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2普通高校招生政策问答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2 13:59
标题: 2012普通高校招生政策问答
201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为方便众网友及关心此一工作的人们了解今年湖北省招生的相关政策,开此主题帖,既做政策宣传,亦接受咨询。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2 14:01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7-17 15:10 编辑
1、我省各批次录取时间(3楼)
2、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时间(4楼)
3、普通高校的批次是依据什么划分的(5楼)
4、录取期间考生档案运行状态及查询(6楼)
5、如何了解报考高校的信息(7楼)
6、今年招生政策保持不变的部分(8楼)
7、今年招生政策调整与完善的部分(9楼)
8、录取期间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11楼)
9、考生网上咨询注意事项(12楼)
10、高考分数及录取时的使用(13楼)
11、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14楼)
12、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后果是什么(15楼)
13、填报志愿主要考虑哪些因素(16楼)
14、定向培养士官生是怎么回事(17、18楼)
15、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如何投档(23楼)
16、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被录取(24楼)
17、高考落榜考生有哪些继续深造的途径(25楼)
18、招生诈骗的主要表现形式与防范(26、27楼)
19、远安县普通高校招生咨询电话(28楼)
20、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33楼)
21、省招办如何尽量让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考生不会上校线后掉档(37楼)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2 14:04
湖北省各批次高校录取时间:
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4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20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5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28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5日-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2日-2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
7月29日-8月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5日-7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8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2 14:13
录取过程中,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何时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省招办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数一般在征集志愿当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查阅。征集志愿具体时间为:
7月13日 提前批文理类本科。
7月19日 第一批本科,体育类本科,艺术本科(二)。
7月26日 第二批本科,艺术本科(三)。
8月 2日 第三批本科,艺术和体育类高职高专。
8月11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
8月18日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9月22 - 23日 高职高专补录。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2 14:20
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划分:
第一批本科院校: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院校:一般本科院校
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专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和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生源较好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专业)
高职高专(二)院校(专业):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4 15:31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打印寄发。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由省招办打印盖章后寄发给招生高校。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8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4 15:33
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
一是登录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
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
三是通过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4 15:34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
(1) 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以后、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和提前批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高专志愿。
(6)继续维持第一、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第一批本科为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第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6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7)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8)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9)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除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统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摄影、舞蹈。
(10)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从高考结束的第一天开始,到招生录取结束的最后一天,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省招办集中公布省市县招办和高校招办咨询接待地点、电话和网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询。录取期间,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查询。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5-24 15:36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调整与完善部分:
(1)调整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志愿结构。从2012年起,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包括军校、国防生、公安、免费师范生、小语种、空乘、航海等类专业)志愿结构进行调整,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4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2)扩大省属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计划。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武汉工业学院、长江大学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等9所高校可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8%以内开展自主招生,招生计划、考核办法重点向农村学生和农村地区学校倾斜。
(3)进一步扩大了征集志愿的范围。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在录取过程中生源不足的,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在一、二志愿投档中未录取的考生,还可以重新填报征集志愿。
(4)按教育部要求,提高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
(5)逐步扩大技能高考专业(类别)范围。2012年全省统一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2013年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会计和护理专业。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其他专业(类别)。未纳入全省统一技能高考范畴的专业(类别),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到2015年,我省不再组织现行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全部实行全省统一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6)新增鄂州职业大学面向中职毕业生、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作者: 老爷车 时间: 2012-5-27 18:43
学习学习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3 17:25
录取期间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
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
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3 17:31
考生网上咨询注意事项
从六月中旬开始,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中的“网上答疑”栏目,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提问。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问题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0:40
高考分数及录取时的使用
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的总和。例如某一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加10分,其特征成绩为580分;某一汉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特征成绩仍为570分。省招办投档一般采用考生特征成绩。录取时,有的院校使用高考总分,有的院校使用特征成绩,院校录取采用哪种成绩,可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0:43
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
(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
(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去年的一本平行志愿录取中,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希望引起考生重视。
(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
(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0:50
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有什么后果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0:52
填报志愿应主要考虑的因素
填报志愿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要尽可能考虑周全。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高考成绩。考试成绩是决定考生填报志愿的最主要因素,考生要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在全省所处的分数排序位置,确定能够填报哪些批次和哪些类型的学校。在填报志愿前新闻媒体上会公布全省考生高考分数段分布和排序情况。
(2)近几年高校在我省招生的有关资料。省招办会将近两年在鄂招生院校的生源情况、录取有关数据对社会公布,这些数据对考生预测学校录取分数线,选报适合自己的学校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近几年情况看,有些院校填报考生较多,出现了志愿扎堆,考生填报了志愿扎堆的学校就容易落选。考生在选报高校时,不要只盯住大城市和离家较近的高校,不要只盯住所谓的热门专业,视野应开阔一些、考虑要长远一些,应面向全国各地的高校。
(3)考生的兴趣倾向和能力倾向。考生一般不要填报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或自己的能力倾向不宜从事的专业,以免影响进校后的学习和未来发展。
(4)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不太好的考生,对高收费的学校和专业一定要慎重填报,避免被高收费学校或高收费专业录取后,因无力支付高额学费,而被迫放弃入学机会或中途中断学业,影响前途或发展。
(5)考生身体条件。考生身体条件会直接影响考生录取,考生应事先对自己的高考体检情况有一个了解,对因身体条件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或者自己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最好不要填报。例如医学类、航海类、建筑工程类和食品加工类等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都有一些特殊要求,考生一定要了解清楚。《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6)高校招生要求。通过招生章程了解高校基本信息和录取规则,避免填报自己不满意的学校,避免填报自身条件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专业。招生章程可以登录高校网站查阅。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5:36
什么是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部队提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依托普通高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毕业后补充到士官岗位服役。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完成,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高校办理相关毕业手续。
培养对象毕业当年,与其他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由部队下达士官命令,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规定》执行。
培养对象首次授予军衔,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进行,其中高中(中职)毕业后在高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学费及生活补助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培养对象首次受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14 15:37
我省有哪些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考生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今年湖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收轮机工程技术专业50人,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招收轮机工程技术专业50人、船舶工程技术专业50人,录取批次为提前批高职高专,对口试点单位为海军。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男性,未婚。
考生于6月10日至15日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志愿填在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栏内。考生于6月28日至7月1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面试,合格考生方能参与录取,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进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
作者: 新版新人 时间: 2012-6-21 06:44
高考结束了,楼主辛苦了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24 17:13
明天出分数哦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25 07:56
分数已到(凌晨3点就发了),惜乎无密码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6-26 08:39
6月27日(明天),市招考办在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高校招生咨询会,有200多家各批次院校参与咨询面对面。值得一去哦!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8:43
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分文、理科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投到这个院校。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8:48
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最好主动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自由可投”,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8:50
高考落榜考生有哪些继续深造途径
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
我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或到当地县市招办了解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情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报考人员可在我省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有关自学考试详情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阅。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8:53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7-6 09:07 编辑
招生诈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防范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参加统一高考、统一录取即可就读。混淆教育形式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是目前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二:冒充高校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录取的批次线下考生都是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照顾政策,不存在由某个人打招呼、批条子。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网”或“××高校招生网”,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对社会公布;录取期间学校追加计划一律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中调整,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8:57
伎俩五:以 “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招办集中统一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县(市、区)招办的录取结果是由省招办提供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6 09:08
远安县普通高校招生咨询电话
固话:0717-3812482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9 07:51
远安军校、国防生指挥类军检面试合格考生:12420525150054武明瑞、12420525150024胡成、12420525150059陈骁夏、12420525150029李为科
远安军校、国防生技术类军检面试合格考生:12420525150093李元龙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9 07:53
远安县参加公安、司法、安全、机要等院校体检面试合格考生:12420525150106师硕—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0 08:00
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录取投档应该在今天晚间进行
作者: 老爷车 时间: 2012-7-10 13:11
再次揪心的时段来临了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0 16:28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7-10 16:37 编辑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录取批次
普通类: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艺术类: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高专
体育类:体育本科和体育专科
二、投档办法
1、投档一般是指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投档成绩达到批次线(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还要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到招生高校,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其中,对平行志愿的投档,是根据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据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顺序依次投档。
2、第一、二、三、四批文史、理工类投档
①投档成绩=高考总分+优录加分,平行志愿投档排序成绩=高考成绩+优录加分+(语文×0.001+数学×0.000001+外语×0.000000001)
②投档比例: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默认投档比例为省内高校102%、外省高校105%。第二、三、四批第一志愿默认投档比例为120%;第二志愿、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志愿投档比例默认为100%。
③在每个批次投档前,各高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要求修改投档比例。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校,省招办将按照默认比例投档。
④高校调整计划在同批次录取前到位。调整计划在高校所在批次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并负责对录取结果做出解释。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不低于学校实际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原先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达到上一批次线且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⑤自主选拔录取,第一批本科单独设立自主选拔录取时间段,投档时间在提前批本科之后、第一批本科投档之前。省招办将一本线上自主选拔入围考生按志愿投档给高校,高校根据省招办提供的第一批模拟投档信息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入预留计划,办理网上录取手续。第一批本科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投档与自主选拔录取同时进行。
⑥农村独生女优录加分仅在湖北省属院校投档时使用。
⑦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高校,投档成绩为考生特征成绩加20分。地处十堰市、恩施州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⑧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投档时先投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后投面向武汉市或宜昌市招生的计划。
⑨黄石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襄樊学院面向襄阳市、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的本科计划,在二志愿投档后当地生源(以高考报名号为准)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当地考生。
⑩第三批本科院校二志愿投档后,若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省招办将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公开征集志愿。
3、艺术类专业
①湖北省组织了美术专业统考、独立学院本科非美术类专业联考和高职高专非美术专业联考。使用湖北省艺术统(联)考成绩的考生,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40+统(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100%比例补投后续志愿。
②非统(联)考专业和按规定组织了校考的专业,原则上,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高校;若上线合格生源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400%。高校只能录取经省招办公示的本校专业校考合格名单中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100%比例补投后续志愿。
③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院校(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本、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统一划定的艺术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省招办将文化成绩达到高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投给高校;若上线合格考生生源超过计划数4倍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4倍。
④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全省统(联)考的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均使用湖北省统(联)考成绩;招收我省未组织统(联)考的专业,经省招办同意后可使用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专业考试成绩,被认可高校同层次同专业名称的专业合格考生即为本校的合格生源。
4、体育类专业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倍以内。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按100%比例补投后续志愿。
5、军事院校、国防生
军校、国防生执行高校所在批次线。省招办将军检面试政审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120%比例,分男、女生和指挥、非指挥类按专业志愿优先模式分类投档;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比例和后续志愿分类补投;第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仍然不足时,省招办征求服从院校调剂的合格考生意见后,按比例补充投档。调剂后,一本院校指挥类生源仍然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将第二批本科批次线上军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
6、公安院校(专业)
省招办将体能测试和政审面试合格、成绩达到高校同批次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20%的比例投档,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录取。
7、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
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可以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本科。省招办将专项测试(含全省统测和学校组织的测试)入围、文化成绩上线的生源信息提供给招生高校,高校和考生之间双向选择,高校根据有关政策择优录取。第一批本科高校的艺术特长生填报志愿、投档方式与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相同。
在鄂其他本科院校可在全省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专项统测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高校所在批次线的考生。
我省省属院校的高职高专可在全省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专项统测入围的考生中,采取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的方式录取达到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间随高校同批次进行。
8、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
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投档成绩为高考总分+优录加分。第一志愿未提出特殊投档比例的高校,省招办按照120%比例投档。第二志愿、征集志愿和高职高专补录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00%。投档时部分文理科和报考专业,投档的科类统一为“文理综合类”。
实行全省统一技能操作考试的机械类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为: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70%+文化成绩×30%,投档比例为12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为E等的考生不参与投档录取。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1 11:43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2-7-12 09:04 编辑
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院校阅档时间为7月11日;提前批文理本科二志愿院校阅档时间为12日;体育本科、艺术本科(一)二志愿院校阅档时间13日,三志愿院校阅档时间为14日;提前批文理本科计划未完成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13日,体育本科计划未完成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9日,艺术本科(一)院校未安排征集志愿时间。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6 17:56
普通文理第一批本科院校今晚开始投档。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7 08:07
历史渊源更久、文化积淀更深的大学要求的分数更高已被平行志愿再次证明:理工类——北大669清华668、武大609华科604,文史类——北大642清华638、武大603华科594。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17 15:07
在普通文理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为了争取高校向我省多投放机动计划,为了尽量保证“进档不退”,省招办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一是约见每所在汉部属高校招生负责同志,通报学校生源情况,协商追加计划和投档比例。
二是安排专人分9个组(每组2人)与每一所在鄂招生的一本院校沟通协商,积极争取高校向我省投放机动计划。
三是进行了两轮27次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并将每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提供给院校,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追加计划的情况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比例。
多数院校表示,对已经投档的考生,除了身体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单科成绩达不到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要求外,原则上不以“考生文化成绩偏低、招生计划额满”为理由退档。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22 00:27
7月11日至21日,我省进行了提前批文理类本科、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体育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和第一批本科录取。其中,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新生3460人;艺术本科(一)录取新生6776人、艺术本科(二)录取新生5849人 ;体育类本科录取新生3170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录取637人; 第一批本科录取新生33525人。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23 17:26
第二批本科、艺术本科(三)、高职统考本科、技能高高本科第一志愿今天阅档结束,明天开始第二志愿阅档(艺术本科(三)25日第三志愿阅档),意味着这几类考生在7月22日已经投档且现在状态没有变成“预退档”、“退档”、“自由可投”的基本无忧了。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2-7-23 17:59
顶一个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7-29 10:16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1.考生在录取期间注意保持电话畅通。部分高校为了确保新生报到率,会与投档到学校的考生联系,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院校与考生的联系电话是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如考生的联系电话停机、临时变更或登记的是亲戚朋友的电话,请考生主动与报考院校保持联系,密切关注自己电子档案运行状态,避免院校联系不上考生、无法确认考生就读意愿而耽误录取。
2.第三批本科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均按办学成本收费,一般每年1万元左右,发放的毕业证书署名独立学院全称。考生选择就读第三批本科院校,一定要事先了解学校的性质、收费、办学地点和教学条件,考虑自己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从往年情况看,有些考生盲目填报三本志愿后,由于经济原因或对录取学校不满意,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一方面浪费了学校招生计划,挤占了其他考生的录取机会;另一方面,也失去了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机会。建议考生在三本录取期间,随时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提前确定自己的就读意愿。
3.考生要及时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通过省招办指定渠道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4.在第三批本科和高职高专录取阶段,容易发生招生诈骗,省招办再次重申: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分数够了谁都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都没用。对以下几种情况要引起高度警觉,谨防上当受骗。一是招生过程中考生不须交纳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提出交钱才能录取,肯定是不法个人或中介对考生进行诈骗;二是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如果是要通过个人或中介转交录取通知书,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三是有些不法分子称用钱可以买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点招”“计划外招生”“小计划”等,一定是骗局;四是没有达到本科线的考生绝对不能上本科,如果有人称交费可以录取到本科院校学习,一定是招生诈骗,考生及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五是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混淆办学类型、办学性质欺骗考生,如承诺不够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高校就读,实际是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形式进行招生,还有的是以“预科班”、“中专套读大专”、“专科套读本科”等形式承诺考生,其实这是招生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段,考生和家长千万要注意。六是录取期间,省招办将严格监督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考生和家长如有问题或投诉,请通过省招办网上答疑(http://zsxx.e21.edu.cn)、录取现场咨询接待点(广埠屯小学: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录取现场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761115678、61111122、61110123),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8-1 08:04
省招办申明
江汉商报于7月28日刊登了标题为“荆州4万高考生信息被叫卖 每条信息售价0.3元”的新闻,被包括新浪等在内的多家媒体转载。对此,我办会同荆州市招办、沙市区招办对新闻图片中所列考生信息进行了核查,无一属实。可以推定,该新闻中所描述的“信息泄露”事件仅仅是一起利用虚假信息的骗局,江汉商报已于7月28日从数字报纸上删除。
我办对招生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和管理有严格的制度和程序,考生联系方式、身份证号、成绩等均属于考生个人隐私,受到省、市、县各级招办严格保护,除用于招生录取工作外,从未向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提供。
请媒体在刊登、转载此类消息时,一定要做好调查、核实,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共同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8-7 17:28
高职高专(一)开录,省招办再次提醒考生:
1.保持电话畅通。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为了确保录取新生能到校就读,不浪费有限的招生计划,有些高校会给档案投到本校的考生打电话,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随时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并与学校保持联系,避免出现不合本人意愿的录取或退档。
2.防范招生诈骗。考生接到院校电话后,要问清楚院校名称,记住联系电话号码,还要看自己是否填报了该校志愿,自己高考成绩是否达到了高职高专(一)批次线,并及时查询自己电子档案运行状态。考生一定要注意联系电话的真伪,防范招生诈骗。对以下几种情况要引起高度警觉,谨防上当受骗。一是招生过程中考生不须交纳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提出交钱才能录取,肯定是不法个人或中介对考生进行诈骗;二是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如果是要通过个人或中介转交录取通知书,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三是有些不法分子称用钱可以买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点招”“计划外招生”“小计划”等,一定是骗局;四是没有达到本科线的考生绝对不能上本科,如果有人称交费可以录取到本科院校学习,一定是招生诈骗,考生及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五是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混淆办学类型、办学性质欺骗考生,如承诺不够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高校就读,实际是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形式进行招生,还有的是以“预科班”、“中专套读大专”、“专科套读本科”等形式承诺考生,其实这是招生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段,考生和家长千万要注意。
3.未录取考生及时填报征集志愿。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11日,未录取的考生或原来未填报高职高专(一)志愿的考生要注意查看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按时填报。
4.有问题及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咨询和反映。录取期间,省招办将严格监督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考生和家长如有问题或投诉,请通过省招办网上答疑(http://zsxx.e21.edu.cn)、录取现场咨询接待点(广埠屯小学: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录取现场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761115678、61111122、61110123),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8-14 08:36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最后一个批次录取开始,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
一是注意保持电话畅通。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部分院校为确保录取新生能到校就读,不浪费有限的招生计划,会给考生打电话,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二是注意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最后一个录取批次。在录取期间,考生要随时关注自己的录取状态,如出现非本人意愿的退档,请及时与院校联系。
三是已经录取的考生要按时报到。已经录取的考生请按学校规定的新生入学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跟学校联系请假。学校将于9月18日至19日把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注销录取信息,取消录取资格。这些考生将不能再到录取学校就读,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四是未录取考生切勿错过征集志愿机会。8月18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在高职高专(二)的第一、二志愿投档后还未录取的考生,或原来未填报高职高专(二)志愿的考生,请关注8月17日晚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按时上网填报。
五是注意高职高专补录时间。高职高专(二)录取结束后还未录取的考生,请记住高职高专补录阶段的征集志愿时间,按时上网填报补录征集志愿。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要补录的高校及计划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对社会公布,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9日省招办组织补录。已经在常规录取阶段被本科、高职高专录取的考生,包括录取后没有到学校报到的考生,都不能参加补录。我省只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本科不补录。
六是注意防范招生诈骗。对以下几种情况要引起高度警觉,谨防上当受骗。一是招生过程中考生不须交纳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提出交钱才能录取,肯定是不法个人或中介对考生进行诈骗;二是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直接寄发考生本人,如果是要通过个人或中介转交录取通知书,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三是有些不法分子称用钱可以买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点招”“计划外招生”“小计划”等,一定是骗局;四是没有达到本科线的考生绝对不能上本科,如果有人称交费可以录取到本科院校学习,一定是招生诈骗,考生及家长要谨防上当受骗。五是一些不法中介或个人混淆办学类型、办学性质欺骗考生,如承诺不够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到高校就读,实际是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形式进行招生,还有的是以“预科班”、“中专套读大专”、“专科套读本科”等形式承诺考生,其实这是招生骗子常用的诈骗手段,考生和家长千万要注意。
七是有问题及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咨询和反映。录取期间,省招办将严格监督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考生和家长如有问题或投诉,请通过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http://zsxx.e21.edu.cn)、录取现场咨询接待点(广埠屯小学: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录取现场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761115678、61111122、61110123),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2-8-16 07:50
2012年地方高校变更名称院校汇总表
省份 | 原高校名称 | 现高校名称 | 备注 |
安徽 | 巢湖职业技术学院 |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 更名 |
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 并入 |
福建 | 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 更名 |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更名 |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更名 |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更名 |
甘肃 |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兰州工业学院 | 更名 |
广东 |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 更名 |
江门艺华旅游职业学院 |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 更名 |
广西 | 广西中医学院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更名 |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 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 更名 |
桂林工学院南宁分院 |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院 | 更名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更名 |
贵州 | 贵州财经学院 | 贵州财经大学 | 更名 |
贵州民族学院 | 贵州民族大学 | 更名 |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 |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 更名 |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 贵州财经大学商务学院 | 更名 |
河北 | 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 | 河北外国语学院 | 更名 |
河南 | 河南中医学院针灸推拿职业学院 |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 更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 |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 更名 |
黑龙江 | 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 | 哈尔滨广厦学院 | 更名 |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 更名 |
东北石油大学华瑞学院 | 哈尔滨石油学院 | 更名 |
黑龙江科技职业学院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合并 |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湖北 | 黄石理工学院 | 湖北理工学院 | 更名 |
武汉大学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 武汉大学医学职业技术学院 | 更名 |
武汉语言文化职业学院 | 武昌职业学院 | 更名 |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 武昌工学院 | 更名 |
襄樊学院 | 湖北文理学院 | 更名 |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 | 更名 |
孝感学院 | 湖北工程学院 | 更名 |
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 更名 |
咸宁学院 | 湖北科技学院 | 更名 |
江苏 | 徐州师范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更名 |
徐州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 更名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更名 |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 更名 |
江西蓝天学院 | 江西科技学院 | 更名 |
内蒙古 | 内蒙古医学院 | 内蒙古医科大学 | 更名 |
内蒙古财经学院 | 内蒙古财经大学 | 更名 |
内蒙古轩元职业学院 | 内蒙古工业职业学院 | 更名 |
山东 |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 更名 |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 更名 |
山东财政学院 | 山东财经大学 | 合并 |
山东经济学院 |
山西 | 山西生物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 更名 |
陕西 | 西安邮电学院 | 西安邮电大学 | 更名 |
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 西安航空学院 | 更名 |
西安三资职业学院 | 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 更名 |
陕西教育学院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 更名 |
云南 | 昆明医学院 | 昆明医科大学 | 更名 |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昭通学院 | 更名 |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普洱学院 | 更名 |
浙江 | 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更名 |
重庆 | 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 重庆警察学院 | 更名 |
重庆教育学院 |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 更名 |
四川 |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 成都工业学院 | 更名 |
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成都东软学院 | 更名 |
四川警安职业学院 | 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 | 更名 |
四川教育学院 | 成都师范学院 | 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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