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道歉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小    时间: 2012-6-21 13:46
标题: 道歉信
    前天因为收到一条短信,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之前经常收到那个【家校互动】号子发来的短信,都是叫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学习,健康之类的,前天突然连续收到2条相同内容的恐怖短信,因为是学校发的当时就很恐慌,孩子在学校住读,问了几个朋友都说不知道,才在论坛里问网友真假的,后来网友说是谣言,就发短信叫版主删了帖子。
     当天下午公安局的同志热情细致的向我了解了情况,第二天早上9点多就打电话说查出来那个发恐怖谣言的不发分子,利用了学校的短信平台发给了家长。
     在此向受到影响的网友和学校表示道歉!是犯罪分子利用了我对学校的信任!
作者: 海之歌    时间: 2012-6-21 14:51
吃一亏长一智,社会复杂,人心叵测,以后提高警觉就不会再上当。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2-6-21 14:56
其实你也没错,我也收到了短信,我开始也对短信表示怀凝,但这是县一高发给我们的,我就是搞不懂谣言怎么是学校发出来的,以后谁还会相信政府职能发布的公众信息!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2-6-21 14:59
其实你也没错,我也收到了短信,我开始也对短信表示怀凝,但这是县一高发给我们的,我就是搞不懂谣言怎么是学校发出来的,以后谁还会相信政府职能发布的公众信息!
作者: 英雄年    时间: 2012-6-21 15:20
我觉得楼主你本身没有错,有孩子在学校读书,关心学校发来的短信,问下真假,没有错。我和楼上那个的那位一样好奇,为什么短信是从学校发出来的?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2-6-21 15:35
楼主是个好同志。
作者: 远安老农民    时间: 2012-6-21 15:42
不法分子利用了楼主的善良,楼主本来是好心的,我有亲戚也收到了学样发来的这样的短信,是要家长按时接送学生的,有拐骗小孩的人,还是群发短信。现在的社会让人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所以很多事情对很多人来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但我们还是要冷静地分辨这些信息的真伪,不要被不法分子利用了,好心办了坏事。楼主,别太自责,人非圣贤,孰能无错?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6-21 15:50
据说是一个管理校园互动平台的人干的,这个人并不是学校的。
作者: 鸣凤山里人    时间: 2012-6-21 16:25
本帖最后由 鸣凤山里人 于 2012-6-21 16:26 编辑

此事,楼主确实应吸取深刻教训.
现今信息化时代,我们每个人每天都有可能在手机里收到或通过网络看到一些信息,对待这些来路不明的信息,最妥善的处理方法是不理它.如果你在意它,你就有可能上当!如果你转发了,你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违法了!
在论坛里发帖,跟帖,都要慎重考虑.说带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话,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一朵花儿    时间: 2012-6-21 16:30
谁啊,他为什么这么干。。。对他有什么好处?
作者: 一朵花儿    时间: 2012-6-21 16:30
谁啊,他为什么这么干。。。对他有什么好处?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2-6-21 16:33
阳光 发表于 2012-6-21 15:50
据说是一个管理校园互动平台的人干的,这个人并不是学校的。

既然是管理校园互动平台的人,那就是学校认可发布消息的人,那学校--------?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2-6-21 16:35
今天下午本人代表论坛接受了公安部门的教育,特别强调从现在起,必须严格依法办网,敬请所有网友发帖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条例执行。所有版主务必重新学习版主管理条例,严格按条例执行。
作者: 鸣凤山里人    时间: 2012-6-21 17:04
今天下午本人代表论坛接受了公安部门的教育,特别强调从现在起,必须严格依法办网,敬请所有网友发帖必须严格按照管理条例执行。所有版主务必重新学习版主管理条例,严格按条例执行。

支持总版主意见!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2-6-21 17:14
楼主本身没恶意,也没有故意传播的意图,只是出于关心咨询,理解楼主。
更应该追查的短信群发的平台,发布广告还可以理解,这种以讹传讹,而且极没科学道理的东西到处传播,岂不是。。。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2-6-21 17:16
所以我看不说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2-6-21 17:39
知错即改,善莫大焉!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6-21 17:53
总版主没错,态度诚恳是为了远安论坛的这一片天地,用心良苦。菜刀放在家里天经地义,拿去杀了人就犯罪了。当然加强管理是理所当然的。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2-6-21 18:07

      其实楼主稍加分析,就可以断定是不是学校所为。再在网上传谣,一是违法,二是毁坏了二小的名声。幸亏网友判断力强,幸亏学校及时澄清辟谣,幸亏公安及时反应,否则恐慌不亚于1992年的所谓“打绝育针”事件
    楼主道歉,表明认错,给予掌声。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2-6-21 18:21
山人 发表于 2012-6-21 16:35
今天下午本人代表论坛接受了公安部门的教育,特别强调从现在起,必须严格依法办网,敬请所有网友发帖必须严 ...

今后一定更加注重自律,不给老总添麻烦
作者: 天小    时间: 2012-6-21 18:27
九子溪水 发表于 2012-6-21 18:07
其实楼主稍加分析,就可以断定是不是学校所为。再在网上传谣,一是违法,二是毁坏了二小的名声。幸 ...

我也想说:不是我要毁坏二小的名声!给家长发这样的恐怖短信,学校就没有责任吗?
作者: 蓝树叶    时间: 2012-6-21 18:59
是从学校的短信平台发的,这件事学校也有责任,学校也应当向所有收到恐怖短信的家长道歉。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2-6-21 19:17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2-6-21 19:25 编辑

      依法追究责任的是短信平台的那个操作人(公安已经介入取证),已经两次利用短信平台伤害了了学校,伤害了家长,破坏学校的名誉,学校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楼主是上当者之一,但也间接担当了谣言的传播者。很同情,但能道歉,说明已经认错,广大网友一定会原谅的。
   楼主  好样的!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2-6-21 20:33
论坛无大错,论坛出现这个帖子,论坛并没有恶意传播,而是有网友跟帖说是谣言。当然,要求论坛加强管理也是正确的,网友一定要支持论坛的工作,不要乱七八糟乱发。
作者: 美仑美奂    时间: 2012-6-21 20:35
谣言搞的我担心了一上午。家校通开通了是好事,前天放学就收到了儿子离校的信息,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比较放心,但昨天和今天都没有收到,因为我们离学校很远(一桥这边),所以不知道孩子什么时候走的,去接又怕走岔了,建议老师给学生讲一下放学时出校门要记得“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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