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是否应该参加税务局领导的寿诞? [打印本页]

作者: 远安良民    时间: 2012-6-8 17:24
标题: 我是否应该参加税务局领导的寿诞?
我是远安的个体工商户,属于地税***分管,平时他经常找点事要我们在餐馆坐一坐,然后让我们结账。这次他又利用他50岁生日,向我们广大个体户发信息,打电话,让我们参加他的寿诞。我们如果不去,怕他找茬,去,又要上人情。可现在生意难做,我们也没有赚到钱,税我们是照交不误。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参加***的寿诞?
短信内容:邀请信:*府定于公元2012年6月10日(农历闰4月21日,星期日)上午12点整在远安县国际大酒店举行***五十岁生日宴会。特邀您及家人光临赴宴,谢谢!!***特邀。
作者: 平安    时间: 2012-6-8 17:45
楼主的心情能理解,确实是蛮为难的!希望大家帮忙出个点子吧!
作者: 郑直人    时间: 2012-6-8 17:54
我觉得你应该把这位领导的名字去掉,用叉叉代替
作者: 秋日    时间: 2012-6-8 18:13
怎么不去?

红包里装一叠草纸
作者: 美仑美奂    时间: 2012-6-8 18:25
楼主:你把这位“领导”推到了风口浪尖,悬崖绝壁上去了还给别人留点面子撒
作者: 一见你就笑    时间: 2012-6-8 18:45
定时炸弹 响了啊
作者: 悠悠沮水    时间: 2012-6-8 18:46
宴请门
作者: 剌槐    时间: 2012-6-8 18:48
本帖最后由 剌槐 于 2012-6-8 19:01 编辑

这事儿得问县纪委。



作者: 小二    时间: 2012-6-8 18:55
治庸问责在行动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2-6-8 19:23
坐等和谐
作者: 沮水流年    时间: 2012-6-8 20:03
应该把这位领导的名字去掉,用叉叉代替,应该去啊,
作者: 奔波    时间: 2012-6-8 20:14
你要去,说不定还可以看热闹,他也想不到这帖子是你发的了。
作者: 隐者    时间: 2012-6-8 20:20
*府是什么样子的?
你为什么不把他名字隐藏,这个可是定时炸弹啊,你以后怎么混下去哇,麻烦了
作者: 张卿蕾    时间: 2012-6-8 20:38
现在到底出了啥问题,到处是一样的风气?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2-6-8 20:40
这个税务干部早就该处理了,不知怎么当了分局长,这个贴子我转天涯了
作者: 无她无爱    时间: 2012-6-8 20:46
估计你真的是麻烦来了。。。
作者: 孤帆漂    时间: 2012-6-8 20:54
座等着删贴吧…!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8 20:55
就是要这样曝光!有些官员可耻到极点了。总是找机会找相关的雷肥!这样的人道德败坏 出发点极其龌蹉!这样曝光就要得!县纪委要好好查查这些变相索贿变相以权谋私的人!


哪里是“*府”呀?就是一个侧头侧尾的腐!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8 20:58
此贴如果被删除就是纵容腐败!
只要说的是真的,就可以发表!如果说冤枉到他了,人民检察院就在地税旁边吧,到法院也不算远,大门敞开尽可以去告!
作者: 静候彩虹    时间: 2012-6-8 21:05
应该不会删除,如果是删除了,那肯定也是被逼无奈,你们也不想论坛关闭吧,反正我是不想的,好歹还有个地方混时间撒。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2-6-8 21:16
县纪委要查一查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8 21:20
静候彩虹 发表于 2012-6-8 21:05
应该不会删除,如果是删除了,那肯定也是被逼无奈,你们也不想论坛关闭吧,反正我是不想的,好歹还有个地方 ...

谁在逼你们关闭论坛???曝光不正常的就要关闭你们?!是哪个黑恶势力!?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2-6-8 21:21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2-6-8 21:27
论坛严禁指名道姓攻击个人,请网友注意遵守。
作者: 静候彩虹    时间: 2012-6-8 21:36
棒棒 发表于 2012-6-8 21:20
谁在逼你们关闭论坛???曝光不正常的就要关闭你们?!是哪个黑恶势力!?

我是个老百姓哦,论坛以前不是关过一次的嘛,我就是以前的老账号密码整忘记了,就重新注册的一个号,其实我是老坛友了,我就是这样想的,也不知道对不对,论坛也有他们的难处吧我想,唉,还是希望一片和谐嘛。
作者: 谈谈灌灌    时间: 2012-6-8 21:40
发言的网友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管理条例是说哒要“文责自负”的。
论坛被关闭那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论坛没有对网友言论按照要求进行约束管理,关你还需要商量?
屏蔽姓名是对的,说人家名字涉嫌人身攻击,造成什么恶劣影响引起什么纠纷甚至官司多麻烦。
作者: 宅男不在家    时间: 2012-6-8 21:45

作者: 郑直人    时间: 2012-6-8 21:46
谈谈灌灌 发表于 2012-6-8 21:40
发言的网友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管理条例是说哒要“文责自负”的。
论坛被关闭那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论坛 ...

言之有理!
作者: 吻柔囡囡    时间: 2012-6-8 22:34
  爱折腾。。。
作者: 张村长    时间: 2012-6-8 22:37
老百姓赚点钱不容易。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2-6-8 23:05
本帖最后由 秋风扫落叶 于 2012-6-8 23:10 编辑

2个小时  果然和谐了  论坛规矩  不可实名举报。。。。。。。。还标榜言论自由     
我个人认为  只要是有根有据  有图有真相  就应该举报用实名   话不说不明  理不讲不清!!!!!!!!!!!!!!!!!!!!!!
提醒一下    和谐楼主不够彻底  还有*号没有打上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6-8 23:16
秋风扫落叶 发表于 2012-6-8 23:05
2个小时  果然和谐了  论坛规矩  不可实名举报。。。。。。。。还标榜言论自由     
我个人认为  只要是 ...

你很无聊。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6-8 23:44
美仑美奂 发表于 2012-6-8 18:25
楼主:你把这位“领导”推到了风口浪尖,悬崖绝壁上去了还给别人留点面子撒

他们何曾给平头百姓留面子?他们强取豪取时何曾为你着想?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9 07:48
郑直人 发表于 2012-6-8 21:46
言之有理!

既然文责自负  那还怕什么?尽可不改。一个字不改都可以!作者自行负责怕什么?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9 07:53
谈谈灌灌 发表于 2012-6-8 21:40
发言的网友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论,管理条例是说哒要“文责自负”的。
论坛被关闭那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论坛 ...

既然文责自负  那还怕什么?尽可不改。一个字不改都可以!作者自行负责怕什么?
论坛对网友言论的管理应该是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就可以了。何需如此谨小慎微?
发个名字有何人身攻击?只要不是凭空捏造。当事人如果认为这个是造谣诽谤,尽可以去公安局报案调查!官司也是作者本人的,何需你论坛负责?
社会和谐不是文字用星号代替就和谐的,不和谐的是有些官员不知自省自律!拿国家和人民给的权力当作是个人谋私的好工具,惹得民怨沸腾!这就是这个社会真正的不和谐!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9 07:54
棒棒 发表于 2012-6-9 07:48
既然文责自负  那还怕什么?尽可不改。一个字不改都可以!作者自行负责怕什么?

你脑壳没问题吧,论坛如果关掉了,论坛如果和网友一起成被告了,你就好玩了?切!我晕!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9 07:57
说一说 发表于 2012-6-9 07:54
你脑壳没问题吧,论坛如果关掉了,论坛如果和网友一起成被告了,你就好玩了?切!我晕!

如你这样 天涯早他妈的关闭若干次了!别人一样红火!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9 08:04
本帖最后由 说一说 于 2012-6-9 08:05 编辑

那你去天涯说嘛,这里不是天涯,没有天涯那么大的抵抗力。没有论坛不想红红火的,但也没有论坛想关闭吧,去年才关闭一回,这就忘了啊。呵呵。
点名道姓一般论坛都是禁止的。

作者: 胡家山    时间: 2012-6-9 08:17
你明天买个钟,给副局送个供火。
作者: 浩全    时间: 2012-6-9 08:20
帖子内容前面的一段如果是真的,应该早到检察院或者纪委去举报了吧?发在论坛感觉只是为了出出气。再说收个宴请短信也没得啥生气的呀,想克就克,不想克就不克,没有必要攻击性发贴。这个帖子有点“震憾”。。。
作者: 浩全    时间: 2012-6-9 08:23
棒棒 发表于 2012-6-9 07:53
既然文责自负  那还怕什么?尽可不改。一个字不改都可以!作者自行负责怕什么?
论坛对网友言论的管理应 ...

这个观点也支持,但实名验证后发这样的贴子才是权责对等的,这样才有信服力。网络为何这么虚?就是因为不负责任的发泄贴太多。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9 08:30
文责自负是论坛对网友的要求,上面发现问题可能会将网友责任和论坛管理责任一起追究。
据我昨天听一位官方人士说,某山寨“远安论坛”已经被关闭,我刚才去验证,果真打不开了。
政府正在酝酿实名制注册论坛,不知有些人又会怎么看。其实,我也看不惯一些遏制言论的手段,但是,我是一个现实的人,正在学做一个理智的人。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2-6-9 08:37
其实也不是一个大问题,比起那些贪官来说,他还是一个老实人,既然你都把税都交齐了,不少一分。就证明你们之间没有权钱交易,是个人感情,可去可不去,是你个人的事,难道还要炒作一下,你炒作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自由的人    时间: 2012-6-9 08:44
应该去哦,不然他定的宴席可就没人吃了
作者: 胡家山    时间: 2012-6-9 08:51
本帖最后由 胡家山 于 2012-6-9 08:54 编辑

短信内容:邀请信:*府定于公元2012年6月10日(农历闰4月21日,星期日)上午12点整在远安县国际大酒店举行***五十岁生日宴会。特邀您及家人光临赴宴,谢谢!!地税局:***特邀,

每个人过喜事向外发邀请函或简讯无可厚非,人之常情嘛!但是,个人过生又不是执行公务,为什么短信中把“地税局”打上面???如果是宴请亲朋好友、同事邻里用得着这样扛牌子强调吗?目标明确,目的显然......

楼主要留下证据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2-6-9 08:53
就是吃了一点饭吗,有没有向你索贿,如果有,我坚决支持你去检察院告他。吃吃饭、喝喝酒、人情往来的事就不要说了。让人感觉品味有问题
作者: 榕树下邂逅    时间: 2012-6-9 09:00
中共纪委有规定。。。

不容许这样以个人名义敛财。。。

如果是个人行为可以容忍。。。

但如果借公济私。。。纪委可以调查的。。。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2-6-9 09:52
本帖最后由 我是曹本 于 2012-6-9 11:40 编辑

理性对待吧

作者: 远安刁民    时间: 2012-6-9 12:19
算了,大家都放大官人一马,他从苟家垭一个农民的儿子混到今天也不容易,好不容易五十大寿庆贺一番,却招来这么多人的中伤,可悲了,想必明天够他喝一壶醒醒脑了,一句话:善恶自有报应,做人莫亏良心,神明自会了断。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9 12:45
本帖最后由 棒棒 于 2012-6-9 12:48 编辑

要说过生日也是人之常情,一般不是个人品行差到极点,普通交情的人是不会这样出他的洋相的。50岁又有什么值得开生日Party的呢?现在社会50岁又不是什么稀罕的,只是有的人动机不存是真的!四十不惑  五十知天命了 还是给自己积点德 留点好口碑吧。

我们明天去国际大酒店看热闹哦。看看吴大官人是什么模样1!!!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2-6-9 14:51
此事我将当做重大社会课题来研究
作者: 海之歌    时间: 2012-6-9 15:05
如今的事情合法呼?合理呼?他敢请你,你有事确不敢请他还礼,合理的擂肥,检察机关也管不了,但是如果有他在办宴席时够宏大场面的照片,视频证明的确他有涉嫌权力暗中收礼的证据,还是有一定效果的。当然去媒体反映比在远安论坛的效果要好。
作者: 轻若凡尘    时间: 2012-6-9 15:32
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丑八鸽    时间: 2012-6-9 15:53
这不是明抢嘛,依我说啊,包个红包不写名字,里面都装些乱七八糟的纸,哈哈
作者: 温馨提示    时间: 2012-6-9 15:55
你说名字哒 哈晓得哒
用XXX代替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2-6-9 17:26
这帖子我不敢乱评论,我怕。。。。
作者: 寸人    时间: 2012-6-9 18:07
不就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嘛!楼主也太不近人情了!你不去不就得了!还贴出来!要别人以后怎么混啊?何况人家请你还极有可能把你当朋友呢!


作者: 云飞飞    时间: 2012-6-9 19:21
过生有风险,请客需谨慎。
作者: 一兽医    时间: 2012-6-9 20:14
棒棒 发表于 2012-6-9 07:53
既然文责自负  那还怕什么?尽可不改。一个字不改都可以!作者自行负责怕什么?
论坛对网友言论的管理应 ...

脑壳有疾,逮谁咬谁,鉴定完毕
作者: 一兽医    时间: 2012-6-9 20:15
棒棒 发表于 2012-6-9 07:57
如你这样 天涯早他妈的关闭若干次了!别人一样红火!

脑壳有疾,逮谁咬谁,鉴定完毕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2-6-9 20:50
他这样露骨你就帮他露下脸撒,帮他成名!
作者: 传统文化    时间: 2012-6-9 20:59
     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是越走越亲,相互走动才会有情有义。目前科技发达了,也不发请帖了,都流行手机群发更省事。只要是存在手机上的号码都能收到邀请信息。我们有时收到类似的信息也很纳闷是去还是不去。远安规距,红事都是请的,已经收到信息那就去增加个人气。而且现在物价高,一桌酒席不带烟酒要500多元。大部分的人情钱都让酒店拿走了,其实这种事不值得在网上说。去了也就是200元,不去也是200元,不要为了这200元让大家都下不了台,人生苦短。为了你发以这个帖子,县纪委的同志都找到单位上了,希望大家不要在为这件事发表意见了,如果是你的家人或亲友过个生日什么的,还被领导过问,网上评论,那是个什么样的心情啊。
作者: 鸣凤居士    时间: 2012-6-9 21:15
发表于 昨天 20:40 |只看该作者 这个税务干部早就该处理了,不知怎么当了分局长,这个贴子我转天涯了

作者: 鸣凤居士    时间: 2012-6-9 21:16
处理过,在茅坪。呵呵!
作者: 鸣凤居士    时间: 2012-6-9 21: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税务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不准接受纳税户宴请和擅自参加纳税户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二、不准接受纳税户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贷款。
  五、不准利用职权向纳税户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六、不准收取回扣、中介费、好处费;不准享受纳税户的福利待遇。
  七、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八、不准违反规定及借用公款建私房,不准利用职权多占住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
  九、不准拖欠公款。
  十、不准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
  十一、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十二、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把单位用公款办理的信用卡归个人使用。
  十三、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十四、不准经商办企业及在纳税户中入股分红。
  十五、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收取任何报酬。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2-6-9 21:49
楼主,干脆把名字曝出来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2-6-9 22:13
云飞飞 发表于 2012-6-9 19:21
过生有风险,请客需谨慎。

说的是。就过个生,收到请帖去不去在你,没人强迫。若这样都来上纲上线,是不是要再来一次文化大革命啊。没得多大意思,请跟风的、煽火的注意一下子为好,你一辈子就不过个事路啥的?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2-6-9 22:35
做个生有什么问题呢?若有问题,你去举报。P大个事在这里使劲说,显得不厚道。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6-9 22:41
每当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时候,就有好多星星啊,当心闪瞎你的狗眼!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9 22:42
一兽医 发表于 2012-6-9 20:15
脑壳有疾,逮谁咬谁,鉴定完毕

你这兽医我只是讨论问题 你竟然人身攻击了。莫不是和兽类一起时间长了也当自己是疯狗了吧!我这样说你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身!我从来只是讨论问题 什么时候攻击他人了???你这般下贱不要怪爷不给你留面子!crazy dog!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6-9 22:51
海之歌 发表于 2012-6-9 15:05
如今的事情合法呼?合理呼?他敢请你,你有事确不敢请他还礼,合理的擂肥,检察机关也管不了,但是如果有他 ...




特别是赞同最后一句。。。。。

看看污染的问题就知道了,神马都是浮云。。。。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2-6-9 22:53
友情提醒:1、请文明发言。2、发言内容务必实事求是,不可捕风捉影。3、跟帖朋友请理智分析问题和讨论。谢谢各位对论坛的理解和支持!
论坛对不文明发言的网友会依据管理规定进行警告、禁言等处理。务请各位网友在论坛多交朋友,少结仇怨。谢谢!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2-6-9 23:06
清风 发表于 2012-6-9 20:50
他这样露骨你就帮他露下脸撒,帮他成名!

老兄不得煽风点火。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2-6-10 00:28
这样的人怎么进税务了,不是东西。应该举报.
作者: 自由的人    时间: 2012-6-10 06:56
今天怕是没的酒给你们喝了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2-6-10 08:30
这么干迟早会激起tianchao的愤怒 把版主拥有者带走  论坛会再次关闭的  
作者: 谈谈灌灌    时间: 2012-6-10 09:39
呼叫转移 发表于 2012-6-10 08:30
这么干迟早会激起tianchao的愤怒 把版主拥有者带走  论坛会再次关闭的

论坛处理正确、妥当、及时。我们支持论坛。
作者: 河那边    时间: 2012-6-10 11:59
远安论坛 发表于 2012-6-8 21:27
论坛严禁指名道姓攻击个人,请网友注意遵守。

我说管理员呀,楼主只是说了一个事儿,这事儿吧还没有得到证实,但未必是不真实的,或是造谣的。如果这个事是真的那就是举报腐败份子了。事实没有搞清楚之前,管理员不要动扎就说别人是攻击!!!
作者: 远安小子在武汉    时间: 2012-6-10 12:26
楼主有点无聊,生意人一点社会关系都不晓得摆弄,不是我说你,你生意肯定做不大
作者: 风雨人生    时间: 2012-6-10 12:44
论坛又该整顿了。
作者: 伟大的大伟    时间: 2012-6-10 13:08
潜规则?真假?
作者: 天小    时间: 2012-6-10 13:35
远安小子在武汉 发表于 2012-6-10 12:26
楼主有点无聊,生意人一点社会关系都不晓得摆弄,不是我说你,你生意肯定做不大

列些个腐败分子就是你这样的惯出来滴
支持楼主,坚决打击!
作者: 天小    时间: 2012-6-10 13:36
自由的人 发表于 2012-6-9 08:44
应该去哦,不然他定的宴席可就没人吃了


作者: 天小    时间: 2012-6-10 13:47
传统文化 发表于 2012-6-9 20:59
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是越走越亲,相互走动才会有情有义。目前科技发达了,也不发请帖了,都流行手机 ...

不是200块钱的事!这种歪风就不能长!
作者: 山村闲人    时间: 2012-6-10 13:47
大家可劲儿顶,让那些贪官出出洋相,社会风气就是让他们带坏的。
作者: 山村闲人    时间: 2012-6-10 13:50
应该不会删帖,一个税务局的官员还左右不了舆论,在当前的形势下还有可能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 风之西北    时间: 2012-6-10 14:01
打酱油路过,看看热闹就走。
作者: 荆溪小鲵    时间: 2012-6-10 14:50
出来闲逛打酱油的!不知生日PATI是不是真的?

人总是会人云亦云的,人的从众心理与猥琐心理总是会蒙蔽我们的心灵,迷失我们的双眼,找不到来来往往的路……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10 15:12
论坛处理正确,不知道真假就不能人云亦云。举报有问题官员你去纪委、检察院。
论坛并没有删除帖子,让大家对这事讨论,显示了一种社会的包容性。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2-6-10 15:54
网友厉害,硬是让人家撤销了生日庆祝活动。
作者: 仙人山下    时间: 2012-6-10 16:18
几年前到听说过听说过这样的情况
作者: 远安小子在武汉    时间: 2012-6-10 16:53
我是做营销的,一句话,成功的人找方法,失败的人找理由
作者: 灵通    时间: 2012-6-10 17:34
老泥鳅 发表于 2012-6-10 15:54
网友厉害,硬是让人家撤销了生日庆祝活动。

哈哈  不是吧!
作者: 后生可畏    时间: 2012-6-10 18:17
这跟抢有啥区别?现在不是在搞党风廉政建设么  实在不行  就站出来曝个光   捅出来做个反腐倡廉典型给“宣传”下呗、、、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10 18:19
我一直觉得不是一个什么稀奇事,远安,乃至全国,过生啊、上学啊等等,过个喜事路都搞成风了,平常心看待,不要有意夸大,那么搞不怎么好。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6-10 18:20
到是觉得整个风气越来越铺张浪费,不要都相互攀比最好。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2-6-10 18:27
如此变相权力换钱当然要曝光!我们不能选谁是我们的领导 但是我们要让腐败分子知道群众厌恶什么样的官员!
作者: 小生    时间: 2012-6-10 19:15
天啦。楼主,这位领导要火了。
作者: 清风    时间: 2012-6-10 21:08
能当分局长应该是不至于这点素质,是不是有人在帮忙帮倒了
作者: 平平安安就是福    时间: 2012-6-10 21:14
和谐。这个社会需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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