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工商动不动就罚款为哪般? [打印本页]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6 15:14
标题: 工商动不动就罚款为哪般?
本帖最后由 游来游去 于 2012-6-6 16:09 编辑
如今国家的税务政策好,不用交税不用交费。工商营业执照4年一办,一年一检。每年工商年检强制我们交”个体劳动者会费“也就算了,今年4年营业执照到期,只通知上半年年检,营业执照到期要提前办从没被告知。我们从没得到过通知逾期换证要处罚,也从没人组织我们学习过,也不知道我们每年交的会费都到哪里去了。反正我们去换新执照被告知没在有效期内换证要接受几百元的罚款!那个女办理员告诉我不是针对我一个。她打开抽屉对我说,你看这么多都是。
党中央要建“和谐社会”,提出“行政为民、服务为民 ”。工商部门不要还是特权部门的顽固思想不变。我们都是守法经营户,做一点生意赚点钱不容易。我们希望工商部门多体谅我们工商户,不要动不动就罚款。要真正做到行政为民,为广大工商户服务。希望给工商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借此,也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6 16:01
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2-6-6 16:22
看楼主是不是换过电话号码?工商可能还是存的以前的号子,没法联系你? 每年的二月和五月都是营业执照年检的时间,到时间的就去年检,我的就是五月份年检的 差点过时间了。 那个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可以不交啊,我的就没有交,可以说的,当时我办证也问我入不入,我说不入。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6 16:39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2-6-6 16:22 
看楼主是不是换过电话号码?工商可能还是存的以前的号子,没法联系你? 每年的二月和五月都是营业执照年检 ...
我就是按你们说的五月去的,去了说执照到期要罚款。我就没换过电话。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6 16:42
本帖最后由 游来游去 于 2012-6-6 16:44 编辑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2-6-6 16:22 
看楼主是不是换过电话号码?工商可能还是存的以前的号子,没法联系你? 每年的二月和五月都是营业执照年检 ...
我们可是说的不入“会”不给办!看来你不是一般的人!问一问那个工商户没交?
作者: 龙泉之子 时间: 2012-6-6 16:45
我们去换新执照被告知没在有效期内换证要接受几百元的罚款!那个女办理员告诉我不是针对我一个。她打开抽屉对我说,你看这么多都是。
呵呵呵....
作者: 小二 时间: 2012-6-6 16:56
执照要提前换哦
光看着你们这些有执照的,还有好多无证经营,黑心商都不查处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2-6-7 08:18
答复远安论坛网友“游来游去”——《工商动不动就罚款为哪般?》:
一、关于营业执照过期受到处罚问题。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我局自今年元月开展了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目前全县共有个体工商户6200余户。在验照工作中,发现有少数个体工商户所持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造成了事实上的无照经营行为,本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极少数无正当理由而造成的无照经营行为给予了适当处罚,目的在于维护和规范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一,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的合法凭证及资格证明;第二,营业执照或者其它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是否需要延续,是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的事情,原作出许可的行政机关无权强制作出,因此不存在工商部门或其它行政许可部门通知等,营业执照过期即构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第三,远安县工商局在处理此事时,始终坚持了实事求是和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如生病住院等)从轻或免予处罚。
二、关于收取个协会费问题。
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费来源主要是收取会费,经费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远安县个私协会一直本着个私业主自愿申请加入的原则,吸收会员入会,按会员每人每年24元的标准收取会费。
会费收取后,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县个私协会以及各乡镇基层协会,每年都组织会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仅2011年一年就开展了30余项活动,开展创业培训,组织会员开展互助活动,取得了持续效果。如2011年5月,县个私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全县首届银商联谊会,9月再次组织会员参加银商联谊会,两次共融资九千多万元。6月,组织会员参加全县“慈善一日捐”活动。组织个私会员参加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7月,组织会员为困难会员谢桂兰献爱心捐款。12月,组织会员企业为“挖万塘”活动捐资出力,扶贫济困。县个私协会常年聘请资深律师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学习交流、娱乐活动场所,协助开展个体工商户以及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等。
作者: 鹧鸪菜 时间: 2012-6-7 08:46
请问楼上的~工商~同志;你们对街上的流动商贩作出了什么管理措施?,他们可是证连办都没办,别说年审了。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7 08:49
本帖最后由 游来游去 于 2012-6-7 08:53 编辑
工商 发表于 2012-6-7 08:18 
答复远安论坛网友“游来游去”——《工商动不动就罚款为哪般?》: 一、关于营业执照过期受到处罚问题。 ...
1.我们都是守法经营户,比起那些无照经营、黑心经营要强多了。而且我们都是主动来换证,为什么还动不动就罚款?怎么体现:“行政为民、服务为民 ”呢?
2.请不要强制我们交“会费”,因为我们根本没参加过“学习交流、娱乐活动场所 “。更别说”资深律师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 小二 时间: 2012-6-7 10:00
街上的一些流动商贩部分是生活所迫,这个大家要理解。
关键是有些人开着店子不办证,坐着经营不办证,比如无证承接工程项目啊,无证承包装修啊 等等
作者: 隐者 时间: 2012-6-7 12:48
本帖最后由 隐者 于 2012-6-7 12:51 编辑
楼主,算了吧,河蟹算了,咱们只是百姓,我们没办法的,重要媒体不曝光,都解决不了问题的
作者: 磐石 时间: 2012-6-7 15:48
工商部门的角色转换还是很不习惯的,这些小事自己还是要操些心的,会费还是要交的,不然它们会没事干的。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8 08:38
磐石 发表于 2012-6-7 15:48 
工商部门的角色转换还是很不习惯的,这些小事自己还是要操些心的,会费还是要交的,不然它们会没事干的。
幽默!我们希望得到工商为我们提供的“常年聘请资深律师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商回复语)。
作者: 芙蓉树 时间: 2012-6-8 11:02
我要问:搞物流的来年检,说还要理顺什么关系,听通知来,怎么还没有通知呢。别人物流业主多次来问,说不检快要过期了,工作人员说:过期了罚款嘛。这是工商的职业道德和对外形象。
作者: 建大 时间: 2012-6-8 12:21
工商只会罚款,要钱,没年交24元。没听说还搞什么活动,什么联谊会,请问有几个个体户参加过啊,
作者: 建大 时间: 2012-6-8 12:24
现在的建材市场,钢筋什么的都不达标,只要交罚款。照样卖,不交罚款就收东西,我说的都是事实
作者: 奔波 时间: 2012-6-8 13:03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2-6-6 16:22 看楼主是不是换过电话号码?工商可能还是存的以前的号子,没法联系你? 每年的二月和五月都是营业执照年检 ...
有电话他们也不会联系的,就等着你过期了罚款。他们会说“我们没有这个义务通知”,原话就是这样。等你把钱交了,过两天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去把程序上该签的字签一下,再把收据拿一下,做到程序合法,早点结案。
作者: 奔波 时间: 2012-6-8 13:15
本帖最后由 奔波 于 2012-6-8 13:51 编辑
个私协会本身就自愿加入,非要强制入会,这不强女干民意吗?
就算入会了,会费按户收才合理,它非要你按从业人员数量来收取,店子看上去稍微体面点的,交少了还不行,这不坑爹吗?
远安个体户和企业不在少数,每年这笔会费也不是个小数目,这笔钱用在什么地方也没有公示过,只有鬼知道了。
作者: 磐石 时间: 2012-6-8 15:31
这个提议好,交钱的应该知道是谁拿去干什么用了。
作者: 快乐家园 时间: 2012-6-10 23:19
[b]楼主也得体谅体谅工商的大姐大哥们,现在没有了工商费,不想些法子怎么习惯嘛!
作者: 快乐家园 时间: 2012-6-10 23:35
以前交工商管理费的时候,有的片管专门挑快下班的时候到你的店坐一坐,傻子也心知肚明,莫非就是混顿饭,做生意的人唯恐得罪他们,只有放血。现在好了,没有了收费,再找点别的事,不然人家靠什么维持?什么联谊会茶花会什么的。老兄,想开点。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11 09:08
快乐家园 发表于 2012-6-10 23:35 
以前交工商管理费的时候,有的片管专门挑快下班的时候到你的店坐一坐,傻子也心知肚明,莫非就是混顿饭,做 ...
看来要他们做到“行政为民、服务为民”,为工商户服务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不给我们工商户添堵就不错了!
作者: 宅男不在家 时间: 2012-6-11 14:38
整风运动正在进行。。。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2-6-11 20:28
不罚款那有钱上网?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2-6-11 20:29
我已经习惯了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2-6-11 20:30
他要是不罚你款,也要找你一点麻烦,反正你交钱就安逸了!
作者: 山泉 时间: 2012-6-11 20:32
那多贪官腐败又如何了?也就是欺负哈老百姓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2-6-12 08:22
看到这个帖子我的心情很激动。特提供点相关知识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法规名称】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颁布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工商局应该向个体工商户发出通知啊!(可是你们好像没有吧?)
【法规名称】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颁布机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颁布时间】2008-9-6
【实施时间】 2008-10-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33 号 局 长 周伯华 二○○八年九月一日
第一条 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行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其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也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申请验照。
第四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的工商所验照。 个体工商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验照。受托人代办申请验照时,需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依法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个体工商户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提交的验照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至十条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验照材料进行审查。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照时应当审查下列情况: (一)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生产经营情况; (三)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 (一)对经营者主体发生改变,与登记事项不符的,属于家庭经营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后申请验照;属于个人经营的,责令原经营者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开业登记。 (二)对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后申请验照。 (三)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四)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 (五)个体工商户在验照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改正。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过程中做出责令改正、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决定,个体工商户拒不执行的,应当本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验照。
第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不予通过验照或者对不符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通过验照,以及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验照戳记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无论是根据新公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还是按《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条例中并没有说未按时年检就要被罚款。
如果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中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请问48元是怎么回事?)
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请看清楚是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者也是吊销执照,没罚款一说吧)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第八条中的第4小节: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重点说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工告知)
无论个体工商户出于什么原因,违反了什么规定,都是先警告,其次才是罚款。
原帖地址:http://www.yawbbs.org/bbs/forum. ... 97847&extra=&page=4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2-6-12 08:25
某年某月某日本人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开着QQ只顾着聊天半天不搭理我。。。。。。。
尼玛的上班时间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作者: 小二 时间: 2012-6-12 08:44
小二 发表于 2012-6-7 10:00 
街上的一些流动商贩部分是生活所迫,这个大家要理解。
关键是有些人开着店子不办证,坐着经营不办证,比如 ...
请灵通你看清楚,开着店子没办证!!!强调没办证三个字!眼睛睁大。
作者: 小二 时间: 2012-6-12 08:45
建大 发表于 2012-6-8 12:24 
现在的建材市场,钢筋什么的都不达标,只要交罚款。照样卖,不交罚款就收东西,我说的都是事实
同意。工商不但但是强调营业执照等等之类,更应该做到规范市场秩序,整顿市场环境。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12 09:08
本帖最后由 游来游去 于 2012-6-12 09:15 编辑
灵通 发表于 2012-6-12 08:22 
看到这个帖子我的心情很激动。特提供点相关知识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法规名称】 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
感谢提供文件!好像只是说“对前置行政许可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行政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责令限期申请验照。(重点说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采取书面工告知)”根本没有罚款一说!何况我们是主动去换证!
作者: 一分为二 时间: 2012-6-12 09:41
不过工商的罚款自由空间有点儿大
作者: 龙泉之子 时间: 2012-6-12 10:05
哈想搞孔方兄哦!
作者: 芙蓉树 时间: 2012-6-12 10:18
我们搞物流的年检怎么还没接到通知,我们跑了多次,说要怎么规范一下,再通知你们来办年检,又过了一个多月了,还没规范好?你们的治庸问责在搞还是没有搞?一件事拖这么长时间,你们一年究竟能办几件事?
作者: 包黑炭 时间: 2012-6-12 10:21
由于消息闭塞,我们不知道工商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忙些什么。收取管理费,究竟是谋财呢还是为民服务。希望工商局给全国人民上一堂课,给大家讲讲道理,谢谢!
作者: 一天又一天 时间: 2012-6-14 18:25
工商的同志说没有通知的义务,我记得车车要年检的时候,我就收到了短信,还不止一次,以前在公司管这块的时候,每年的年检我算是伤了他们的黑心,直接是怕!怕看他们脸色,怕他们找各种理由要钱,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17 15:13
听说工商还在继续罚款。我就纳闷:工商怎么就敢对社会舆论不屑一顾呢?!是谁给他们的胆量!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2-6-17 17:23
关健是他们搞的哪些什么活动,5月份、9月份、培训、什么律师,我们个体户都不知道,也没参加过什么学习、培训等等,这些钱都是哪些什么秘书长等干什么去了。我们个体户没得到什么帮助
作者: 浩全 时间: 2012-6-17 17:25
只关注会费的问题。。。。。。。。
作者: 游来游去 时间: 2012-6-18 12:04
工商若不是为工商户服务,只给我们添堵,不如撤销算了!同意的留个言。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3-6-30 21:59
浩全 发表于 2012-6-17 17:25 
只关注会费的问题。。。。。。。。
会费今年还涨价了。也难怪,现在出去吃饭都贵了。
作者: 升级后的路人乙 时间: 2013-6-3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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