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楼歪歪之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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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18 16:34
标题:
楼歪歪之真实情况
2011年11月15日下午,武汉黑马建工集团(国家二级资质)在为世纪华城项目拆除一栋四层楼房时,不慎将相邻的一栋七层楼的南面一层墙体损坏。事情发生后,黑马建工集团立即对墙体进行了临时支撑,给楼上的住户道谦,县房管局领导也到现场察看了,在征求住户意见后确定,由房管局出面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该栋楼进行安全鉴定,然后按鉴定部门的意见进行相应处理,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每户每天付300至450元的安置费。
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国家一级)来人实地检查后,得出的权威鉴定为局部受损,建议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拿出施工方案后加固修复。
应该说,楼上的住户这些天最着急的事儿是下面受损的墙体能马上修复,如果是一辆拖拉机撞坏的,还会很担心对方有无能力及时修好。但结果很意外,看到后面已快盖好的楼盘,住户们揪住了世纪华城开发商,积极主动要求世纪华城将该房拆迁并补偿。黑马建工集团制订好修复施工方案,在房管局下发施工通知后,准备修复施工被严重阻挠。
住户们拿着每天300至450元的安置费一直到12月14日县房管局下发施工通知为止,但基本上依旧每天吃住在该楼上,地球人都知道,一个多月时间了,要是真的问题很严重,这些住户还敢在上面住吗?楼要垮早就垮了。黑马公司也同意修复完毕后再鉴定赔偿其它损失,但住户们依然阻挠施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0条规定,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住户们要求世纪华城拆除该楼并补偿的要求根本不成立,他们的目的路人皆知,积极主动要求被拆迁的一出闹剧成为另一现象。
作者:
萧萧淩雪
时间:
2011-12-18 19:39
作者:
昨天有梦
时间:
2011-12-18 21:01
呵呵 这些人咯。。。。。。。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1-12-18 21:14
没见过楼主这样无耻的,虽然和我没什么关系,但是我多事去看过,太吓人了,楼主说的太轻松了。
举个例子,我把你捅一刀,然后我再给你缝上,你同意吗????
作者:
胡阿友
时间:
2011-12-19 08:38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不让施工,目的就是要钱,也是滴,损害了人噶房子,就把钱撒,钱把哒,人噶还会闹啊?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19 10:35
回复网友“老泥鳅”:
一、热心网友“老泥鳅”所言无耻本人不敢当,世上更有无耻无赖、贪得无厌之人,或许就在眼前。
二、是轻松,还是相当于肚子上捅一刀这样严重,谁说了都不算,县房管局应住户要求两次请国家一级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鉴定报告一致为C级,黑马建工也提出提供费用让住户自行请单位鉴定,住户均无响应。拿着每天300-450元的高薪仍旧自自在在地住在该“危楼”上,只有自己知道这一刀捅的深还是不深。
三、C级房屋损伤就提出将整栋房屋拆除换新房、补装修费每户几十百把万的要求,怕是官司打到联合国也通不过。黑马建工积极主动支付每天几百元的临时安置费,并希望住户找评估公司评估损失后积极赔偿,住户们都不同意,只是单方提出就算不拆迁也要每户上十万元的赔偿。谁都知道,损失评估后怕是这个把月的高菥也保不住。
四、黑马建工只不过是接个小工程弄点废砖废钢丝变卖抵工钱,并提出修复后再适当赔偿。得饶人处且饶人,得了好处就收手,揪住一点儿事儿就把别人往死里整,换做谁也不会当这个冤大头,何况非份要求并不成立。
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适度、有规划地拆迁也是必须的。看看南门二桥头歪歪拐拐的一片儿让外来客人以为进了乡镇,着实让远安人汗颜。网友“哈哈一笑”发起的网上调查结果,说明在当前针对某个问题一边儿倒的舆论,极大多数远安人依然保持着清晰、客观公正的立场和态度,在这件事情上应该也是如此。
作者:
楼歪歪
时间:
2011-12-19 13:08
楼上的:“提出将整栋房屋拆除换新房、补装修费每户几十百把万的要求”能否点出是谁说的,要有客观事实;“如果是一辆拖拉机撞坏的,还会很担心对方有无能力及时修好”之说纯属滑稽之谈,事实也不是它撞的,拆出旧的换新的,是原先贵公司有这个意向,我们才提出这个二全期美的办法;对方提出道歉之事,至今没有此事,望你尊重事实!望楼主尊重别人的人格,看了你的贴子之后,我认为提高全社会公民素质任重而道远!
作者:
远安小将。
时间:
2011-12-19 14:37
有些人真是不要脸
作者:
远安小将。
时间:
2011-12-19 14:39
钱拿了还出尔反尔 一天一个样 无耻之徒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19 18:39
明显有俩拆迁公司的人在这里胡言乱语嘛,拆迁公司是谁?不得了的,这样的人我们需要和他们费口舌吗?在当今的世界,只有拆迁的为难普通百姓的,若出现拆迁的被普通百姓难住了,用脚都可以想明白:拆迁公司大大背理了吧。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1-12-19 18:58
拆迁的和某些官本位的老爷们最喜欢把老百姓称为刁民或者贪得无厌什么的。在我们现在这个杯具的社会,你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远离拆迁吧!这是忠告!
为那些住户提供每天安置补助是你的义务吧,拿来说事是不是稍显小家子气啊,与拆迁这么大的动静不符合吧。不是住户接你们来把自家房子弄坏的吧?怎么觉得楼主的语气很理直气壮啊,不明白。还有位“小将”同志动不动说住户不要脸,虽然我不了解详情,但我从该字眼中闻出了拆迁恶势力的气味,难道这位小将是打头阵的混混?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1-12-1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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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9 19:02 上传
这才是真实情况,未经作者许可,擅自转载了,得罪!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19 20:46
网友“早雪”提议是当前社会是拆迁为难老百姓用脚都能想明白,可目前就这栋楼的损伤程度根本就不需要拆迁,是楼上住户积极主动强烈要求“被折迁”,远安人没有比你脚更笨的人。
没说是这件事是拖拉机撞坏的,只是一个比方,若真是拖拉机撞坏,能修好就不错了,买点水果上门道谦您儿莫想,还想每天300-450元的补偿,三斤洋芋都没有。
就这件事儿,论坛上看客也有,希望利益即得者也有,谁是谁非,都看得明白,即使获得好处,怕也不安。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1-12-19 21:00
楼上的认为不是拆迁造成的目前局面?难道是这楼自己造成的?我比早雪差多了,用脚都想不明白了。走了,真无聊,或许是我自己无聊。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19 21:12
网友"我是看客"你好,这栋七层楼自始至终就不需要拆迁,只是黑马公司在拆迁另外一栋楼时误伤了这一栋楼,按照鉴定报告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黑马公司积极修复即可,但为了社会稳定,黑马公司表示也可适当给予补偿,日前每户已支付金额在1万左右。在县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下,黑马公司表示积极修复,主动补偿,并无异议。但在县房管局下达修复通知文书后,楼上住户不断阻挠修复施工,提出种种过份要求,怕也不妥。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19 21:19
很好笑,修复即可?
赔偿是绝对的,赔偿肯定要在修复前达成协议吧,我觉得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诚意问题。也是,我真的用脚也想不明白了,想不明白就不想吧,我去看别的不纠结的帖去了,再见,这位拆迁牛同志。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19 21:30
赔偿是绝对的,我们同意。
损失评估需要赔偿多少,你们不愿意请有资质的公司评估,我们也不想争取公平,我们愿意让步。
需要在修复之前达成协议,你们的要求换做是你自己能同意吗?我们是有诚意的!你们不觉得是在要挟吗?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19 21:37
无聊。我怎么又回来了?我就来说一句话就走:我不是你说的“你们”,我对那里面的一个也不认识。88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22 15:48
哈哈,我看有一个多月了,该修哈子了,不然真的成危房了。住在上面危险啊!
作者:
榕树下邂逅
时间:
2011-12-23 21:14
安全鉴定分等级的。。。
不达到一定等级是不拆除的。。。
施工带来的严重后果本来就该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1-12-23 21:22
那墙据说下沉了,归谁负责呢?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24 15:26
墙体据说下沉了,据谁说的?
墙面损坏,不及时修复,也许会下沉,随着时间的延迟,倒塌也有可能。
目前C级损伤按照鉴定部门意见积极修复即可,并无倒塌等严重后果,若您们继续阻挠施工,那就让这栋楼这样挂着过年吧!明年如果是因为您们阻挠施工造成的楼房进一步危险加居,修复成本增加了该谁买单还需要讨论。
比如说,我不不心误伤了你,积极带你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及时消炎处理即可,您捂住伤口说,不给我多少钱,我就拒绝治疗,结果一天天过去了,伤口发炎了,感染了,最后很严重了,难道要判我过失杀人吗?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1-12-24 23:02
碰到砖家一号这样的砖家了我头疼。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1-12-25 11:00
少制造舆论,这个事是你们住户和拆迁公司的事,你们自己看着办。老百姓才不管你们亏损的死活呢。在论坛上说大家只会看热闹,你们拆迁的时候自想着发财的机会到了,呵呵 没想到捅出了一大篓子。不管你们造什么舆论,出了事自有法律和政府出面。呵呵呵,我们都是路过看热闹的。要当事双方协商,而不是要依靠舆论压力解决问题,你在这里博取同情吗?没用。以前拆迁害人的时候老百姓还不是痛恨你们要死,如今大家就看你们的热闹了,咎由自取。
作者:
砖家一号
时间:
2011-12-25 22:59
我们并没有想制造舆论或博取同情,只是向大众说明情况。
按法律办当然最好,但有人希望缠访来解决问题。
按法律规定修复即可,事后再适当补偿也可,若仍阻挠修复施工,那就这样让它挂着三五年,只到你们主动提出愿意修复再说。
钱重要,命重要,各人想法不一样,我们也不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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