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重申网友“草莓女陔”发贴背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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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弱者
时间:
2012-3-21 12:09
标题:
重申网友“草莓女陔”发贴背后的事实
关于上篇听凤鸣所说大部分不属事实,
因商铺合同是属于没有和外贸公司没有续签,但合同到现在是存在的,而且外贸公司负责人是于2012.2.18日才通知商户该房产已卖,现开发商不于商户商量就做了围墙,给商户造成极大的损失,之后不想给于补尝就准备把商户“搬迁”出去,大家想想,商户在店里投资,而且都是在这做了好多年的,开发商想1000元就把这些老百姓打发了行吗?
作者:
橘子红了
时间:
2012-3-21 15:48
那请问多少才能打发呢?
作者:
远安冲菜
时间:
2012-3-22 09:55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作者:
亮亮
时间:
2012-3-22 10:41
2#
橘子红了
都少? 凭良心。
作者:
单车恋人
时间:
2012-3-24 13:54
有什么办法啊,难道还告他们,哎...
作者:
万万
时间:
2012-3-29 17:06
xieshangjiejue
作者:
万万
时间:
2012-3-29 17:06
xieshangjiej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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