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BBS需要正本清源 [打印本页]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19
标题: 远安BBS需要正本清源
      说明:此文纯属呼吁对远安网络环境进行正本清源的治理,与鄙人以前的嬉笑怒骂有很大区别,就是指出几个事实,提出几个建议,供网友和相关部门参考。
      对远安的BBS,鄙人曾经以为可以百花齐放、互帮互荣、共促发展。因此,鄙人虽然只发过相关的两帖,却经过了一个“引导”、“劝解”到“厌恶”、“鄙视”的过程。鄙人现在的观点被迫改变,实践证明,有人是可以通过劝解和引导改变的,但确实有人本性难移,真的无法改变。远安BBS需要正本清源。
      “拨云见日?看乱象中的远安BBS”、“再谈远安BBS之龙争虾斗”乃鄙人所发的两个有关远安BBS的帖子,本帖也可算作帖子之三。第一个帖子还在,看见有网友跟帖,挑起了鄙人久有的发帖想法,第二个帖子有人攻击并“殃及池鱼”,鄙人同意暂时屏蔽。虽如此,鄙人对所发帖全部内容保留权利,所发内容基本真实,自愿接受有关部门验证,文责鄙人全部自负。第二帖屏蔽是为平息争端、不影响白血病小孩救助活动,以及不影响被无辜殃及的版主和网友。但事情并非忍让就可以解决的,近期下三滥的继续攻击,让我渐渐无法容忍,前日获个别网友意见,昨日又得几友支持,随发此帖。同时,鄙人根据朋友建议,保留发布相关帖到其它论坛之权利。
      鄙人第一帖是以劝解、提醒、建议为目的,现在看来鄙人愚见还算马虎,几个BBS一年后的结局基本与鄙人去年8月的预测吻合。第二帖是带有一点文学创作的意味,点到具体人留有余地。本帖是为第三帖,想用比较直接的手法说明一些事实,免得谣言满天飞,网络一片乌烟瘴气,也即想达到正本清源之目的,或许乃鄙人一厢情愿耳,相关部门当思考此问题,乌烟瘴气之网络环境应该不是党和政府希望看到的。
      纵观某论坛的发展历程,与其主要管理者低劣的素质有莫大关系,一个带有混混色彩、有刑事前科、游手好闲的人,忽悠一批不明真相的网友,网络不乱才怪。换几个高水准的管理,几个论坛完全可以相互补充,各自发展自己的特色,但是,鄙人对他们真的很失望,因其下三滥手段确实层出不穷,简直无法想象,黑的说成白的,对的说成错的,已成其家常便饭。幸好远安论坛一般不和他们计较,否则他们的下三滥手段会更多,网友一辈子不一定想得出来,现列举其中部分,先来一次正本清源: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21
指鹿为马
      这个是我发布第二帖后发现的,居然说鄙人是某版主,是个小人。倒是很想是某版主,但鄙人没有某版主的度量,没有某版主多年为网友服务的的长久坚持,很不好意思,鄙人为论坛所作贡献太少,某论坛的攻击让鄙人脸上添光彩了。还发现,好多网友和鄙人一样成为某版主了,这些网友是否应该庆贺一下呢。
正本清源
      采取指鹿为马的目的,鄙人猜测有两个原因:一是抓住对方重要人物攻击,想激怒对方,从而寻找对方弱点(在第二帖已有带文学性质的描述,不赘述),其二是给人误导:都是对方某人一个在攻击他们,多数网友是站在他们一边的。但据我最近侧面了解,这位鄙人敬仰的版主最近一个月来主要忙于某项重要工作的省级迎检工作,中途只是迫于义务和职责参加几个协会的换届、摩协的五周年庆以及高考大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据其身边人员介绍,他会忙死呢。另据多个网友述说,好多网友将攻击他的东西用QQ传给他看,他回答:没时间看,没必要理睬。对这样一位心胸开阔、德高望重版主的恶意攻击,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24
颠倒黑白
      所谓“辞职”:经鄙人多方了解,“某哥”其实是被远安论坛开除,乃所有总版主一致同意的集体决策。坊间传闻是为一红颜而怒发冲冠,与另外的版主争吵,欲为红颜挣回面子,从版主群吵到网友群,影响极其恶劣,论坛高层出面干涉,给出三天悔过期限,必须发帖道歉,否则开除出论坛,三天期限到,自己提出辞职保留一个面子。以上情形鄙人不是特别清楚,请网友找时任论坛版主求证,鄙人求证了几个版主都是如此。
正本清源:
      颠倒黑白的事情太多,鄙人不想重复和再提建议。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26
似是而非
      例1:“关于远安论坛合法性的说明”是很早的帖子了,帖子自始至终只是对远安论坛自身合法性做出说明,并无攻击其它论坛的言辞,但是却受到部分人的攻击,我刚才浏览了一下两边的帖子,主要有两点,一、大家共同发展嘛,不要用你的合法性影射别人的不合法性。另一个就是(最近还在继续攻击)说远安论坛刚拿到名为“远安论坛”名称的备案就迫不及待发布此帖,且认为根据相关法规,谁都可以办论坛,谁都可以用“远安论坛”做网站名称,只要域名有备案就可以了,不需要管域名备案的名称是什么。
     例2:误导网友:远安论坛专删帖子,是政府狗腿子,他们论坛从不删帖子,是人民的坚强后盾。前不久的故意误导,让媒体以为他们为公益事业做出多大贡献只是其中一件小事罢了。
3:无欲则刚(鄙人)的帖子是为了为论坛获取人气。
45 ……….
正本清源:
      1、如果都是健康发展的论坛,两家论坛应该可以互荣并存,但是某论坛的作为实在不敢恭维。      
          2、说明自己的合法性为什么会触动别人的不合法神经,说明确有不合法行为,否则你不会在意吧。   
          3、论坛属于电子公告服务范畴,国家相关政策管理很严,每年关闭很多不符合要求的电子公告服务机构,主要就是视频网站和论坛,国家规定,论坛必须进行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其中规定论坛的名称要与网站域名备案一致。请网友上网查询相关法规即可。
      4、关于删帖的讨论很多了,最近我看到连续几个攻击论坛删帖,结果都在,根本没删,当然,论坛也有删帖的,哪个论坛都有删帖的,标榜自己不删帖,你做到了吗,据我观察,标榜自己不删帖的恰恰删帖最多,因为很多谩骂攻击帖被上面严令删除了,一年多前一夜之间删除大量攻击帖大家没忘记吧,前不久的很多攻击帖自行删除大家看到了吧。远安论坛如果真是经常删帖,论坛管理脑壳进水了,将近50万帖子怎么可能发展起来?鄙人想不通,诸位能想通么?
      5、论坛需要鄙人弄人气?鄙人惭愧,在论坛总共没有发几个帖子,网友可以去搜索求证。论坛有鄙人和没有鄙人有区别和影响吗?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28
诽谤攻击
      例1:诽谤攻击某版主,内含好多严重攻击言辞,纯属造谣污蔑(内容略),如果是鄙人,肯定起诉。
      例2:诽谤攻击小马——一个备受家庭奇祸煎熬的女孩,一个用孝心感动网友的奇女子,一个省市多家媒体大力赞扬的美德女孩,竟然被某论坛大肆攻击辱骂,语言不堪入目,坊间甚至传闻“某哥”欲幕后组织不明真相网友到县医院冲击小马父母(鄙人就是在此时为平息无谓争端同意屏蔽第二帖的,其实,鄙人可以到任何地方发)。诽谤攻击小马的内容包括小洋洋(远安论坛组织的小朝露救助活动受益家属)和小马是受远安论坛指示,在是谁组织救助的争议帖后跟帖,揭穿了他们的谎言。
      例3,例4,例5…….
正本清源:
      1、说实话,对远安论坛某版主的攻击涉嫌诽谤,若这位版主起诉,估计有人和某论坛要吃官司了,因为攻击的内容极其恶毒,没有任何证据,明显就是赤裸裸的诽谤,建议远安论坛保留证据。
      2、对小洋洋和小马的攻击辱骂丧失起码道德准则,人神共愤,是一个论坛沦落为流氓论坛的表现。
       3、据鄙人通过关系在小洋洋和小马家属处了解,论坛从没指示这两位受助人家属在论坛跟帖,跟帖全是他们自愿的。本条绝对真实,若有网友不信,可自行查证,也可要求公安网监查证。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29
泼妇骂街
      几个“骨干”和马甲大肆谩骂,有辱斯文,弄得鄙人中途好几天想了解情况也不去看了,后来竟然在视频上骂开了,没想到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这招好像不够聪明,因为坊间多有传言:认识几个泼妇了。
正本清源:
      论坛是文明场所,有理说理,侮辱谩骂攻击成为有些论坛乌烟瘴气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是当今远安网络界必须禁止的行为,这样的人必须整改,否则,远安网络世界应该拒绝他们。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30
怪招百出
      似乎饱含聪明才智,但都脱不开“下三滥”手段,离不开“歪门邪道”方法。除开前面列举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似是而非”、“谩骂攻击”之外,还包括:“自作聪明”、“自导自演”、“挑拨离间”等,比如,发帖数量,自己发,自己删,数据当天可以保留(我亲眼看见的);自己发,马甲跟;自己注册一堆网友,自己再删除,还宣布对方恶意注册;宣布一堆IP违规进入他们论坛,给予禁止处理,以上均为自导自演的把戏。近期攻击帖中提到,沮水愚人等被禁止在其论坛注册,但我却亲眼见到沮水愚人被他们在论坛注册,后又被他们删除,还有几个出名版主也被他们注册,有的改了个别字,混淆视听。但鄙人了解,这些版主从没去注册过。坊间和网上传闻冒充本土记者与外地网友互相攻击,意图挑拨离间,结果最后露馅了(鄙人未证实,网友自行查证)
正本清源:
      一个论坛是一个文明场所,网友的精神家园,若遇见一干下三滥的人主宰其发展,犹如吞下苍蝇般难受,不净化怎么得了?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32
自吹忽悠
      远安论坛三分之一网友是“某哥”带来的,没有“某哥”就没有远安论坛的繁荣
搜索远安论坛,90%的信息和“某哥”有关
      “某哥”是远安视频知名人士,囊括远安本土90%视频精英在其手下
      某论坛由“千万网民”、“羊城晚报”主办,代表了最广大网友的利益
      某论坛是百姓的地盘,从不删帖。对方的论坛是政府狗腿子,专门删帖
      远安论坛对精英人才都是排挤的,“某哥”的论坛对精英人才是大大重用的
      以上为我亲眼看见的自我标榜的部分例子,能颠倒黑白、夸大其实、无中生有的说出来,鄙人真佩服。
正本清源:
      1、若有三分之一网友是某人吸引,他何不拉过去,怎么没什么人过去呢?
            290%的论坛信息和某人有关,这个很简单,网友都去搜就是了,看看他故意在百度放了些什么。
       3、某人囊括远安本土90%视频精英,好办啊,大家在两个论坛看看视频就行了,哪个档次高,一目了然,未必档次低的非精英拍的比他们还好?远安视频精英是谁,到摄影家协会问问就知道了。
          4、删帖的事情不说了,前面已经说过。“万千网名”主办的口号很响,但是确为初次听闻,后没听说了,“羊城晚报”来远安办论坛?鬼才相信,羊城晚报沦落于斯?关掉算了。
         5、远安论坛都是排挤优秀的,某论坛都是吸纳优秀的,进去看帖就行,也是一目了然,写文的,赋诗的,摄影的等等,优秀人才在哪里,无需鄙人评说。

作者: 无欲则刚    时间: 2012-7-10 08:33
      近来心境稍有烦躁,语言恐有不妥,多有得罪,敬请谅解。论坛若觉得不妥,可以删除,可以禁止跟帖,鄙人均能理解,创造和谐需要牺牲,虽然鄙人说的都是实话,虽然论坛的长期容忍曾经令我佩服,虽然无原则的容忍或许是放纵乌烟瘴气……..
      希望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重视远安网络环境的净化治理,这是一个攸关远安形象的大事,网络的特点是缩短距离,帖子在千里之外也可以看到,不要让数万网友说远安连个网络环境也管理不好。
      网友,政府,管理部门:远安BBS急需正本清源!
      远安论坛,硬起来!管理部门,硬起来!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7-10 08:43

出我心中一口闷气。谢谢楼主!
作者: 南非世界杯    时间: 2012-7-10 08:47
远安BBS急需正本清源!
大家一起行动。
      

作者: 英雄年    时间: 2012-7-10 09:02
只笑哈,飘过
作者: 小梁    时间: 2012-7-10 09:16
楼主辛苦了,这个论坛········
作者: 新版新人    时间: 2012-7-10 10:53
收到,知道了,楼主别纠结。
作者: 文一    时间: 2012-7-10 11:28
本帖最后由 文一 于 2012-7-10 11:31 编辑

      我是远安论坛一名较活跃的网友的马甲,之所以不用原网名发言,是因为用原网名在论坛只说我感兴趣的事,从不议论办论坛的是与非(我还想保持这一点).看楼主的这个帖子,首先是文章写的好,吸引了我,进而对楼主所议之事有了一些兴趣,进而看完了楼主的三篇关于"远安的BBS"的帖子
     楼主的三篇关于"远安的BBS"的帖子,我都仔细看了一遍.我想,比我看的更仔细的,除了远安论坛的版主们,还有远安论坛的一大批热心网友,另外还有某论坛的几名版主.
     我想,某论坛的几名版主看了此帖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无欲则刚'肯定是远安论坛的某版主的马甲,因为此人对"远安的BBS"之争太了解了!此版主之所以以"无欲则刚'之名发此帖,无非是想贬低别人的论坛,抬高自己的论坛.
     某论坛的几名版主如果是这样想的,那我觉得:你们又错了!你们忽视了,对"远安的BBS"之争太了解的人,除了远安论坛的版主们,还有你们自己论坛的几名版主,还有其他与远安有关的论坛,网站的版主和站长们,还有县里有关部门的领导们,如宣传部的领导们,公安局的网监们.
     某论坛的几名版主为何不这样想呢:"无欲则刚'为何不能是宣传部的领导们或公安局的网监们呢?负责宣传和网络安全的领导们,从他们的本职工作出发,也很有可能以网友的身份来评说网事啊!:
     如果"无欲则刚'真的是宣传部的领导或公安局的网监,那此帖就是在敲警钟了!
     写到此,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某论坛的几名版主看了我的跟帖后,第一反应又是:此人定是远安论坛的某版主的马甲!
     不敢写了!

作者: 闲人半个    时间: 2012-7-10 11:46
一直喜欢“无欲则刚”的文章,很想认识他!(她)!
对于论坛不在乎谁是正宫,只在乎办坛方向,远安老论坛,我这么多年一直上,已经习惯了,就像我的早餐一样,一个地方一吃就是6,7年。也是习惯。当然得口味合适。曾经我也是版主,后来由于不得闲(呵呵)就辞,怕站着茅坑不拉屎。但是对于论坛确实割舍不掉。
昨天有人叫我看另外一个论坛说在怎么这么地,一看,真是有些过了!有些人被冤枉,有些人被侮辱,我已经不屑于口水仗,但是楼主的文章,我还是要说!我顶你!
作者: 南非世界杯    时间: 2012-7-10 12:09
文一 发表于 2012-7-10 11:28
我是远安论坛一名较活跃的网友的马甲,之所以不用原网名发言,是因为用原网名在论坛只说我感兴趣的事,从 ...

你也是个人物,远安论坛藏龙卧虎。顶你,你和楼主一样都是我的偶像。
作者: 老爷车    时间: 2012-7-10 12:51
我只在城楼观山景……
作者: 海天    时间: 2012-7-10 14:44
楼主太有财了 嫌这个夏天还不够凉快
作者: 海之歌    时间: 2012-7-10 15:33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样的争论刚平息不久怎么又开始了啊,炎热的夏天,需要清凉,而不是非要那种火辣的场景。自古是非有曲直,自古是非有真相,理性的人,旁观的人是有自己清醒的判断的。还是让我们平静心情,少一些武断,多一些理性,以愉快的心情畅游远安论坛吧。
作者: 新版新人    时间: 2012-7-10 15:35
同意,晓得就行了。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012-7-12 00:35
两年前看过类似的一个帖子,今天又看见了,始终是看不懂!
作者: 威普    时间: 2012-7-12 11:47

作者: 没脚的好鸟儿    时间: 2012-7-12 14:17
论坛嘛!非官办媒体平台!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自由的!剩余的是道德问题!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7-12 19:58
飘过。。。我还是闪吧。。。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2-7-14 09:50
多日没来,没想到楼主真的发了,曾经就发此帖是否必要与我在帖中跟帖讨论过的。正本清源是有必要的,楼主所述就我这个老坛员看都是真实的,看到没有多少口水,我感觉网友越来越成熟了,这个真值得高兴。若有口水或者论坛觉得有必要,可以如楼主所说,关闭回复。
作者: 迷子    时间: 2012-7-15 11:50
看过楼主的文章,我不发表任何意见。但是,对于楼主的文采,我绝对的是佩服!
作者: 雨中涵子    时间: 2012-7-15 13:14
该不会又引起一场口水战?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2-7-16 08:25
追梦人 发表于 2012-7-15 21:40
我和远安论坛之现状

一只受伤的兔子被猎狗追赶,兔子跑啊跑,猎狗追啊追,结果,猎狗没追到兔子,兔子逃 ...

倒数第二大段第一行写错别字咯
作者: 直播远安    时间: 2012-7-16 10:04
再次看哒,这回帖内容扎实,连四个小标题都是押韵的,佩服之至。
作者: 左岸青衣    时间: 2012-7-16 21:51
本帖最后由 左岸青衣 于 2012-7-16 22:58 编辑

       论坛的那么多版主们怎么都没来跟帖啊,弄不明白为何要说这么多,还不如去文学版块去写几首诗词,陶冶一下情操。站在一个过路人的立场,你洋洋洒洒千万字是攻击也好,诽谤也罢,请不要在论坛污染环境,搞的论坛乱糟糟的,现在这个帖子的跟帖率这么少,说明一个问题,大家都是聪明人,不愿意在这里面搅和,是非成败转头空,相逢一笑泯恩仇。说黑就是黑,指鹿就是马?
       过去是什么?过去就像一个茅坑,只有搅屎棍不停的搅,才能发出恶臭。揭露未必真,解释未必假,大家都去看看摩协的帖子,多去拜读一下原野和依山老师的诗,会觉得心胸豁然开朗,世界依然美丽。

       说实话,我喜欢这个论坛,喜欢这里的文学气息,尊重这里的每一个版主和网友,他们有内涵,有深度,他们的言语睿智,笔锋高尚,没有犀利,也从不锋尖对麦芒。

       为了明天能成为一个聪明的人,为了我也能在这里继续深入的学习交流,此贴之后,无论后面如何评说,我必不跟帖!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2-7-16 22:21
左岸青衣说的对,就此打住吧,安心做我们的事去。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7-16 22:39
大家都明白人,不必跟帖的,可以打住了。
作者: 你懂得    时间: 2012-7-18 22:27
追老师的发言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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