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县医院旁边老菜市场拆迁到底怎么一回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微博    时间: 2012-5-18 10:57
标题: 县医院旁边老菜市场拆迁到底怎么一回事?
怎么还有那么多未拆迁完的住房?
怎么还有一系列抗议拆迁的横幅?
怎么还有居住在即将倒塌房子里的居民?
这个是咋整的?
作者: 鸣凤爬客    时间: 2012-5-18 11:22
这叫|一步一个脚印|!!这么能一触而就!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2-5-18 12:16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2-5-18 12:42
拆迁——可能会成为我国21世纪最邪恶的字眼,利益分割是焦点。着力打压房价或许才是根本出路。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2-5-18 14:48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开发产业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5-18 15:12
还是那句话:希望远安不要成为第二个云南巧家!
作者: 沮水流年    时间: 2012-5-18 16:58
利益分割是焦点。着力打压房价或许才是根本出路。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老大哦。你们看看公园不是也要开发么
作者: 星心玉榕    时间: 2012-5-18 18:59
天天打着开发的口号,良田都改成一排排的厂房,说的是招商引资,但引来的都是喘着粗气的大烟囱,污染一片片。原来的红阳,红林,红峰,万峰,险峰,万山,江北,江河这么些遗留地不能发展成工业园吗?那么大的空旷地,那么多的红砖瓦房都成了废墟,真是让人寻思。。。。。。
作者: 阿门    时间: 2012-5-18 19:07
啊门!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5-18 19:19
怎么样做都没有卖地来得快赚得多撒!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5-18 19:21
天天打着开发的口号,良田都改成一排排的厂房,说的是招商引资,但引来的都是喘着粗气的大烟囱,污染一片片。原来的红阳,红林,红峰,万峰,险峰,万山,江北,江河这么些遗留地不能发展成工业园吗?那么大的空旷地 ...
星心玉榕 发表于 2012-5-18 18:59





而且几个化工工业园区都是直接建在沮河沿岸,真是TMD节能减排,连排污管道都省了啊!
作者: 风淡云轻    时间: 2012-5-18 20:12
想多赚点钱,就打横幅想多赚点同情就打横幅法院的判决书在旁边围墙上贴着呢
作者: 风淡云轻    时间: 2012-5-18 20:13
有空看看去
作者: 暗香    时间: 2012-5-18 20:43
还没搞好啊
作者: 石头烟杆    时间: 2012-5-18 21:20
也不能拼命要钱
作者: 仙人山下    时间: 2012-5-18 23:00
横幅拉的在多  未必有好的结局
作者: 阿门    时间: 2012-5-19 08:07
阿门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2-5-20 20:12
偶然路过,看见了一点儿。
作者: 冷冷    时间: 2012-5-20 21:14
   对于这件事我略知一二,如今没有搬的是健康大药房的老板,租的是县农业局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还没有到期,据说开始要一千万元补偿,现在降到八百万元。开发商不给,健康大药房老板现在请了自己的十多个亲戚准备了铁镐、灭火器、冲天炮、汽油在那里日夜坚守着,事情搞好了老板的亲戚也都一起发了。但 法院已经判了、十多万的补偿。
      看来这回可有戏看了!
作者: 星心玉榕    时间: 2012-5-20 21:57
冷冷 发表于 2012-5-20 21:14
对于这件事我略知一二,如今没有搬的是健康大药房的老板,租的是县农业局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还没有 ...

      其实换位思考这件事情也可以理解,如果换成是自己签了合同租了房,前期投资装修,广告宣传,人员配备培训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花费滴。经过千辛万苦的生意好不容易开始走上正轨,正是收益的时候,现在只补偿(退还)十多万,连装修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谈当时花重金公开投标取得的使用权。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唉。。。。。。
作者: 撒你一床小图钉    时间: 2012-5-22 09:10
现在您看别个的戏,说不定有一天就轮到自己粉墨登场了
作者: 千千阙歌    时间: 2012-5-22 09:32
我觉得  “ 其实换位思考这件事情也可以理解,如果换成是自己签了合同租了房,前期投资装修,广告宣传,人员配备培训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花费滴。经过千辛万苦的生意好不容易开始走上正轨,正是收益的时候,现在只补偿(退还)十多万,连装修费用都不够,更不用谈当时花重金公开投标取得的使用权。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唉。。。。。。”说的有道理。
作者: 平常百姓家    时间: 2012-5-22 10:13
哈哈哈,有戏好看了,哼哼和官斗,亲,你懂得……
作者: 长征路上    时间: 2012-5-22 11:41
我听别人说开发商将房建好后白送给100多平方米到永久的产权,按其叫价还要另外补她好几百万元啊。租的嘛就好好与政府和开发商谈,实事求是的,相信合理的诉求会考虑的,那么多的产权户,租户都满意的搬了一户还在那里也不好吧。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2-5-22 12:03
看到拉的横幅了
作者: 听凤鸣    时间: 2012-5-22 19:47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作者: 金色池塘    时间: 2012-5-22 20:42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2-5-22 22:22
本帖最后由 直播远安 于 2012-5-25 09:17 编辑

飘过
作者: 云中笑    时间: 2012-5-23 14:02
据我所知:药房租县农业局房子时在合同中约定:若遇拆迁等情况时,县农业局要提前通知,并给予退房租、补偿经济损失等。县农业局已按合同约定提前作了通知。县法院就是据此合同判决县农业局向药房退房租、补偿等共十几万元的。
作者: 冷冷    时间: 2012-5-23 17:50
    据我所知:药房租县农业局房子时在合同中约定:若遇拆迁等情况时,县农业局要提前通知,并 给予退房租、补偿经济损失等。县农业局已按合同约定提前作了通知。县法院就是据此合同判决县农业局向药房退房租、补偿等共十几万元的。
      居然法院已经判了,何必在那里拉横幅,闹眼子。

作者: 微博    时间: 2012-5-23 20:12

作者: 卖女孩的小火柴    时间: 2012-5-23 21:21
卖女孩了
作者: 撒你一床小图钉    时间: 2012-5-25 08:36
被拆迁的和拆迁的看的不是一本书,都说在依法,确实各说各的法
作者: 百草    时间: 2012-5-25 09:34
                不管看的什么书,事实依据形成了判决书,那就是一本教科书,不管说的什么法,得到法院认可的就是合法。
        拉再多的横幅,唱再高的高调,说再多的狂话,在法律面前都是闹剧。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2-5-2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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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漂亮的悦    时间: 2012-6-4 23:01
十多万也太少了!现在的物价是一天一涨的,药房开勒好多年了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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