知其中的艰辛。为了搞好学校的宣传工作,也为了我县的教育宣传,每个通讯员可谓鞠躬尽瘁。有时,发现一个好的新闻素材之后,连饭都顾不上吃。为了写好一篇新闻,常常熬到深夜。稿件发出去之后,在等待发与不发的过程中,又是一种煎熬。级别越高的媒体,发表的几率越低。如果自己好不容易发表的稿件就这样轻易被别人“拿去”,实在是让人气愤!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抱走一样。
作者:
民心
时间:
2011-12-15 15:37
这篇文章最早在“远安电视台”及“远安网”报到,我亲眼所见。作者是“向小红”。这个“王金远”正说明了“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你抄文章的水平也太差了吧。
作者:
天朝无极限
时间:
2011-12-15 15:39
这个稿子在11月15日就发表出来了,第一作者是谁,大家一目了然。
后面的跟进却是在12月2,晚了半个月不说,还直接换了作者,赤果果的剽啊
太坑爹了。
作者:
大吃一斤
时间:
2011-12-15 15:57
经仔细鉴定,发现12月2日发表的署名王金远的是克隆的,克隆后发表到了人大网。
虽然扩大了宣传,增加了影响力,但是这种行为无视第一作者的劳动付出,是极端地不尊重第一作者的表现。
作者:
海潮
时间:
2011-12-15 16:50
强烈抗议这样的行为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1-12-15 18:42
这个。。。。这个。。。???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1-12-15 19:12
实在不像话!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1-12-16 16:10
反对一切剽窃行为。对于在本网站发表转载的内容,也希望发帖者明确注明。
作者:
橘子红了
时间:
2011-12-16 22:30
全是吹牛B,不管谁是原创!
6000,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1-12-16 22:57
电话可以随便打是真的,我们学校的亲情电话去年就安装了,各个办公室都有,门卫也有,随便打。
作者:
晨夕
时间:
2011-12-17 11:57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7 16:18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17 16:21 编辑
回39#"橘子红了"
尽管你的跟帖偏离了本帖的主题,但有必要回复你的.
我告诉你,全县现有中小学生16000多人,其中住读生7700多人,减去一高和职教中心的,小学和初中的住读生是5600多人..全县到底有多少留守学生?教育局相关股室有统计,是近6000人(含父母有1人或2人在外打工的,还有单亲家庭的,特殊家庭的).实际上,各中小学安装了亲情电话,并不只是留守学生可以打,走读生有事找家长也是可以打的. 因为各中小学安装亲情电话,电信部门给予了支持,亲情电话包月话费由学校出,学生打电话是免费的.因此,说"温暖6000留守学生心灵"是符合实际的.
本帖说到的新闻稿原作者,为了把这条新闻做好,先后3次到学校采访,拍图片,之后又向教育局相关股室了解情况,这才完成文稿.新稿原作者做宣传报道工作的态度是认真的,做新闻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当作一项工作在做,就是宣传远安教育.没有其他目的.
作者:
拄着拐杖踢足球
时间:
2011-12-18 10:30
本帖最后由 拄着拐杖踢足球 于 2011-12-18 10:32 编辑
“
安装到每所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学生
宿舌
”——
宿舌?
宿舍?
貌似有错字也
作者:
湖北一凡
时间:
2011-12-18 11:09
作者:
湖北一凡
时间:
2011-12-18 11:10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1-12-18 18:44
正面宣传远安是好事,人人有责,帮助填补媒体宣传的空白点也是好事。我感觉就像多刷了一条毛主席语录在墙上。别人帮助转发也是一种劳动,估计和稿酬无关。如果一定要加上据某某报道再转发该消息好不好呢?似乎浏览者脑中会打问号。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19 08:00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19 08:08 编辑
回楼上的:你的估计错了!他盗用他人文稿,不仅是为了稿酬(还有奖金),主要是虚荣心作怪.问题在于:是盗用,而不是转发,这是一个新闻宣传的职业道德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他不打任何招呼,就以自己的名发在其他媒体,是典型的侵权,也是典型的缺乏新闻宣传职业道德的行为.
原作者根本无需他"转发",更不需要他加上自己的名字.
针对你说的这句"别人帮助转发也是一种劳动",那我问你:你家有一块田,能允许别人随便在这田里"劳动"吗?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1-12-19 08:41
读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就教育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就是要诚实守信,这玩意不是坑爹麽……
作者:
骑着小猪去看海
时间:
2011-12-22 07:59
本人也遇过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真是可恶,其心可诛!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22 21:52
本帖最后由 我不得不说 于 2011-12-22 21:58 编辑
这几天,王在做什么?
让我告诉各位网友:这周,他知道了论坛里这个帖子,先是跑到一所边远小学的校长(本坛网友)办公室,趁校长不在,偷看校长与向主任聊天记录,被校长发现;接着几次给通讯员汪玉明打电话,狡辩说当时传稿子给全国人大网时,传的是向,汪和他三个人的名字,是该网编辑只发了他自己的名字;今天,他先跟人大网编辑联系,让她在那篇稿件中加上通讯员向,汪的名字,然后,跑到局领导那儿申诉,狡辩,要局领导给汪所在学校领导打电话,要校领导做汪的工作,要汪给论坛说,要求删除本帖.
各位版主,各位网友,王的狡辩站得住脚吗?王让编辑加上向,汪的名字,是对还是继续错?你们说本帖是删除还是不删除?如果要删除,王应该怎样做?
(本帖也许明天就删除了,希望大家真心相帮,包括帮助王)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22 22:11
错了就改嘛,怎么还在继续制造麻烦呢。
作者:
山野
时间:
2011-12-22 22:30
错了就错了,诚恳道歉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何必错上加错呢!
该同志若继续制造麻烦,不思改悔,建议起诉侵权,赔偿5000大洋,公开道歉。
作者:
出污泥不染
时间:
2011-12-24 09:15
咋一看,一篇新闻稿件竟要抄袭,为生计所迫吗?
细一想,万事万物皆有因果关系,是撒谎成性也!
作者:
出污泥不染
时间:
2011-12-24 09:24
做人本分一点好,做事实诚一点好!干吗要“日白聊天”,不劳而获呢?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08:57
这是做人的起码原则,为了钱可以什么也不要?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09:02
不劳而获得人是应该好好想想了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09:03
想一配我们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09:04
阴小石大
作者:
鄂中龙
时间:
2011-12-26 09:24
6000门啊,我住县城冷家巷,我申请坐机三年了,我也是在外打工的,我姑娘在家也需要温暖,呵。。可惜电信的一问说没号了,一说三年了,呵。。有生意都不做,没办法。
另外如果向XX如果真的占了别人的劳动成果的话,那就太不应该了,总之做事做人凭良心。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1-12-26 10:51
谁都知道剽窃是可耻的,可还是有人为之奋不顾身。名乎利乎?
作者:
下弦月
时间:
2011-12-26 11:00
王金远是谁啊?错了就改啊?
作者:
出污泥不染
时间:
2011-12-26 13:46
抄袭之人为蝇头小利,失了做人的气节,人人诛之!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14:40
楼上的连远安大名顶顶的王作家也不认得?ftycnnk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6 14:42
可见到是多么孤陋寡闻啊
作者:
张家坪
时间:
2011-12-26 16:39
写的不错老火杰
作者:
打假志愿者
时间:
2011-12-27 10:02
我是"打假志愿者",远安历来就是民风纯朴,容不得王金远这种虚伪作假者破坏我们的民风.远安论坛是为远安发展服务的网络组织,理应旗帜鲜明地惩恶扬善.我愿做一名"打假志愿者",以后会经常搜集象王金远这样的专门盗用他人文章的证据,一有发现,我将及时在论坛公布.
作者:
我不得不说
时间:
2011-12-29 11:18
回59#鄂中龙:是6000名留守学生,不是6000门电话."亲情电话"一般安装在住读生管理员的房间.
另外:是王XX占了别人的劳动成果,而不是向XX.
你的阅读能力怎么了?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1-12-29 12:10
揭恶扬善,是每个有人格的公民都应该做的!
坚决反对剽窃他人成果!有此行为者应立即自省!!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29 17:58
总版主说的好,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做人的道德底线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1-12-30 11:11
不敢在百度里加上这句话,“远安人大王金远”,你会看到好多日白的文章,说旧县有个学生在曾老师那里打亲情电话,旧县跟本就没有曾老师,日白日脱了节
作者:
打假志愿者
时间:
2011-12-31 16:46
王金远盗用他人的《远安亲情电话温暖6000学生心灵》一文,至今仍挂在"中国人大网""法制与社会网"."中国妇联网"等网上,只是"中国人大网"上的作者又加上了原作者向晓红 汪玉明的名字.
我了解到:王金远知道远安论坛揭他的底的帖子后,根本就不认识自己的错误,反而跑到局领导那儿狡辩,还打电话威吓通讯员汪玉明,又不经过原作者同意,跟人大网编辑联系,让她在那篇稿件中加上通讯员向,汪的名字,继续其侵权行为!
强烈谴责此种行为!
强烈呼吁教育局的领导们严肃处理此人此事!
作者:
远安毛平人
时间:
2012-1-5 16:25
远安教育人会出这样的人?真正是在丢远安教育的脸
作者:
打假志愿者
时间:
2012-3-6 06:41
发表于 2010-1-29 10:21 只看该作者 本网通讯员王金远紧急投稿
湖北远安人大为老区教育发展支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表于 2009-12-1 12:02 只看该作者 本网通讯员投稿《湖北远安人大为落实好“档案法”支招》
湖北远安人大为贯彻落实《档案法》支招
发表于 2010-2-1 08:48 只看该作者 本网通讯员王金远紧急投稿湖北宜昌人大代表为教育勤政廉政建设支招
湖北宜昌人大代表为教育勤政廉政建设支招
湖北远安人大为金融业应对危机谋发展支招
作者:
打假志愿者
时间:
2012-3-6 06:41
湖北远安县人大为全县幼儿教育发展支招
http://cd.qq.com
2009年06月10日15:58 人民网
近日,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采取到县域内城乡幼儿园进行实地查看、听取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和组织多层面人员开展座谈等方式,在全面了解全县当前幼儿教育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召开远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撰写的视察报告。此报告针对远安县幼儿教育工作实际,着重就该县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视察意见。
一、制定幼教发展规划,科学布局教育网点
1、突出重点,办好示范。要办好县直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资源效益和人才效益,使其真正成为全县幼儿教育的示范园。一方面,县直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各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要突出特色,加强教研教改,培育自己的品牌,靠特色、靠质量、靠优质服务吸引更多的生源。另一方面,建议县政府根据该园规模扩大和发展的需求,适当增加教职员工的编制,把引进优秀幼师纳入全县基础教育教师引进计划,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支持。
2、注重规模,提升档次。要积极引导集体和民办幼儿园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采取行政引导,鼓励支持良性竞争,解决目前障碍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布局过密、规模过小、效益不好、运作困难等问题。要把幼儿教育必要的工作经费依法纳入财政预算,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扶持有条件的幼儿园规范、规模办园,鼓励各幼儿园公正公平竞争发展。要将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纳入基础教育一并管理,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考核,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县幼儿教育事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进步。
3、正当竞争,和谐发展。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引导现有幼儿园在设施资源、人才资源、资本资源等方面优化重组,解决网点过密,生源不足,效益不好的问题和无序竞争的状态。对新办的幼儿园,要坚持准入制度,严格科学规划和布局,督促达到必要的条件方可办园。
二、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职责
1、健全组织,明确职责。成立全县幼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全县幼儿事业的发展,负责全县幼儿教育事业的指导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协调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综合检查制度,为全县幼教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2、部门牵头,齐抓共管。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责。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明确幼儿教育发展的年度工作重点,并务实予以推进。要通过综合评估,引导幼儿园建设上档次,管理上水平,保育上质量。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先进,同时对违背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危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职责,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的行政职责。乡镇政府要将幼儿教育纳入与基础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真正做到同计划、同安排、同考核。要明确和强化分管领导的责任,确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为幼儿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突出依法办园、合理布局、安全管理、规范运行等重点,狠抓落实到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幼儿健康安全
1、长短兼顾,建好队伍。要以培育合格幼儿园园长为重点,抓好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制定园长素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一次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园长持证上岗。同时,要采取现场检查、重点督办、工作会议等形式,通过相互交流经验、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园长的实际工作能力。要制定时间表,确保全县幼儿教育所有的教师、保育员具有符合条件的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要引导和督促各幼儿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县教育局要利用寒暑假开设专业培训班,加大幼师的培训力度,提高幼师专业知识水平,从而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要积极引导和督促各幼儿园妥善解决教师待遇和养老保险等问题,调动幼师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要严把新进教师的准入关,今后新聘幼师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严格监管,依法办园。要以整治不合格幼儿园为重点,确保监管到位、依法办园。目前,全县还有9家不合格幼儿园,要督促不合格的幼儿园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在今年秋季开学以前都要达到合格幼儿园标准,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幼儿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办。同时,在暑假放假前,对不合格幼儿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监管,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3、服务到位,安全为天。要以确保幼儿安全为重点,严格加强管理。要严格坚持疾病防控制度,确保卫生晨检制度全面到位。要普遍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并进行体检。要严格落实饮食卫生等相关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食品留样等制度必须坚持到位。幼儿园所有保育员、炊事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获得健康资质,并加强幼儿饮食卫生知识培训。同时,要严格监督幼儿园把幼儿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生活,确保营养配餐落实到位。要严禁超额办园、超额办班,对目前已超额的,要逐园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今年秋季开园时超额办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教师配备、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要达到《幼儿教育纲要》等法规的基本要求,对突出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全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此外,远安县人大常委会还在视察报告中明确要求县人民政府对以上视察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送交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于2009年10月底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王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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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志愿者
时间:
2012-3-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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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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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8 06:21
不是抄袭的,就是瞎编的.
作者:
龙泉之子
时间:
2012-3-8 07:08
得理且饶人,给别人一个台阶下,也是做人的一种艺术和美德,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们说呢!
作者:
万万
时间:
2012-3-29 17:32
做诚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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